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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信息时代民主和法制的体现。随着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越来越多的政府信息将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而行政机关形成的档案却是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这些档案如何对公众进行开放,已成为摆在我国档案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由于立法的时间差异和价值理念的不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档案开放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政府信息的随时公开和档案一般满30年开放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将形成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已经公开,而档案却未开放的尴尬局面。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法领域的新问题,与档案开放工作的衔接更是新的研究课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工作的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后,档案开放怎样做、如何做?利用者的法律保障是什么?档案管理的秘密性、开放时效的滞后性、利用程序的繁琐性与政府信息管理的透明性、公开时效的即时性、利用程序的简便性形成明显的反差。本文以徐州市档案工作为个案,通过对徐州市档案开放存在问题的描述,对制约徐州档案开放工作的内因和外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指出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我国档案开放一般共性问题和解决对策,并针对徐州市档案开放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路径。
全文采用个案分析法、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