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中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规则研究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wj123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受国家经济形势及政策的影响,房地产经济发展速度减缓,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的数量逐步增加。在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往往会出现大量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即待履行合同。对于待履行合同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18条作出了一般规定,即破产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有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的权利。该项规定突破了合同双方的平等性,为实现破产财产保值增值而赋予破产管理人选择权,以保障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基于房地产企业破产的特殊性,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破产财产处置中占据重要一席。鉴于商品房的传统意义以及出于对购房者的权益保护,破产管理人在处理该类待履行合同时会面临诸多考量因素,如购买主体是否为商品房消费者、购房款支付情形、是否已办理预告登记等。由于现行破产法律体系并未其作出特殊规定,破产实践中出现诸多派生问题。破产学界对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规则的研究也不够充分,无法指导具体实践。鉴于此,本文在将房地产法学与破产法学相结合的基础上,以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规则为选题,通过实证、案例、比较分析法,首先对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概述,梳理现行立法与评述执法、司法现状,发现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规则现存的问题,如现行有关待履行合同处理规则立法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与行政监督缺位,管理人行使选择权不当与购房者权利救济有待完善。在本文最后提出一系列继续完善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规则之建议,如在立法指引上,明确待履行合同的一般处理规则与对特殊的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规则作出专属调整;在行政监管上,完善监管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政府在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过程中的监督与保障作用;在司法考量上,严格规范管理人行使选择权与完善购房者的权利救济。本文将理论与实务研究相结合,以期对破产立法与实践有所裨益。
其他文献
单位主体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可以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当一部分单位主体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判例。但是,这些单位污染环境罪的裁判中,位行为犯居多、单位高层及管理层被追责为主、环境科学结论被作为定罪依据,现出司法机关对污染环境罪的行为构造认定分歧、单位行为的判定过于依赖主要任人、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论证模糊等客观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在立法上缺乏指导、传统单位犯罪理论存在缺陷以及单位环
学位
骨不连作为骨折常见的并发症,给患者的生活带来沉重负担,同时也是医生在临床工作中面临的艰巨挑战之一。目前骨不连在临床上还是以手术为主要的应对措施,此外还可采用物理疗法、生物疗法以及中医药等,近期以来,有不少中外的临床学者在骨不连的局部修复方面做出了许多的实验研究,并给出了一些崭新的观点和技术,目的是寻求更简捷、高效的治疗方式。现搜集有关骨不连临床治疗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总结概括以资参考。
期刊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日益重视的生存法则,我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就格外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尤其是在生态修复这部分开始投入大量的资金,在2020年还特地规划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2021年-2035年的计划,这就向各界学者宣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性和国家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然而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尽管国家已经加大投入,但是相对于现阶段进行生态修复所需要的庞大
学位
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在涉黑涉恶犯罪的预防和打击上已取得显著的治理成果。但不可否认,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打击由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时,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司法认定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司法机关为完成任务,片面追求定案率,造成司法认定混乱,严重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本文将研究方向聚焦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司法认定上,通过剖析其概念和犯罪特征,分析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到司法认定的逻
学位
刑事责任是刑法理论的基本范畴,我国对刑事责任论的研究在世纪之交前后获得了重要进展,但近来则少有理论上的实质性推进。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在微观层面,刑事责任论的具体问题研究获得了累累硕果,与此同时,对宏观层面的“老问题”重视不足,如自由意志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随着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大脑结构与运行信息被详尽呈现。人类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在什么情况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脑损伤等大脑异常是否为行为人
学位
停止侵害请求权是一项被广泛运用于专利侵权领域的救济手段。它是法律规定中的首要救济权利,也是专利权人十分有效的谈判筹码,可以使得侵权人的利益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本文对专利领域限制停止侵害请求权限进行了研究。第一章对停止侵害请求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概念和性质的辨析。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因为将专利权视为准物权,用物权的思维来思考专利权,导致出现停止侵害责任有“当然适用”的现象。但从权利性质、立法目的等方面分析
学位
目的 探讨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采取带锁髓内钉或钢板固定植自体骨与人工骨治疗的效果。方法 选择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九医院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收治的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60例进行研究,根据入组先后顺序分为两组,每组30例。对照组采取钢板固定植自体骨与人工骨治疗,观察组则采取带锁髓内钉植自体骨与人工骨治疗。对比两组效果。结果 观察组手术时间、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愈合时间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
期刊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经济水平持续提高,各方面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但是与此同时,快速发展的经济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触目惊心的破坏,全局性的环境立法缺失及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无法得到及时救济、原有的生态功能遭到破坏,极大阻碍着我国生态文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让环境污染者承担修复被损害环境的责任,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被提出并且不
学位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得益于信息的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其保护与利用问题成为了当前的重要法律议题。个人信息的价值骤增,尤其是商业利用价值,大数据交易、用户画像与个性化推荐、预测性广告、个人信息买卖等行为在当前是不绝如缕。《民法典》囿于保守的立法观念,即使已经意识到个人信息具有商业利用价值,也并未向前迈一步,而仍然将其规定在人格权编,这样的体例安排,未突出对个人信息财产利益的保护,致使法
学位
<正>2017年2月~2020年12月,我们采用髓内钉加钢板钢缆联合植骨治疗9例股骨干骨折术后骨不连患者,疗效满意,报道如下。1材料与方法1.1病例资料本组9例,男4例,女5例,年龄19~57岁。原骨折固定方法:顺行交锁髓内钉固定7例,单侧钢板固定2例。1例术后发生内固定松动、断裂。均以股骨干骨折术后骨不连诊断入院。原固定术至本次手术时间4~24个月。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