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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对审议民主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审议民主既存在理论上的研究意义,同时,也存在实践性的研究价值。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审议民主在不同的层面上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涌现。近几年来,审议民主在亚洲地区也开始逐渐地流行,例如我国举办的民主恳谈会。笔者选取台湾宜兰公民共识会议作为参照,对审议民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希望能对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有一定的参考及借鉴意义。因为公民共识会议在解决有关民间的社会决策问题上或影响政府决策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相较之前的决策方式而言,它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审议民主主要强调的是:就会议所提出的问题,公民可以在理性的状态下直接参与并进行自由的辩论,从而通过公共审议达成共识。一个社会民主发展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这个社会的公民的整体素质、公民参与的能力以及民众对民主的态度积极与否。近几年来,审议民主在一些民主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因此,宜兰民众选择审议民主即公民共识会议来解决宜兰社会决策问题以及影响宜兰政府决策,以致能够起到提升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论文共分为5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缘起、意义、既有研究的回顾以及审议民主、公民共识会议、公民参与和直接民主等核心概念。第二章是公民共识会议展开的背景。对台湾兴起的举办公民共识会议的浪潮以及尝试举办宜兰公民共识会议的脉络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宜兰公民共识会议是在有益的实践经验下举办的;第三章对作为研究个案的宜兰公民共识会议的举办过程即筹备阶段、预备会议、正式会议等阶段进行了详尽的描述,对会议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微观的探究。第四章主要是在第三章的基础上,对公共共识会议的特点、效益、局限、制度的内容以及运行方式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第五章是讨论与结语,从审议民主的性质出发,主要针对宜兰公民共识会议属于哪种审议民主形式以及社会团体在公民共识会议中的作用进行讨论与分析,研究发现公民共识会议脱离政府公共部门的主办下,民众讨论的议题的内容与民众生活的现状两者之间将会更加贴切。作为决策形式的审议民主,公民共识会议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政治运动,它具有多元主义直接参与的互动性、过程性等特征。受这些特征的影响,社会团体有能力脱离政府的授权或约束,自主地举办公民共识会议。宜兰公民共识会议的议题具有地方性的特色,社会团体对活动的介入以及社会团体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促进了会议体制内的建设和体制外的结合,体现了社会团体在公民共识会议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些正是审议民主——公民共识会议的实践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