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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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错配安排是指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税收管辖区对同一个混合体或金融工具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以达到双重不征税的目的,这种安排将导致相关国家税基受到严重侵蚀,对竞争、效率、透明度和公平性有着整体性的负面影响。目前,针对混合错配安排的国际避税,各国主要依靠已签订的税收协定以及国内税收法规来解决跨国公司在经济来往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各国税法的差异性、信息交流以及税收协调的不足等问题给跨国公司搭建国际避税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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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错配安排是指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税收管辖区对同一个混合体或金融工具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以达到双重不征税的目的,这种安排将导致相关国家税基受到严重侵蚀,对竞争、效率、透明度和公平性有着整体性的负面影响。目前,针对混合错配安排的国际避税,各国主要依靠已签订的税收协定以及国内税收法规来解决跨国公司在经济来往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各国税法的差异性、信息交流以及税收协调的不足等问题给跨国公司搭建国际避税架构带来了可趁之机,混合错配安排对于国际税收与经济运行造成了深远的负面效应。近些年来,为了应对包括混合错配安排在内的国际避税行为,欧盟开始对众多科技公司实施“追缴税款和利息”的单边行动,这一行动虽然维护了欧盟国家的税收权益,但实际上超越、摒弃了国际税法规则在维护国际税收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严重不符合在BEPS包容性框架一致行动的原则,对于欧盟以外的发展中国家更是极为不利。本文首先对混合错配安排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分析混合错配安排的形式和避税原理;其次,对跨国集团利用混合错配安排进行国际避税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通过揭露跨国集团的经营架构和协议安排的本质,从而研究混合错配安排下的避税机制并分析目前各国应对混合错配安排问题的不足之处,将我国的现行反避税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我国的反避税政策缺陷,进而得出政策制定方向;最后,本文基于OECD/G20 BEPS行动计划2相关建议、各国应对混合错配的成功经验以及包括OECD数字经济“双支柱”方案二在内的国际组织已有共识三个方面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应对混合错配安排的政策切入点,试图为我国制定应对混合错配安排的反避税政策提出可行性建议。关于我国应对混合错配安排的政策建议,本文从完善国际税收协调、完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针对混合错配安排形式的具体政策建议三个角度出发,认为首先应该加强国际税收协调,通过国家间税收协调无疑是解决国际税收纠纷最有效的措施。同时,为应对国际税收协调的缺陷,出于保护国内税收合法权益的目的,我国应该完善国内税收法规,既包括一般性的政策实施建议,也包括具体的实施措施,确保反避税政策的有效落实。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中的一员,通过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政策不仅有利于防止国内税源的流失,更是有利于打破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税收规则,是增强发展中国家对于国际税收规则的影响力并更好地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重要机会,对于维护国家间的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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