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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它通过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用于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可以说,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减震器”。
对于寿险公司来说,偿付能力集中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水平和财务状况。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是寿险公司持续发展和盈利的前提,因此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研究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偿付能力是保险理论研究的重要方面,涉及到广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是保险监管和公司管理的核心内容。
本文从偿付能力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偿付能力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的关系,二者作为一个问题的两个研究角度,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寿险公司既要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又要设计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偿付能力管理措施。
偿付能力监管政策是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面临的外部环境,满足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是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首要内容。因此,本文通过学习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偿付能力监管做法,分析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目前存在的不足,描述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确立研究的基础和方向。
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为是多方面的,本文通过整理中国保险业相关数据,与国外主要国家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认为中国寿险公司的资本金不足、业务结构不合理、资金运用能力不强及经营管理模式粗放,是造成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重大隐患的重要因为。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寿险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以资本生成和资本组合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资本补充机制;合理定位投资型产品,统筹兼顾个险、银保、团险三大销售渠道的职责定位,调整业务结构;结合寿险资金特点,积极选择投资组合,有效提高投资收益率;转变经营理念,加强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