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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制度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是决定诉讼主体进入诉讼程序当中的关键因素。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正式开始实施,距今已近三年,根据2018年最高法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当场立案率达到了95%以上,曾经长期存在于我国民事诉讼实务中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立案登记制改革不仅具有重大的改革意义,而且取得的成就值得肯定。但是改革三年之后来看,民事立案制度还是存在根本性的问题没有改变,而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案件爆炸”、滥诉的现象增多的问题也不断呈现出来,再者地区法治建设不平衡的因素也导致了改革不彻底,仍有许多技术性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本文通过对于立案登记改革后的民事诉讼立案制度整体进行研究分析,从民事诉讼立案制度的基本理论、立案登记制改革过程入手,对现有的民事诉讼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现行立案制度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民事诉讼立案制度的基本理论。主要从民事立案制度的基本概念入手,结合对立案模式的介绍并通过对立案审查模式与立案登记模式的对比,从理论上把握民事立案制度的具体内涵,为之后的论证提供依据。第二章是我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进程。从我国建国以来立案制度的改革历程,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背景,探究改革前民事立案制度所处的困境以及改革推行所遭受的阻力,最后通过数据的分析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与效果。第三章是我国现有民事立案制度的问题分析。本章主要是对立案登记改革实施后显现的起诉要件没有实质改变、案件爆炸导致法院压力剧增、当事人滥诉的现象、其他技术性问题四个问题入手,根据司法实践中展现的状况,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章是民事诉讼立案制度的完善。以前三章的分析为基础,针对第三章中所论述问题,围绕降低起诉门槛、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民事诉讼撤案制度等对民事诉讼立案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