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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之一:这是一节如何写人的习作指导课。教师用毛笔字把范文《我的妈妈》抄写在三张大白纸上,范文上还用红笔作了许多批注。教师以范文为例,要求学生分三段写妈妈,并以范文中“妈妈右嘴角下有一颗黑痣”为例子,重点指导了怎样写人物的外貌,怎样抓住人物外貌的特征来写。
思考:在习作指导中,有两种模式最具有普遍性,一种是上述的“保姆式”:教师以范文为重点,如何开头,如何结尾,中间怎么写,定好框框,让学生“照葫芦画瓢”,如同做填空题。结果是学生的习作“千人一面”,一写妈妈,每个人的妈妈的脸上都有“一颗黑痣”,且位置都一样;一写难忘的事,就是玩耍时“打破花瓶”,先撒谎,后承认错误,个个都成了童年时的列宁。另一种是“放羊式”:教师念一念范文,提一提要求,几分钟就指导完了。结果学生是“雾里看花”,无从下笔。上述的两种习作指导模式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是值得改进的。习作指导难,习作指导没有固定的模式,这是事实。问题是,怎样的指导才能使学生乐于表达、有个性地自由地表达?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因此,在习作指导中,教师的主导作用要体现在激发学生的习作热情、培养习作兴趣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至于乐则成”。学生只有想写、敢写、乐于写,才能真正自由表达。一些成功的习作指导课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如在习作指导中使用电教媒体重现习作场景、通过活动模拟习作内容等等,让学生“快乐作文”,真正在轻轻松松的心境中自由表达;再次,在习作指导中,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我们必须看到,教师的统一指导很容易造成学生习作的模式化和共性化,从而影响学生写出有个性有创意的习作。因此,要坚决克服教师定“框框”、学生填“空空”的陈旧指导方法,束缚少了,学生才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熟悉的生活,真正做到“用我心思我事,用我口抒我情,用我手写我心”。
现象之二:书店里,名目繁多的作文选集以各种“新”面目出现,卖得异常火爆;打开学生的书包,总会看到一两本作文选集;调查学生的课外阅读情况,阅读作文选集一直是学生的“传统节目”;更有甚者,快考试了,教师指定几篇作文选集中的佳作,让学生背诵以应付考试。
思考:我相信不少教师都有过这样的尴尬:好不容易发现了一篇学生习作中的佳品,兴高采烈地读给学生听,读着读着,学生们就笑起来了。为什么呢?那是学生“抄的”,不是学生自己写的,老师受骗了。
这仅是作文选集对学生习作产生负面影响的一个例证。作文选集束缚学生个性、禁固学生思想,读作文选集,看似是一条提高写作水平的“捷径”,其实是一条将学生引入歧途的歪路。不少有识之士都发出了“远离作文教辅资料”的呼声。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作文选集说“不”!
不要迷信读作文选集能很快提高写作水平,如果读读作文选集就能写好作文的话,那作文就不会成为难题了。“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写作没有捷径可走。特级教师丁培忠谈对学习写作的理解时说:“写作的源泉是生活,写作的基础是阅读,写作的秘诀是多练”。“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小学语文教育专家崔峦也一再强调要“引导学生沉下心来在读书中揣摩作者的写法”。读书,才能获得写作必备的起码的文字功底。但仅读作文类书是不够的。不要将作文选集当做“灵丹妙药”,要少读,道理很简单,作文选集中的文章再优秀,也比不上语文课本中选文的文质优美。
现象之三:我们总听到老师抱怨“学生的习作水平太差了”;翻开学生的作文本,总很难看到老师肯定的评价。学生怕写作文,更怕习作讲评,怕老师的批评,怕自己在习作中出现的错误成为同伴的笑料。
思考:我曾教过小学一年级的美术课。孩子们画的人物形象很可爱,有的胳膊比腿长,有的脑袋比身子大,有的嘴巴画成了正方形……在这里,没有比例,更谈不上真实。但我知道这是孩子刚开始学画画,不能按绘画的标准来评判学生,只要学生是自己画的,我就给一个大大的“优秀”,没有一个学生不是喜滋滋的。
由此想到我们的习作评价。可以说,我们现在的习作评价严重影响学生的习作兴趣,影响学生的自由表达。
一是评价错位。习作评价没有紧扣习作训练目标,评价标准一直高于《语文课程标准》,相当严重地脱离儿童的认知水平和语文能力。这样就导致老师看学生习作怎么看也“不顺眼”,学生怎么努力也得不到老师的肯定。试想,小学生若能写出让老师折服的文章,除了“神童”以外,还有谁呢?习作是练习,既然是练习,就允许学生出差错,就允许学生不合“比例”。对学生的习作,不能用成人的眼光去衡量,更不能用文学批评的标准来打分。我们的习作评价要“以学生为本位”(叶圣陶语),“蹲下来看儿童世界”才能从主观上善待的习作。
二是缺乏激励。原《语文教学大纲》就提出“尊重学生的原意,鼓励学生的点滴进步。”《语文课程标准》指出“1~4年级从写话、习作入手,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同时也强调“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而现在,有很多教师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功能,热衷于“挑刺”,影响了学生的习作兴趣,影响了学生的自由表达。教师要树立新的评价观,评价只求反映学生的进步,而不只求反映水平;要知道,对学生多加鼓励与批评学生作文中存在的问题同等重要。教师评价角色要由“裁判者”转变为“欣赏者”。习作评价要使每个学生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明确努力方向。只要学生“能无拘束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真实地写出来”,就应该给高分或评为优秀。成功是最大的激励,当学生的习作经常得到肯定和赞美时,学生的写作积极性就会不断增加,就会克服畏难情绪而乐于写作,自主写作。
思考:在习作指导中,有两种模式最具有普遍性,一种是上述的“保姆式”:教师以范文为重点,如何开头,如何结尾,中间怎么写,定好框框,让学生“照葫芦画瓢”,如同做填空题。结果是学生的习作“千人一面”,一写妈妈,每个人的妈妈的脸上都有“一颗黑痣”,且位置都一样;一写难忘的事,就是玩耍时“打破花瓶”,先撒谎,后承认错误,个个都成了童年时的列宁。另一种是“放羊式”:教师念一念范文,提一提要求,几分钟就指导完了。结果学生是“雾里看花”,无从下笔。上述的两种习作指导模式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是值得改进的。习作指导难,习作指导没有固定的模式,这是事实。问题是,怎样的指导才能使学生乐于表达、有个性地自由地表达?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因此,在习作指导中,教师的主导作用要体现在激发学生的习作热情、培养习作兴趣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至于乐则成”。学生只有想写、敢写、乐于写,才能真正自由表达。一些成功的习作指导课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如在习作指导中使用电教媒体重现习作场景、通过活动模拟习作内容等等,让学生“快乐作文”,真正在轻轻松松的心境中自由表达;再次,在习作指导中,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我们必须看到,教师的统一指导很容易造成学生习作的模式化和共性化,从而影响学生写出有个性有创意的习作。因此,要坚决克服教师定“框框”、学生填“空空”的陈旧指导方法,束缚少了,学生才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熟悉的生活,真正做到“用我心思我事,用我口抒我情,用我手写我心”。
现象之二:书店里,名目繁多的作文选集以各种“新”面目出现,卖得异常火爆;打开学生的书包,总会看到一两本作文选集;调查学生的课外阅读情况,阅读作文选集一直是学生的“传统节目”;更有甚者,快考试了,教师指定几篇作文选集中的佳作,让学生背诵以应付考试。
思考:我相信不少教师都有过这样的尴尬:好不容易发现了一篇学生习作中的佳品,兴高采烈地读给学生听,读着读着,学生们就笑起来了。为什么呢?那是学生“抄的”,不是学生自己写的,老师受骗了。
这仅是作文选集对学生习作产生负面影响的一个例证。作文选集束缚学生个性、禁固学生思想,读作文选集,看似是一条提高写作水平的“捷径”,其实是一条将学生引入歧途的歪路。不少有识之士都发出了“远离作文教辅资料”的呼声。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作文选集说“不”!
不要迷信读作文选集能很快提高写作水平,如果读读作文选集就能写好作文的话,那作文就不会成为难题了。“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写作没有捷径可走。特级教师丁培忠谈对学习写作的理解时说:“写作的源泉是生活,写作的基础是阅读,写作的秘诀是多练”。“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小学语文教育专家崔峦也一再强调要“引导学生沉下心来在读书中揣摩作者的写法”。读书,才能获得写作必备的起码的文字功底。但仅读作文类书是不够的。不要将作文选集当做“灵丹妙药”,要少读,道理很简单,作文选集中的文章再优秀,也比不上语文课本中选文的文质优美。
现象之三:我们总听到老师抱怨“学生的习作水平太差了”;翻开学生的作文本,总很难看到老师肯定的评价。学生怕写作文,更怕习作讲评,怕老师的批评,怕自己在习作中出现的错误成为同伴的笑料。
思考:我曾教过小学一年级的美术课。孩子们画的人物形象很可爱,有的胳膊比腿长,有的脑袋比身子大,有的嘴巴画成了正方形……在这里,没有比例,更谈不上真实。但我知道这是孩子刚开始学画画,不能按绘画的标准来评判学生,只要学生是自己画的,我就给一个大大的“优秀”,没有一个学生不是喜滋滋的。
由此想到我们的习作评价。可以说,我们现在的习作评价严重影响学生的习作兴趣,影响学生的自由表达。
一是评价错位。习作评价没有紧扣习作训练目标,评价标准一直高于《语文课程标准》,相当严重地脱离儿童的认知水平和语文能力。这样就导致老师看学生习作怎么看也“不顺眼”,学生怎么努力也得不到老师的肯定。试想,小学生若能写出让老师折服的文章,除了“神童”以外,还有谁呢?习作是练习,既然是练习,就允许学生出差错,就允许学生不合“比例”。对学生的习作,不能用成人的眼光去衡量,更不能用文学批评的标准来打分。我们的习作评价要“以学生为本位”(叶圣陶语),“蹲下来看儿童世界”才能从主观上善待的习作。
二是缺乏激励。原《语文教学大纲》就提出“尊重学生的原意,鼓励学生的点滴进步。”《语文课程标准》指出“1~4年级从写话、习作入手,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同时也强调“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而现在,有很多教师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功能,热衷于“挑刺”,影响了学生的习作兴趣,影响了学生的自由表达。教师要树立新的评价观,评价只求反映学生的进步,而不只求反映水平;要知道,对学生多加鼓励与批评学生作文中存在的问题同等重要。教师评价角色要由“裁判者”转变为“欣赏者”。习作评价要使每个学生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明确努力方向。只要学生“能无拘束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真实地写出来”,就应该给高分或评为优秀。成功是最大的激励,当学生的习作经常得到肯定和赞美时,学生的写作积极性就会不断增加,就会克服畏难情绪而乐于写作,自主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