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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卡夫卡的代表作《审判》以戏谑、荒诞的手法,揭示了人类社会中法律的虚幻与真实,影射了社会权力的强大控制。同时通过主人公的法庭审判之罪,对现代人的道德世界进行了自我审视,提出了有关“法和人”对立的单级社会的永恒疑问。
关键词:法律意象 审判 原罪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我现在这儿,除此,一无所知,除此,一无所能。我的小船没有舵,只能随着吹向死亡最底层的风行驶。”美国诗人W·H·奥登曾评论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弗兰茨·卡夫卡(Franz Kafka,1883-1924)短暂的一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伟大的作品。其中某些作品主题与法律相关,如《审判》(国内有译为《诉讼》)。《审判》可以看作是卡夫卡式小说形成的标志,在这部作品中,卡夫卡以梦呓般的笔法向我们展示了一幕离奇、荒诞的故事,揭示了法律的真实与虚妄之间的鸿沟及其产生的巨大张力。由于卡夫卡本人曾获法学博士学位,所以这部作品也渗透着他对现实世界的法律沉思,留给我们以无尽的思考。
一 真实与虚妄之间的法律
《审判》是典型的“卡夫卡式”故事,情节简单却离奇,充满后现代主义的荒诞色彩。主人公约瑟夫·K是一位银行职员,事业有成,生活顺利。但他却突然在30岁生日的时候被法院莫名其妙地逮捕。法院没有宣布他的罪名,也没有限制他的自由。K仍然可以保持原来的生活。对于这一切,K先是出离愤怒,在第一次法院审判时他大声谴责司法机构的不公正和法官的贪赃枉法,但法官和一群听众却错误地将他看作是油漆匠,完全不理会他的无罪辩护。K开始四处奔走,决定弄清楚自己的案件真相及背后的“法”。但他却发现他所有的努力只是使他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后,在一个教堂里,无法解脱的K听到了神甫的一个寓言,晓谕他“法是有的,但寻找法的道路充满艰难,要找到法是不可能的。”在小说的结尾,约瑟夫·K等来了最终的结果:在他31岁生日的前一个晚上,他被法庭派来的两个行刑人员秘密地带到郊外,“像一条狗似的”被处死了,至死也没有弄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
在卡夫卡的笔下,主人公K所在的是一个由理性和逻辑建构起来却又充满荒诞谬误的世界。每个人的理由、猜想、推测都合乎情理,甚至就等同于我们现实世界正常人的思维,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荒诞不经。这种理性与虚妄的交织正是卡夫卡作品的独特之处。小说中对K的审判充满了法律的隐喻。主人公所经历的一切在“法的门前”仿佛是一场噩梦,面对审判,K似乎成了一个“局外人”,他莫名其妙、不知所以、充满恐惧。在小说开始,K对对自己无由被捕感到十分气恼,在他的理性中,正义的司法女神是法律的代表,所以他决定寻找自己被逮捕的理由和逻辑。然而,他真的了解“法”吗?当高个子看守说:“我们的官员们从来是不会错罪良民,而是按照法令行事,哪里有犯罪,就派我们这些看守去那里,这就是法律。怎么会弄错呢?”“这种法律我可不懂,”K说道。“那你就更糟了,”看守回答。“想必法律也只是存在于你们的脑袋里,”K说道。K认为自己是了解法律的,可事实却恰好相反。如果他不能把握法律,又怎么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呢?这一荒诞的悖论让K不明就里。法律对普通人来说变得无法捉摸。这就像房东格鲁巴赫太太所说的:“你这么被捕,我觉得这其中像有什么奥秘似的,如果我说了傻话,请你别见怪,我觉得这其中好像有什么奥秘,我弄不懂,不过也没有必要弄懂它。”K逐渐发现,在这个社会中,几乎每个人都跟法院有关联,可事实上,他们对法院也只有一种臆念上的认知。那么,这出黑色幽默是如何上演的呢?原因不在K身上,而是法的荒诞让人无法理喻。
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不是“正义女神”的化身,而是画家笔下披着神秘面纱的“狩猎女神”。这一隐喻在小说中多有体现。小说中的法院决不是现代社会屹立于闹市、威严肃穆的高楼大厦,而是在郊区贫民窟一幢破旧楼房的阁楼上;法官是一群形象猥琐、言语无力的人;法律书被发现是色情小说;穿过狭窄黑暗的走廊,被告都在排队等候。这一具象的描写勾勒出了卡夫卡小说中对法律这一社会异己力量的反思:本来是由人创造出来服务于人的制度,最终却演变为制约人的“利维坦”,这是司法制度本身异化的结果。卡夫卡甚至用平静和隐忍、愤懑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有关法律生活的“皇帝新装”:画家梯托雷里由于长时间为法官们画像,因此与法院关系较好。当K看到他所画的“正义女神”像时,忍不住问道:“你画的这个人物,站在宝座上,这跟实际中的一样么?”梯托雷里高深莫测地说:“不,我既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物,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宝座,这些全是虚构的,不过,人家叫我怎么画,我就得怎么画。”这些庸俗的帮闲者们只是负责给法律蒙上一个神秘的面纱,至于面纱后面的真正面目,没有人去关心。卡夫卡在他的短文《关于法律问题》里写到:“被自己不认识的法律统治着是多么折磨人的事!”
法律作为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权力网,一切的人、事、物都处于它的权力统治之下,一切都互相联系,但是K们又无从认知,他人对于法律不加反思的惯性感受使得司法机器成为了一种荒谬的存在,就如同达利和毕加索的画作一样,这种变形和扭曲简直到了与日常生活经验完全断离、令人不可思议的程度。
二 道德原罪与心灵的审判
卡夫卡的世界始终弥漫着负罪感,《判决》、《地洞》、《变形记》都充满着克尔凯郭尔存在主义哲学式的罪孽思想。对大众读者而言,卡夫卡的作品代表着现代人的疏离与寂寞、孤独与绝望,在困境中不断探求、寻索出路,却往往发现生命的怪诞与荒谬。(叶廷芳,1993)在卡夫卡的观念里,负罪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人人都有的社会存在。他就在日记中老是哀叹自己罪孽深重,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罪恶的时代”,“人的根子早已整个儿拔起”,“我们都应该受到责备,因为我们都参与了这个行动。”
《审判》的主要情节可以看作是对卡夫卡上述负罪感的注释。正如我国著名女作家残雪的分析:“K被捕的那天早晨就是他内心自审历程的开始”,“审判就是主人公灵魂的一次自我审判”。在世俗的法律世界里,K也许是无罪的。他是事业成功、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人士。日常生活中,他遵纪守法、彬彬有礼,无法将他与犯罪联系。但是在寻找案件真相的过程中,K逐渐发现,自己就生活一个罪恶的世界里。周围的人都知道他犯了罪,却无人知道到底什么是法律;法院的大门敞开着,他却不得其门而入,至死都在“法的门前”徘徊;法官和律师沆瀣一气,尽是贪官和色鬼……在这样一个肮脏的世界里,他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份子,虽然深受其害,却也无法逃离帮凶的角色:他与女招待埃尔莎有着暧昧的关系;他在银行与副经理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明白他的升迁有些不够光明正大。这一切在现实生活中都不构成犯罪,但在道德层面,对于这些人性黑暗中的沉渣污垢,能够逃脱良知的审判吗?K的罪就是现代人精神的自我拷问,在这一灵魂法庭上,K也不再是一个有地位的绅士,法官和听众一再称他为油漆匠,这是一种深刻的提醒,提醒他任何人都不可能以身份的外表来掩盖灵魂的肮脏。这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审判。
从这一角度来看,《审判》显然不是对任何外在迫害的控诉,而是描述了一个灵魂的挣扎、奋斗和彻悟。在卡夫卡看来,人降生到这个荒诞、肮脏的世界上即是罪,根本用不着去辩护。但自以为清白无辜的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人们在辩护中进一步犯罪,进一步破坏了更大的秩序,这样,更深层次的罪行便逐步揭露出来。这种揭露引领着审判不断地向灵魂深处掘进,不断打破原来生活的自欺与面具,并最终使K彻悟。所以,当K认识到自己的“道德罪感”后,在小说的最后,他不再追问“法”的终极存在,而是平静地面对死亡,“像一条狗似的”死去,获得了灵魂的安息,将罪恶留在了人间。在这个意义上,《审判》既是对K的法律“审判”,也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再“审判”,一种基督教式的“原罪”。从这一角度来看,小说的意义就在于它自觉的伦理道德意识。正如卡夫卡所说:“我们发现自身处于罪孽很深重的状态中,这与实际罪行无关。‘审判’是遥遥无期的,只是永恒的法庭的一个总诉讼。”卡夫卡期待着每个人都在道德的法庭面前来检讨自己的罪过。
三 那一扇门中的法律意象
约瑟夫·K是一个类型化的人,他就像我们每个人。而在法和人的单级社会中,“法”究竟是什么呢?卡夫卡给出了一个形而上的追问。藉由K的眼睛,《审判》带我们透视法律的意象。在与法庭交涉的过程中,K逐渐摆脱了原来的幼稚。他意识到,法有两种:一是严肃神圣的法律条文,一是亲身体验的真实过程,而前者无时无刻不受到后者无情的嘲弄。在“法”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权力控制体系面前,K们是无知、恐惧的,卡夫卡希望这一法律意象有一天能够被接近真理的全新信仰来代替。
在《审判》第九章,卡夫卡以一个寓言故事《法的门前》表达了上述思考。这则寓言也曾单独出版,许多人把它看作是解读《审判》的一把钥匙。K在教堂里听到了神甫对他的晓谕:乡下人来到法的门前请求见法,但守门人拒绝让他进入。守门人告诉他,法是至高无上的,他需要等待,而且里面的守门人更加有权威,乡下人不可能有机会见到“法”。乡下人被这番话所震慑,于是在“法”的门外等候,年复一年,直至终老,未能如愿。在临死前的一刻,乡下人对“法”的面貌已经不感兴趣了,只是不明白为何只有他一个人在门外等候。守门人回答:“这儿除了你,谁也不许进去,因为这道门只是因为你开的。我现在就要去关上它了。”于是,我们最终明白,这道门仅仅是存在乡下人的心中而已。这扇门关上也预示着世人心中对所谓“正义法律”憧憬的幻灭。
乡下人的经历也预示了K的轨迹。在整个诉讼过程中,K一直想彻底了解繁复庞杂的法律体系而未能如愿。这就回到了卡夫卡的悖论,他无法进入“法”的大门,又怎能触摸终极意义的理想呢?K没有认罪的勇气,而商人布洛克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乡下人缺乏勇气,所以只能在门外徘徊。K们也只有通过反省自己的灵魂,直面道德审判,才能进入更高的境界。乡下人没有能够通过“法门”,原因不是守门人欺骗了他,守门人曾明确告诉他,乡下人可以尝试走进去,不管是否许可。乡下人的错误在于自己的胆怯,在于不敢直面法的权威,在于他幻想通过等待侥幸进入法的大门,是他自己欺骗了自己。我们可以说,在卡夫卡的世界里,乡下人代表了K,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卡夫卡,是脆弱的人类。
理想的法律是人们追求的梦想,但理想的法律究竟是什么,它是确定存在的吗?或许值得人们信仰的法律只是存在于人的道德世界深处,抑或它就像皇帝的新装虚幻、神秘、不可捉摸。当人们最终像K一样揭开了法律的面纱,完成了祛魅的过程,才发现“法”的门内恰如一个五彩斑斓的气泡,除了色彩,什么都没有。那么“法”到底是什么?还能被我们作为全新的真理信仰吗?卡夫卡的追问直到今天还没有定论,在荒诞和真实之间,我们也无法给出终极性的答案。这或许正应了作家本人的一句名言:目的虽有,却无路可循,我们称作路的,不过是彷徨而已。
参考文献:
[1] 学思:《卡夫卡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 袁可嘉:《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3] 叶廷芳:《卡夫卡——荒诞文学的始作俑者》,《文艺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4] 曾艳兵:《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 谢莹莹:《权力的异化与人的社会化问题》,《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3期。
[6] 残雪:《灵魂的城堡:理解卡夫卡》,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7] 徐昕:《正义的想象:文学中的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简介:李炳烁,男,1979—,河北邢台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律文化学,工作单位:江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法律意象 审判 原罪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我现在这儿,除此,一无所知,除此,一无所能。我的小船没有舵,只能随着吹向死亡最底层的风行驶。”美国诗人W·H·奥登曾评论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弗兰茨·卡夫卡(Franz Kafka,1883-1924)短暂的一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伟大的作品。其中某些作品主题与法律相关,如《审判》(国内有译为《诉讼》)。《审判》可以看作是卡夫卡式小说形成的标志,在这部作品中,卡夫卡以梦呓般的笔法向我们展示了一幕离奇、荒诞的故事,揭示了法律的真实与虚妄之间的鸿沟及其产生的巨大张力。由于卡夫卡本人曾获法学博士学位,所以这部作品也渗透着他对现实世界的法律沉思,留给我们以无尽的思考。
一 真实与虚妄之间的法律
《审判》是典型的“卡夫卡式”故事,情节简单却离奇,充满后现代主义的荒诞色彩。主人公约瑟夫·K是一位银行职员,事业有成,生活顺利。但他却突然在30岁生日的时候被法院莫名其妙地逮捕。法院没有宣布他的罪名,也没有限制他的自由。K仍然可以保持原来的生活。对于这一切,K先是出离愤怒,在第一次法院审判时他大声谴责司法机构的不公正和法官的贪赃枉法,但法官和一群听众却错误地将他看作是油漆匠,完全不理会他的无罪辩护。K开始四处奔走,决定弄清楚自己的案件真相及背后的“法”。但他却发现他所有的努力只是使他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后,在一个教堂里,无法解脱的K听到了神甫的一个寓言,晓谕他“法是有的,但寻找法的道路充满艰难,要找到法是不可能的。”在小说的结尾,约瑟夫·K等来了最终的结果:在他31岁生日的前一个晚上,他被法庭派来的两个行刑人员秘密地带到郊外,“像一条狗似的”被处死了,至死也没有弄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
在卡夫卡的笔下,主人公K所在的是一个由理性和逻辑建构起来却又充满荒诞谬误的世界。每个人的理由、猜想、推测都合乎情理,甚至就等同于我们现实世界正常人的思维,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荒诞不经。这种理性与虚妄的交织正是卡夫卡作品的独特之处。小说中对K的审判充满了法律的隐喻。主人公所经历的一切在“法的门前”仿佛是一场噩梦,面对审判,K似乎成了一个“局外人”,他莫名其妙、不知所以、充满恐惧。在小说开始,K对对自己无由被捕感到十分气恼,在他的理性中,正义的司法女神是法律的代表,所以他决定寻找自己被逮捕的理由和逻辑。然而,他真的了解“法”吗?当高个子看守说:“我们的官员们从来是不会错罪良民,而是按照法令行事,哪里有犯罪,就派我们这些看守去那里,这就是法律。怎么会弄错呢?”“这种法律我可不懂,”K说道。“那你就更糟了,”看守回答。“想必法律也只是存在于你们的脑袋里,”K说道。K认为自己是了解法律的,可事实却恰好相反。如果他不能把握法律,又怎么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呢?这一荒诞的悖论让K不明就里。法律对普通人来说变得无法捉摸。这就像房东格鲁巴赫太太所说的:“你这么被捕,我觉得这其中像有什么奥秘似的,如果我说了傻话,请你别见怪,我觉得这其中好像有什么奥秘,我弄不懂,不过也没有必要弄懂它。”K逐渐发现,在这个社会中,几乎每个人都跟法院有关联,可事实上,他们对法院也只有一种臆念上的认知。那么,这出黑色幽默是如何上演的呢?原因不在K身上,而是法的荒诞让人无法理喻。
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不是“正义女神”的化身,而是画家笔下披着神秘面纱的“狩猎女神”。这一隐喻在小说中多有体现。小说中的法院决不是现代社会屹立于闹市、威严肃穆的高楼大厦,而是在郊区贫民窟一幢破旧楼房的阁楼上;法官是一群形象猥琐、言语无力的人;法律书被发现是色情小说;穿过狭窄黑暗的走廊,被告都在排队等候。这一具象的描写勾勒出了卡夫卡小说中对法律这一社会异己力量的反思:本来是由人创造出来服务于人的制度,最终却演变为制约人的“利维坦”,这是司法制度本身异化的结果。卡夫卡甚至用平静和隐忍、愤懑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有关法律生活的“皇帝新装”:画家梯托雷里由于长时间为法官们画像,因此与法院关系较好。当K看到他所画的“正义女神”像时,忍不住问道:“你画的这个人物,站在宝座上,这跟实际中的一样么?”梯托雷里高深莫测地说:“不,我既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物,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宝座,这些全是虚构的,不过,人家叫我怎么画,我就得怎么画。”这些庸俗的帮闲者们只是负责给法律蒙上一个神秘的面纱,至于面纱后面的真正面目,没有人去关心。卡夫卡在他的短文《关于法律问题》里写到:“被自己不认识的法律统治着是多么折磨人的事!”
法律作为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权力网,一切的人、事、物都处于它的权力统治之下,一切都互相联系,但是K们又无从认知,他人对于法律不加反思的惯性感受使得司法机器成为了一种荒谬的存在,就如同达利和毕加索的画作一样,这种变形和扭曲简直到了与日常生活经验完全断离、令人不可思议的程度。
二 道德原罪与心灵的审判
卡夫卡的世界始终弥漫着负罪感,《判决》、《地洞》、《变形记》都充满着克尔凯郭尔存在主义哲学式的罪孽思想。对大众读者而言,卡夫卡的作品代表着现代人的疏离与寂寞、孤独与绝望,在困境中不断探求、寻索出路,却往往发现生命的怪诞与荒谬。(叶廷芳,1993)在卡夫卡的观念里,负罪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人人都有的社会存在。他就在日记中老是哀叹自己罪孽深重,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罪恶的时代”,“人的根子早已整个儿拔起”,“我们都应该受到责备,因为我们都参与了这个行动。”
《审判》的主要情节可以看作是对卡夫卡上述负罪感的注释。正如我国著名女作家残雪的分析:“K被捕的那天早晨就是他内心自审历程的开始”,“审判就是主人公灵魂的一次自我审判”。在世俗的法律世界里,K也许是无罪的。他是事业成功、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人士。日常生活中,他遵纪守法、彬彬有礼,无法将他与犯罪联系。但是在寻找案件真相的过程中,K逐渐发现,自己就生活一个罪恶的世界里。周围的人都知道他犯了罪,却无人知道到底什么是法律;法院的大门敞开着,他却不得其门而入,至死都在“法的门前”徘徊;法官和律师沆瀣一气,尽是贪官和色鬼……在这样一个肮脏的世界里,他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份子,虽然深受其害,却也无法逃离帮凶的角色:他与女招待埃尔莎有着暧昧的关系;他在银行与副经理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明白他的升迁有些不够光明正大。这一切在现实生活中都不构成犯罪,但在道德层面,对于这些人性黑暗中的沉渣污垢,能够逃脱良知的审判吗?K的罪就是现代人精神的自我拷问,在这一灵魂法庭上,K也不再是一个有地位的绅士,法官和听众一再称他为油漆匠,这是一种深刻的提醒,提醒他任何人都不可能以身份的外表来掩盖灵魂的肮脏。这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审判。
从这一角度来看,《审判》显然不是对任何外在迫害的控诉,而是描述了一个灵魂的挣扎、奋斗和彻悟。在卡夫卡看来,人降生到这个荒诞、肮脏的世界上即是罪,根本用不着去辩护。但自以为清白无辜的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人们在辩护中进一步犯罪,进一步破坏了更大的秩序,这样,更深层次的罪行便逐步揭露出来。这种揭露引领着审判不断地向灵魂深处掘进,不断打破原来生活的自欺与面具,并最终使K彻悟。所以,当K认识到自己的“道德罪感”后,在小说的最后,他不再追问“法”的终极存在,而是平静地面对死亡,“像一条狗似的”死去,获得了灵魂的安息,将罪恶留在了人间。在这个意义上,《审判》既是对K的法律“审判”,也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再“审判”,一种基督教式的“原罪”。从这一角度来看,小说的意义就在于它自觉的伦理道德意识。正如卡夫卡所说:“我们发现自身处于罪孽很深重的状态中,这与实际罪行无关。‘审判’是遥遥无期的,只是永恒的法庭的一个总诉讼。”卡夫卡期待着每个人都在道德的法庭面前来检讨自己的罪过。
三 那一扇门中的法律意象
约瑟夫·K是一个类型化的人,他就像我们每个人。而在法和人的单级社会中,“法”究竟是什么呢?卡夫卡给出了一个形而上的追问。藉由K的眼睛,《审判》带我们透视法律的意象。在与法庭交涉的过程中,K逐渐摆脱了原来的幼稚。他意识到,法有两种:一是严肃神圣的法律条文,一是亲身体验的真实过程,而前者无时无刻不受到后者无情的嘲弄。在“法”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权力控制体系面前,K们是无知、恐惧的,卡夫卡希望这一法律意象有一天能够被接近真理的全新信仰来代替。
在《审判》第九章,卡夫卡以一个寓言故事《法的门前》表达了上述思考。这则寓言也曾单独出版,许多人把它看作是解读《审判》的一把钥匙。K在教堂里听到了神甫对他的晓谕:乡下人来到法的门前请求见法,但守门人拒绝让他进入。守门人告诉他,法是至高无上的,他需要等待,而且里面的守门人更加有权威,乡下人不可能有机会见到“法”。乡下人被这番话所震慑,于是在“法”的门外等候,年复一年,直至终老,未能如愿。在临死前的一刻,乡下人对“法”的面貌已经不感兴趣了,只是不明白为何只有他一个人在门外等候。守门人回答:“这儿除了你,谁也不许进去,因为这道门只是因为你开的。我现在就要去关上它了。”于是,我们最终明白,这道门仅仅是存在乡下人的心中而已。这扇门关上也预示着世人心中对所谓“正义法律”憧憬的幻灭。
乡下人的经历也预示了K的轨迹。在整个诉讼过程中,K一直想彻底了解繁复庞杂的法律体系而未能如愿。这就回到了卡夫卡的悖论,他无法进入“法”的大门,又怎能触摸终极意义的理想呢?K没有认罪的勇气,而商人布洛克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乡下人缺乏勇气,所以只能在门外徘徊。K们也只有通过反省自己的灵魂,直面道德审判,才能进入更高的境界。乡下人没有能够通过“法门”,原因不是守门人欺骗了他,守门人曾明确告诉他,乡下人可以尝试走进去,不管是否许可。乡下人的错误在于自己的胆怯,在于不敢直面法的权威,在于他幻想通过等待侥幸进入法的大门,是他自己欺骗了自己。我们可以说,在卡夫卡的世界里,乡下人代表了K,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卡夫卡,是脆弱的人类。
理想的法律是人们追求的梦想,但理想的法律究竟是什么,它是确定存在的吗?或许值得人们信仰的法律只是存在于人的道德世界深处,抑或它就像皇帝的新装虚幻、神秘、不可捉摸。当人们最终像K一样揭开了法律的面纱,完成了祛魅的过程,才发现“法”的门内恰如一个五彩斑斓的气泡,除了色彩,什么都没有。那么“法”到底是什么?还能被我们作为全新的真理信仰吗?卡夫卡的追问直到今天还没有定论,在荒诞和真实之间,我们也无法给出终极性的答案。这或许正应了作家本人的一句名言:目的虽有,却无路可循,我们称作路的,不过是彷徨而已。
参考文献:
[1] 学思:《卡夫卡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 袁可嘉:《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3] 叶廷芳:《卡夫卡——荒诞文学的始作俑者》,《文艺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4] 曾艳兵:《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 谢莹莹:《权力的异化与人的社会化问题》,《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3期。
[6] 残雪:《灵魂的城堡:理解卡夫卡》,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7] 徐昕:《正义的想象:文学中的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简介:李炳烁,男,1979—,河北邢台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律文化学,工作单位:江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