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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的法制化管理,建立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为核心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正确引导医院向重质量、重保障、重服务、重绩效、重法制的方向发展,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利保障,为此决定在北京地区开展以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医疗机构(医院)评审工作,笔者有幸作为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评审员在2004年3~4月参加了某区院感组和部分护理组的评审工作,现将此次对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评审中基层医务人员在继续教育方面完成的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