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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4128(2010)09-0078-02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和步伐的加快,重组成为一种常见的和重要的改革形式。兼并重组、专业整合、资源重新配置、优势互补,出于各种目的考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经过资产整合、制度整合、人员整合,打破传统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组建成一个新的、更大的企业。近年来,我基地就有近十家企业进行了重组,为发挥集群优势,使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给企业生产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
企业重组作为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涉及到重组企业之间、职工之间的一些重要的利益调整,因而在重组之初,甚或在一个较长时间范围内,会成为一个矛盾凸显和多发的时期,工会在维权工作方面的任务必然加重,难度也必然加大,这就要求重组企业工会一定要认清所处的环境变化,分析维权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做到既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企业稳定和改革,推进企业发展。
1 重组企业职工诉求的特点
电子科技公司是2008年下半年由原凯峰公司与凯天公司在专业整合、优势互补基础上进行重组的企业。两家企业在重组前均是从事无线电专业技术,并都是从上海内迁而建的三线企业,有着相通的技术专业和相近的企业文化、甚至同步的企业发展过程和相似的企业规模,两家单位的重组是也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企业重组毕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特别是人员的组合,牵涉到方方面面的事情,为工会的维权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通过重组后这两年多的情况来看,职工在权益诉求方面主要出现一下特点:
1.1 职工诉求个案明显增多
重组后的两年多来,职工在反映诉求方面的个案有明显增多的趋势。重组时期,需要理顺包括工资待遇、管理制度、岗位调整等各种关系,涉及到部分职工在利益上的调整,是一个矛盾的多发期,也导致职工诉求的增加。
1.2 职工注重政治权益,但经济诉求占较大比重
在重组时期,职工比较注重自己的政治权益,比如在股东代表、职工代表以及工会选举过程中,职工对选举的程序及选举结果倾注一定热情,关心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这可以说是职工在维权方面的一大进步。但在众多的维权诉求中,在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占了较大的比重,主要是围绕工资、岗位、职称、考核等产生的劳动争议。另外,由于公司重组时,正是机遇性发展的结束时期,经济发展的总量不能满足职工群众在收入上的渴望,职工收入与紧急生产任务时期相比形成了较大反差,因而在更多地利用时机表达经济利益诉求。
1.3 非权益诉求时有发生
在一些诉求中,并非是由于职工权益受到了某种侵害或影响,而是属于职工在社会生活中希望能通过组织协调和解决的某些困难和要求。由于目前的公司是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转化而来,企业在山沟长期的包办社会对职工思想的影响还没能完全转变,一些职工每遇到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等本属于个人与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仍然寄希望于企业或组织帮助解决。当然,工会组织的确也有义务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的时机困难,但问题在于一些诉求完全超过了基层工会组织所能解决的范围,“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1.4 表达诉求的方式极易情绪化
重组之初,各种矛盾相对突出,职工关系、干群关系都会相对紧张,职工在表达利益诉求时,也极易情绪化,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有的会绕过直接管理者甚至工会组织而直接向最高领导表达诉求;有的还可能因一点小事产生蝴蝶效应引发群体事件;有的职工还可能采取消极怠工、争吵骂闹、肢体冲突来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企业稳定,必须引起我们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要求工会干部要主动维权,及时化解矛盾。
2 重组企业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
企业重组,工会工作责任重大,在维权工作上一定要注意把握重点,注重关键,分清主次,有所侧重。
2.1 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主渠道作用
职代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主要渠道。特别是在企业重组改制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职代会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按照“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制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改制。”的有关文件规定,企业的重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一定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企业重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必须要在职代会之前向广大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解答职工的质疑,对职工的合理要求,应及时研究处理,企业能解决的尽快解决,需要上级支持的要及时反映,积极争取解决,即使职工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太合理,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职代会务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充分尊重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力,使审议的方案得到大多数职工代表的认可。
其次,要认真组织好职代会。为确保职代会成功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按照职代会的有关规定,调整职工代表的比例,保证每个班组都有职工代表,并且代表中工人、一般干部、领导干部的构成比例合法合规。二要切实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要认真听取在职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方案和说明,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充分思考后,认真行使表决权。三要坚持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公司出台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就业等重大方案必须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并交职代会或职工代表组长会审议通过。四要把职工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整理汇总,报企业行政或重组改制领导小组,针对职工提出的意见给予逐条解答,使职工心中有数,上下形成共识,从而确保职代会顺利召开。
2.2 及时建立新的平等协商制度和签订《集体合同》
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和签订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劳动权和经济权最基本的手段。企业重组特别是改制后,工会应根据企业主体以及职工身份变化的情况,及时主动向企业行政提出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和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对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职工加班、劳动时间、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以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在集体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由工会主席与行政领导分别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以制度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条件成熟的还应及时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提出职工收入同步增长的工资协商中心议题,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双方代表在职代会上履行签字仪式,形成职代会决议,经劳动部门批准后,由职代会劳动争议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确保职工的收入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2.3 积极拓展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和方式
在重组磨合期,工会要创造条件,积极拓展职工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和方式,绝不能因为害怕出现矛盾而采取封堵压。要充分利用职代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等会议形式,利用工会、女工委、分工会等组织渠道,让职工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释放。在必要情况下,还可以设立“接待日”制度或专项议题听证会的形式,对职工诉求予以接受和解答,主动开展维权,维护稳定。
2.4 要通过党政联席会等形式,积极、主动反映职工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履行好基本职责是工会组织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手段,因此工会有义务、有责任按照“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积极、主动第地反映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并积极加以落实和解决,使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得以充分体现和落实。
2.5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对新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在重组时期,许多矛盾其实并非完全是因侵权而产生,而是因为文化的差异,与事物的认知不同,还有因重组给职工带来的紧张感、危机感、信任感反映,因而重组企业的融合实际上是重组企业文化上的融合。工会在这一时期要在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中,发挥工会特点与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锻炼融合,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重组这一特殊时期,工会组织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职责,把握时代特点,认清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既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环境。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和步伐的加快,重组成为一种常见的和重要的改革形式。兼并重组、专业整合、资源重新配置、优势互补,出于各种目的考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经过资产整合、制度整合、人员整合,打破传统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组建成一个新的、更大的企业。近年来,我基地就有近十家企业进行了重组,为发挥集群优势,使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给企业生产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
企业重组作为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涉及到重组企业之间、职工之间的一些重要的利益调整,因而在重组之初,甚或在一个较长时间范围内,会成为一个矛盾凸显和多发的时期,工会在维权工作方面的任务必然加重,难度也必然加大,这就要求重组企业工会一定要认清所处的环境变化,分析维权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做到既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企业稳定和改革,推进企业发展。
1 重组企业职工诉求的特点
电子科技公司是2008年下半年由原凯峰公司与凯天公司在专业整合、优势互补基础上进行重组的企业。两家企业在重组前均是从事无线电专业技术,并都是从上海内迁而建的三线企业,有着相通的技术专业和相近的企业文化、甚至同步的企业发展过程和相似的企业规模,两家单位的重组是也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企业重组毕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特别是人员的组合,牵涉到方方面面的事情,为工会的维权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通过重组后这两年多的情况来看,职工在权益诉求方面主要出现一下特点:
1.1 职工诉求个案明显增多
重组后的两年多来,职工在反映诉求方面的个案有明显增多的趋势。重组时期,需要理顺包括工资待遇、管理制度、岗位调整等各种关系,涉及到部分职工在利益上的调整,是一个矛盾的多发期,也导致职工诉求的增加。
1.2 职工注重政治权益,但经济诉求占较大比重
在重组时期,职工比较注重自己的政治权益,比如在股东代表、职工代表以及工会选举过程中,职工对选举的程序及选举结果倾注一定热情,关心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这可以说是职工在维权方面的一大进步。但在众多的维权诉求中,在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占了较大的比重,主要是围绕工资、岗位、职称、考核等产生的劳动争议。另外,由于公司重组时,正是机遇性发展的结束时期,经济发展的总量不能满足职工群众在收入上的渴望,职工收入与紧急生产任务时期相比形成了较大反差,因而在更多地利用时机表达经济利益诉求。
1.3 非权益诉求时有发生
在一些诉求中,并非是由于职工权益受到了某种侵害或影响,而是属于职工在社会生活中希望能通过组织协调和解决的某些困难和要求。由于目前的公司是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转化而来,企业在山沟长期的包办社会对职工思想的影响还没能完全转变,一些职工每遇到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等本属于个人与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仍然寄希望于企业或组织帮助解决。当然,工会组织的确也有义务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的时机困难,但问题在于一些诉求完全超过了基层工会组织所能解决的范围,“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1.4 表达诉求的方式极易情绪化
重组之初,各种矛盾相对突出,职工关系、干群关系都会相对紧张,职工在表达利益诉求时,也极易情绪化,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有的会绕过直接管理者甚至工会组织而直接向最高领导表达诉求;有的还可能因一点小事产生蝴蝶效应引发群体事件;有的职工还可能采取消极怠工、争吵骂闹、肢体冲突来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企业稳定,必须引起我们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要求工会干部要主动维权,及时化解矛盾。
2 重组企业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
企业重组,工会工作责任重大,在维权工作上一定要注意把握重点,注重关键,分清主次,有所侧重。
2.1 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主渠道作用
职代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主要渠道。特别是在企业重组改制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职代会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按照“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制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改制。”的有关文件规定,企业的重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一定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企业重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必须要在职代会之前向广大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解答职工的质疑,对职工的合理要求,应及时研究处理,企业能解决的尽快解决,需要上级支持的要及时反映,积极争取解决,即使职工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太合理,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职代会务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充分尊重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力,使审议的方案得到大多数职工代表的认可。
其次,要认真组织好职代会。为确保职代会成功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按照职代会的有关规定,调整职工代表的比例,保证每个班组都有职工代表,并且代表中工人、一般干部、领导干部的构成比例合法合规。二要切实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要认真听取在职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方案和说明,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充分思考后,认真行使表决权。三要坚持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公司出台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就业等重大方案必须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并交职代会或职工代表组长会审议通过。四要把职工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整理汇总,报企业行政或重组改制领导小组,针对职工提出的意见给予逐条解答,使职工心中有数,上下形成共识,从而确保职代会顺利召开。
2.2 及时建立新的平等协商制度和签订《集体合同》
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和签订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劳动权和经济权最基本的手段。企业重组特别是改制后,工会应根据企业主体以及职工身份变化的情况,及时主动向企业行政提出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和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对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职工加班、劳动时间、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以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在集体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由工会主席与行政领导分别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以制度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条件成熟的还应及时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提出职工收入同步增长的工资协商中心议题,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双方代表在职代会上履行签字仪式,形成职代会决议,经劳动部门批准后,由职代会劳动争议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确保职工的收入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2.3 积极拓展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和方式
在重组磨合期,工会要创造条件,积极拓展职工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和方式,绝不能因为害怕出现矛盾而采取封堵压。要充分利用职代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等会议形式,利用工会、女工委、分工会等组织渠道,让职工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释放。在必要情况下,还可以设立“接待日”制度或专项议题听证会的形式,对职工诉求予以接受和解答,主动开展维权,维护稳定。
2.4 要通过党政联席会等形式,积极、主动反映职工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履行好基本职责是工会组织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手段,因此工会有义务、有责任按照“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积极、主动第地反映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并积极加以落实和解决,使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得以充分体现和落实。
2.5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对新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在重组时期,许多矛盾其实并非完全是因侵权而产生,而是因为文化的差异,与事物的认知不同,还有因重组给职工带来的紧张感、危机感、信任感反映,因而重组企业的融合实际上是重组企业文化上的融合。工会在这一时期要在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中,发挥工会特点与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锻炼融合,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重组这一特殊时期,工会组织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职责,把握时代特点,认清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既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