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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法国总统大选首轮投票,无论是大热门的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Hollande),还是现任总统萨科齐(Sarkozy),都未能取得当选所需的过半票数,只分别拿到28.6%和27.1%的选票,因此需要在5月6日进行第二轮投票。
有人担心,这样一个悬而未决的选举结果,是否会给法国带来政治不稳,以致动荡呢?其实只要翻看过去两届法国总统大选,便会发现,类似的状况并不罕见。
在2007年首轮投票中,萨科齐拿到31.2%的选票,主要对手社会党的罗雅尔(Royal)得票25.9%,也是没人取得过半数票,于是进入第二轮投票,结果,萨科齐以53.1%对46.9%胜出。
在2002年首轮投票中,时任总统的希拉克(Chirac)拿到19.9%,右翼代表勒庞(Le Pen)则取得16.9%,另一位候选人若斯潘(Jospin)拿到16.2%,也是无人过半,前两者进入第二轮投票。
勒庞属于主张排外的极右翼候选人,所以一度举世关注,甚至法国足球巨星、带队取得1998年世界杯冠军的民族英雄齐达内也出来仗义执言。结果,第二轮投票,希拉克才以82.2%对17.8%的压倒性票数胜出。
为什么法国要设计出两轮投票这样麻烦的制度,而不干脆一轮投票定胜负呢?
有关总统的选举制度,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简单多数决制”,另一是“绝对多数决制”。前者只需某一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票相较其对手为高,便可以宣布当选;后者则需要候选人所获选票超过该次选举中有效选票的一半,才算胜出。
很多国家宁取较繁复的“绝对多数决制”,舍弃较简单的“简单多数决制”,是因为后者容易让一些少数派,乃至较极端的候选人,在主流派闹分裂、鹬蚌相争的情况下,突围而出,渔人得利。
台湾采用的就是“简单多数决制”。2000年台湾“总统”选举,共有3位候选人,分别是绿营的陈水扁,以及蓝营的连战和宋楚瑜,他们的选民支持度可谓不相伯仲。最后陈水扁以39%,远少于一半的得票率,险胜了得票37%的宋楚瑜及23%的连战,让台湾变天。一般评论认为,如果不是泛国民党阵营出现分裂,选票遭连、宋两人摊薄,便不会让阿扁坐收渔人之利,爆冷以少数票取胜。
其实类似“宋连分歧,扁收渔利”的情况,也发生在1987年的南韩大选。该国采用的也是“简单多数决制”,当时是“两金分歧,卢收渔利”。同是反对派领袖的金泳三及金大中,因未能就谁代表反对派参选达成共识而内讧,结果双双出选,分别得票28%及27%,这使得票只有37%的原执政集团以及军方代表卢泰愚扭转败局,成功当上南韩民主化后第一位普选产生的总统。
与此形成对比的,就是法国和俄罗斯所要求的“绝对多数决制”,若在第一轮大选没有候选人能够取得过半数选票,便通过淘汰,只剩两名获得最高票数的候选人,再举行第二轮大选。这种制度的一个好处,便是可以把媒体近年来常挂在嘴边的“弃保效应”制度化,有利于产生一个较具民意基础的总统。
试想如果台湾当年采用的是“绝对多数决”及两轮投票制,连战在第一轮大选后出局,剩下陈水扁和宋楚瑜,相信在集中票源的情况下,宋取得过半数票,并在第二轮大选中胜出的机会甚高,阿扁也难以突袭成功。
因此,在1994年台湾制定选举制度期间,曾有一派意见认为,参考南韩经验,台湾应该采纳法国模式的两轮投票制,这样的安全系数无疑比较高。但李登辉坚决拒绝,没人知道他当时心中想的是什么,于是便有“阴谋论”分析说李当年已高瞻远瞩,预计到(甚至是设局造成)2000年大选的局面,因此作出这个深谋远虑的部署,让陈水扁可以突围成功。
总的来说,“绝对多数决制”和“两轮投票制”,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少数票总统而设计的选举方式。换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制度对占上风的阵营来说,可以起到一个安全阀的作用,减少选举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阵营分裂、有多于一人参选造成分票,导致最终由少数派突袭成功的局面。
有人担心,这样一个悬而未决的选举结果,是否会给法国带来政治不稳,以致动荡呢?其实只要翻看过去两届法国总统大选,便会发现,类似的状况并不罕见。
在2007年首轮投票中,萨科齐拿到31.2%的选票,主要对手社会党的罗雅尔(Royal)得票25.9%,也是没人取得过半数票,于是进入第二轮投票,结果,萨科齐以53.1%对46.9%胜出。
在2002年首轮投票中,时任总统的希拉克(Chirac)拿到19.9%,右翼代表勒庞(Le Pen)则取得16.9%,另一位候选人若斯潘(Jospin)拿到16.2%,也是无人过半,前两者进入第二轮投票。
勒庞属于主张排外的极右翼候选人,所以一度举世关注,甚至法国足球巨星、带队取得1998年世界杯冠军的民族英雄齐达内也出来仗义执言。结果,第二轮投票,希拉克才以82.2%对17.8%的压倒性票数胜出。
为什么法国要设计出两轮投票这样麻烦的制度,而不干脆一轮投票定胜负呢?
有关总统的选举制度,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简单多数决制”,另一是“绝对多数决制”。前者只需某一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票相较其对手为高,便可以宣布当选;后者则需要候选人所获选票超过该次选举中有效选票的一半,才算胜出。
很多国家宁取较繁复的“绝对多数决制”,舍弃较简单的“简单多数决制”,是因为后者容易让一些少数派,乃至较极端的候选人,在主流派闹分裂、鹬蚌相争的情况下,突围而出,渔人得利。
台湾采用的就是“简单多数决制”。2000年台湾“总统”选举,共有3位候选人,分别是绿营的陈水扁,以及蓝营的连战和宋楚瑜,他们的选民支持度可谓不相伯仲。最后陈水扁以39%,远少于一半的得票率,险胜了得票37%的宋楚瑜及23%的连战,让台湾变天。一般评论认为,如果不是泛国民党阵营出现分裂,选票遭连、宋两人摊薄,便不会让阿扁坐收渔人之利,爆冷以少数票取胜。
其实类似“宋连分歧,扁收渔利”的情况,也发生在1987年的南韩大选。该国采用的也是“简单多数决制”,当时是“两金分歧,卢收渔利”。同是反对派领袖的金泳三及金大中,因未能就谁代表反对派参选达成共识而内讧,结果双双出选,分别得票28%及27%,这使得票只有37%的原执政集团以及军方代表卢泰愚扭转败局,成功当上南韩民主化后第一位普选产生的总统。
与此形成对比的,就是法国和俄罗斯所要求的“绝对多数决制”,若在第一轮大选没有候选人能够取得过半数选票,便通过淘汰,只剩两名获得最高票数的候选人,再举行第二轮大选。这种制度的一个好处,便是可以把媒体近年来常挂在嘴边的“弃保效应”制度化,有利于产生一个较具民意基础的总统。
试想如果台湾当年采用的是“绝对多数决”及两轮投票制,连战在第一轮大选后出局,剩下陈水扁和宋楚瑜,相信在集中票源的情况下,宋取得过半数票,并在第二轮大选中胜出的机会甚高,阿扁也难以突袭成功。
因此,在1994年台湾制定选举制度期间,曾有一派意见认为,参考南韩经验,台湾应该采纳法国模式的两轮投票制,这样的安全系数无疑比较高。但李登辉坚决拒绝,没人知道他当时心中想的是什么,于是便有“阴谋论”分析说李当年已高瞻远瞩,预计到(甚至是设局造成)2000年大选的局面,因此作出这个深谋远虑的部署,让陈水扁可以突围成功。
总的来说,“绝对多数决制”和“两轮投票制”,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少数票总统而设计的选举方式。换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制度对占上风的阵营来说,可以起到一个安全阀的作用,减少选举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阵营分裂、有多于一人参选造成分票,导致最终由少数派突袭成功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