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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课程标准》写作目标的设定中,特别强调情感态度方面的因素,“对写话的兴趣”(第一学段);“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第二段);“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第三学段)。这些目标的设定,把培养学生的作文兴趣提高到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学生怕作文,厌作文,抓兴趣可谓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心理学认为:学习兴趣就是学生在心理上对学习活动产生爱好、追求和向往的倾向,是推动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直接动力。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作文能力,应当成为语文教师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