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传统货物买卖法领域,主要是基于“实质公平”标准对标准格式合同的效力进行控制,以防止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对权利义务作不公平分配。而在大众市场软件交易中,对许可证这种新型标准格式合同的效力审查主要是基于“程序公平”标准。即公平原则的内涵和判断标准在适用于大众软件交易许可证时已然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造成了两种格式合同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在司法实践中厘清大众许可证效力的判断标准,有利于保护软件交易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