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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职院校的一门基础公共必修课程,对教育引导大学生培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及法律修养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就该课程在高职院校中的教学现状做初步的探析,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状
中图分类号:G718.5
一、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状
在高职学校层面,对《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于培养技能型人才,偏重对学生的技能的培养,而忽略了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教育;在目前某些高职院校,出现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偏差办学指导思想。其次是高职院校在教育体制和道德考核上缺乏有效的机制,这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教师得不得适当的培训。同时,高职院校没有形成完整的《基础》评价体系,评价手段单一,滞后。这造成了《基础》课程的老师积极性不高,学生的兴趣不足,教学效果低下。
在高职学生层面,对《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不高。随着高职院校的扩招,不可否认的一个问题就是学生的基本素质较低,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来到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学得一门谋生的技术,他们大多对理论性较强,比较抽象的《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不高,或者说学习是应付式的为了考试,获得学分。其次,在目前社会转型和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认识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人们关心经济利益,对社会制度及道德水准的提高呈现出漠视的态势,另外,在网络时代,学生接受了大量的信息,有的信息可能会与《基础》课上的内容相矛盾。这就使得学生对《基础》课的兴趣不高,甚至是抵触的情绪。
在教师层面上,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学手段落后、教学内容陈旧,考核的方式单一。教师是《基础》课程的教学主题之一,教师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教学效果的提高。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大多采取大课教学的形式,几个专业的学生在一起上课,而教师的教学手段则是单调无味,大多采用PPT课件教学,缺乏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这就使得部分学生产生懒惰、无所谓的心理。在考核方式上,很多教师都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这样的考核手段没有起到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思索社会话题的效果,自然教学效果就一般了。
在教材层面上来说,目前《基础》课的教材显得理论性太多,实践性不足。目前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材虽说在几版的修订之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意识的教育体系,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基本原则原理的表述太过于抽象,文字叙述上太过于教条和说教,缺乏生动的案例,没有感染力;过于强调理论上的说教,而忽略了高职学生的认可度,缺乏可行的社会实践目标,操作性不强。
二、《基础》课程改革的应对策略研究
通过分析高职院校《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从学校到教师到教材都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在如何提高高职学生对《基础》课的学习兴趣是一个关键。
1、学校应该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服务
高职院校是大批學生成长、成才的地方,学校的职责就是要培养思想道德与职业技能并重,法律意识深厚的学生。首先,高职院校在指导思想上要有所转变,要坚持把"育人"放在重要的位置,职业院校不仅要培养职业技能过硬的学生,更要树立起培养技能与人文、政治与道德、知识能力与法律意识全面发展的人才观。其次,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特别是人文学科教师的整体素质要提高。《基础》课教师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别具一格的人格魅力,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及高尚的道德水准为学生树立标杆。同时,学校还要严格要求《基础》课教师加强学习,积极运用各种新的技术、新的理念来增加《基础》课的吸引力。最后,高职院校要构建积极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接受和熏陶高尚的道德文化修养创造环境。比如,开展各种道德模范人物展、法律案例展等等。
2、教师要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把理论和实际连接起来,让学生在《基础》课程中学有所成
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其他专业课有所不同,《基础》课抽象、理论性强。因此,教师要采取积极活泼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之中去,构建一个生动、活泼、互动的课堂氛围,让学生在课堂说能够说出自己的观点。在这过程中,教师可以采取的教学方法有案例分析式、互动讨论式、影片导入式等,比如在法律基础部分如果能够有详细的案例让学生进行分析,并引导学生适当的辩论,那么这样的课堂无疑是高效的。其次,教师要注意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的相结合。枯燥乏味的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填鸭式"的教学形式,这一教学形式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另外,高职学生良好道德修养及法律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学习到实践再到内化的过程,因此,没有实践的《基础》课学习是一个不完整的学习过程。因此,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可行有效的实践计划,比如开展社会调查、代表性案件旁听等。
3、《基础》课程的评价方式要多种多样,不要拘泥于学生考试成绩,而要注重学生个人修养的提高和内化
《基础》课程的考核方法不要总是停留在试卷考试的层面上,可以采用学生演讲、辩论的方式对当前的热点时事,社会话题进行讨论,这种开放式的考查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够使得学生的思想品质得到升华。另外,开卷考试这种评价方式单一,检验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取消。
4、《基础》课的教材及教学内容应具有时代性、易接受性
作为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程,其教学内容就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培养学生具有现代公民的文明意识及法律意识,具有社会主义人文精神的时代要求。在文字上的表述上务必能够结合实际,采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让学生乐学、易学。
总的来说《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改革是一个综合复杂的教学改革过程,没有固定的永久不变的教学方法和教材内容。因此,学校、老师要发挥作为教育主体的优势,为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及法治意识而努力。
参考文献:
[1]高伟.浅论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J].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4)
[2]刘大凤.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现状[J].大舞台(编辑部邮箱).2011(11)
[3]林瑞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性教学[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6)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状
中图分类号:G718.5
一、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状
在高职学校层面,对《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于培养技能型人才,偏重对学生的技能的培养,而忽略了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教育;在目前某些高职院校,出现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偏差办学指导思想。其次是高职院校在教育体制和道德考核上缺乏有效的机制,这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教师得不得适当的培训。同时,高职院校没有形成完整的《基础》评价体系,评价手段单一,滞后。这造成了《基础》课程的老师积极性不高,学生的兴趣不足,教学效果低下。
在高职学生层面,对《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不高。随着高职院校的扩招,不可否认的一个问题就是学生的基本素质较低,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来到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学得一门谋生的技术,他们大多对理论性较强,比较抽象的《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不高,或者说学习是应付式的为了考试,获得学分。其次,在目前社会转型和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认识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人们关心经济利益,对社会制度及道德水准的提高呈现出漠视的态势,另外,在网络时代,学生接受了大量的信息,有的信息可能会与《基础》课上的内容相矛盾。这就使得学生对《基础》课的兴趣不高,甚至是抵触的情绪。
在教师层面上,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学手段落后、教学内容陈旧,考核的方式单一。教师是《基础》课程的教学主题之一,教师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教学效果的提高。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大多采取大课教学的形式,几个专业的学生在一起上课,而教师的教学手段则是单调无味,大多采用PPT课件教学,缺乏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这就使得部分学生产生懒惰、无所谓的心理。在考核方式上,很多教师都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这样的考核手段没有起到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思索社会话题的效果,自然教学效果就一般了。
在教材层面上来说,目前《基础》课的教材显得理论性太多,实践性不足。目前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材虽说在几版的修订之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意识的教育体系,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基本原则原理的表述太过于抽象,文字叙述上太过于教条和说教,缺乏生动的案例,没有感染力;过于强调理论上的说教,而忽略了高职学生的认可度,缺乏可行的社会实践目标,操作性不强。
二、《基础》课程改革的应对策略研究
通过分析高职院校《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从学校到教师到教材都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在如何提高高职学生对《基础》课的学习兴趣是一个关键。
1、学校应该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服务
高职院校是大批學生成长、成才的地方,学校的职责就是要培养思想道德与职业技能并重,法律意识深厚的学生。首先,高职院校在指导思想上要有所转变,要坚持把"育人"放在重要的位置,职业院校不仅要培养职业技能过硬的学生,更要树立起培养技能与人文、政治与道德、知识能力与法律意识全面发展的人才观。其次,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特别是人文学科教师的整体素质要提高。《基础》课教师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别具一格的人格魅力,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及高尚的道德水准为学生树立标杆。同时,学校还要严格要求《基础》课教师加强学习,积极运用各种新的技术、新的理念来增加《基础》课的吸引力。最后,高职院校要构建积极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接受和熏陶高尚的道德文化修养创造环境。比如,开展各种道德模范人物展、法律案例展等等。
2、教师要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把理论和实际连接起来,让学生在《基础》课程中学有所成
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其他专业课有所不同,《基础》课抽象、理论性强。因此,教师要采取积极活泼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之中去,构建一个生动、活泼、互动的课堂氛围,让学生在课堂说能够说出自己的观点。在这过程中,教师可以采取的教学方法有案例分析式、互动讨论式、影片导入式等,比如在法律基础部分如果能够有详细的案例让学生进行分析,并引导学生适当的辩论,那么这样的课堂无疑是高效的。其次,教师要注意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的相结合。枯燥乏味的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填鸭式"的教学形式,这一教学形式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另外,高职学生良好道德修养及法律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学习到实践再到内化的过程,因此,没有实践的《基础》课学习是一个不完整的学习过程。因此,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可行有效的实践计划,比如开展社会调查、代表性案件旁听等。
3、《基础》课程的评价方式要多种多样,不要拘泥于学生考试成绩,而要注重学生个人修养的提高和内化
《基础》课程的考核方法不要总是停留在试卷考试的层面上,可以采用学生演讲、辩论的方式对当前的热点时事,社会话题进行讨论,这种开放式的考查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够使得学生的思想品质得到升华。另外,开卷考试这种评价方式单一,检验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取消。
4、《基础》课的教材及教学内容应具有时代性、易接受性
作为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程,其教学内容就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培养学生具有现代公民的文明意识及法律意识,具有社会主义人文精神的时代要求。在文字上的表述上务必能够结合实际,采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让学生乐学、易学。
总的来说《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改革是一个综合复杂的教学改革过程,没有固定的永久不变的教学方法和教材内容。因此,学校、老师要发挥作为教育主体的优势,为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及法治意识而努力。
参考文献:
[1]高伟.浅论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J].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4)
[2]刘大凤.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现状[J].大舞台(编辑部邮箱).2011(11)
[3]林瑞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性教学[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