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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伦理困境是行政行为选择中经常遇到的一种特殊情境,造成行政伦理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道德规范模糊不清、权力冲突或者角色冲突等等,本文根据造成行政伦理困境的原因提出了克服行政行为中伦理困境的途径。
关键词:行政行为;道德自主性;行政伦理困境
一、行政行为选择与道德自主性
行政行为选择,在这里是指行政人员对自己行为做出的道德决断,或在多种可能的行政行为中选择某一种符合行政伦理的行为。行政行为选择与行政道德责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个体作出某种行为选择的前提首先是在于他有这个选择的自由,而这个自由是以人的道德存在为基础的。可以说,道德性和选择的自由度是行政行为选择的最主要特点,道德自主性是行政行为选择的前提。
总的说来,行政工作人员因为有调动更广泛的资源的能力,所以其行政行为的选择有着更大的空间。同时,我们也应当承认行政行为选择与其他行为选择一样,其自由度是受外部客观条件制约的。制约行政行为选择的外部客观条件是多方面的,如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的科学化程度以及行为选择者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等。行政行为选择固然不能超越客观条件的制约,但也决不能忽视行政公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把行政人员看成是纯粹的执行者的角色,这样的观点有着他的局限性:首先,公共行政不可能是一个完全价值中立的的领域,作为母体科学,政治学的基本箴言,如民主价值、多元政体、政治参与、社会正义、法治……依然影响甚至支配着公共政治;其次,对公共行政人员纯粹执行者的角色认定存在着严重的道德缺失,继而产生其自身无法克服的伦理困境。人的需要、目标和组织的需要、目标有时候是会对立,因而在官僚制中,纯粹执行者的角色实际上意味着公共行政人员只是一种物化的工具,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和意义;再者,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中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这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责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现代的公共行政所面临的事务多元性、复杂性,一般的概括的法律制度不可能完备的规定出行政活动的每一个方面,也不可能准确地预见到所有的可能变化,因此,行政人员必然会面临一些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人员的道德责任就显得很重要了。总之,对行政人员的“绝对执行者”这一角色定位已难以适应现代公共行政要求,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要与其道德自主性相联系。
二、责任冲突:行政行为选择的伦理困境
如前所述,在行政行为选择中,伦理问题或者说道德问题占据核心位置,因为伴随行政行为的必然是行政责任。而行政责任有其复杂的表现形式和多样化的层次结构。从表现形式看,行政责任可分为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等等,在行政责任的不同表现形式中,道德性紧密体现并贯穿其中。行政行为的发生需要许多因素,比如行政主体,行政环境,行政客体等,而每一个因素又有很多可变性。因此,一般而肓,任何一个行政行为都面临选择问题,不同的是,有的行政行为面对的可选择性其同质性大于差异性,而有的行政行为面对的可选择性之间的冲突性,矛盾性却非常明显无疑,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行为选择时总会面临一定的选择处境,面临道德冲突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现象,道德冲突是人们不时可能遇到的一种特殊的道德行为选择处境。人们的道德生活是复杂的,在道德生活中总会存在和出现一些新的。不确定的因素。人们虽有一定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可供遵循,但这些原则和规范并不能完全给人在任何特殊的、从未预想到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选择提供现成答案,它们给人的只能是建设性的指导,严格意义上的行为选择,正是在社会没有为人们提供现成行为模式的时候发生的。当人们面临道德准则或道德价值之问的冲突,即为了执行某一道德准则而破坏另一道德准则,为了实现某一道德价值而牺牲另一道德价值的选择处境时,就是面临着行为选择的道德冲突。在行政人员的行政活动中,常会遇到相互冲突的各种行政伦理价值,而又要求行为者在对立的伦理价值中必须选择一种,面临冲突性的伦理价值或者说面对冲突性的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在行政道德行为选择中经常遇到的伦理困境,行政伦理困境就是由冲突性的行政伦理价值和行政责任产生的。当处于两种或多种冲突性的行政责任之间的选择时,行政人员通常会觉得很烦恼:“做了你要下地狱,不做你也要下地狱”,就表达了人们身处不相容的,相互冲突性的行政行为选择之问的感受。
1 道德规范模糊不清时的行政伦理困境。
因为行政伦理只是给人一般性的指导,所以在行政人员面临一些具体的公共行政事务的时候,就会有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如公务员应不应该接受礼品馈赠或宴请招待?如果接受是否有一个限额?正常的社会交往和礼尚往来与收受贿赂的区别?公务员的私生活空间有多大?包括其财产在内的所有事项是否都予以公开?
2 权力冲突时的行政伦理困境。
公务员会存在很多权力影响:如公务员所处的社会的法律法规的影响,公务员上级权力的影响,以及公众的权力影响等,当公务员面临法律法规的权力和上级的权力发生冲突,上级权力和上级的上级的权力发生冲突,或者上级的权利和公众的权力发生冲突等等,这个时候公务员就就面临着权力冲突时的伦理困境。
3 角色冲突时的行政伦理困境。
公务员的角色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公务员既是社会的公仆,同时公务员又是其所在的组织中的成员,当组织中有一些行为是对公众有害的时候、这时公务员就会陷入行政伦理困境:是公开其组织的决定的危害还是为了组织的名誉而不向社会公开呢?再有,公务员一方面是公仆,也即是公共人,另一方面公务员又是普通公民,其身份会是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等,当他们的这两种身份发生冲突的时候,公务员本身也会陷入行政伦理困境。
4 利益冲突的行政伦理困境。
这里的利益冲突主要是说当公务员行政过程当中,其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比如说,当国家拨一笔款用来帮助社会中的糖尿病人,可选的方案有两个:一是把这笔钱拿来为公众检查是否有糖尿病,好让那些患有此病而不知道的社会成员早日治疗;二是把这笔钱拿来帮助已经检查出有这种病的社会公众。所以在这个时候行政人员就陷入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行政伦理冲突。
三、克服行政伦理困境的途径
行政人员从事不道德行为是其身处行政伦理困境中行政行为选择的失败,行政人员为什么会从事不道德的行为?古今中外,官员的不道德行为往往给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现在,官员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那么,行政行为选择应如何面对行政伦理冲突呢?应如何在行政伦理困境中进行最佳的行政行为选择呢?
1 强化行政伦理意识,保持行政人员的道德自主性。
在行政人员的工作过程中,应当把给行政人员加强行政伦理意识学习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但是也应当注意,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否定行政人员的道德自主性,行政人员服从上级、服从法律法规是对的,但是,当上级的命令和法律法规想抵触。或者上级的命令和公众的利益相违背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人员要有道德自主性,要知道服从不等于盲从,而应该是智从。
2 加强行政伦理分析,建立行政伦理价值的等级次序。
公务员的核心价值无疑是服务于公众的利益。但是在执行这种核心价值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行政伦理价值的冲突,此时,就要求行政人员进行伦理价值分析,所以,加强公务员的行政伦理价值分析是很有必要的。比如,某公务员发现一水域内有对人体有害的毒菌,认为应该采取措施禁止公众接近此水域,他把这个情况报告给上级,上级以会破坏政府形象为由拒绝告之公众,于是,他又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上级的上级,如果上级的上级也拒绝了,他把这个情况汇报给市长,他此时破坏了对部门等级制度的尊重,如果市长也拒绝了他的建议,他把这个信息向媒体公布,此时他就违背了对政府的忠诚,但是他维护了公众的利益。在这里,就体现了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的等级次序。
3 慎用行政伦理困境中行政行为选择的伦理妥协。
所谓行政行为选择中的伦理妥协,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行政行为选择中,有时不得不放弃甚至牺牲某些行政伦理价值以维护更高的行政伦理价值和社会利益准则。比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行政人员就可以选择伦理妥协。如当消防人员在救火的时候,为了保护更多的财产不受损失,可能会牺牲火灾周围的建筑,使之形成隔离带。需要强调指出,行政伦理妥协是行政行为选择中最复杂最微妙的行为。这就是说,妥协性的行政伦理选择,必须是选择所谓迫不得已的手段,即非如此就不能解决利益冲突和伦理冲突的手段。
关键词:行政行为;道德自主性;行政伦理困境
一、行政行为选择与道德自主性
行政行为选择,在这里是指行政人员对自己行为做出的道德决断,或在多种可能的行政行为中选择某一种符合行政伦理的行为。行政行为选择与行政道德责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个体作出某种行为选择的前提首先是在于他有这个选择的自由,而这个自由是以人的道德存在为基础的。可以说,道德性和选择的自由度是行政行为选择的最主要特点,道德自主性是行政行为选择的前提。
总的说来,行政工作人员因为有调动更广泛的资源的能力,所以其行政行为的选择有着更大的空间。同时,我们也应当承认行政行为选择与其他行为选择一样,其自由度是受外部客观条件制约的。制约行政行为选择的外部客观条件是多方面的,如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的科学化程度以及行为选择者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等。行政行为选择固然不能超越客观条件的制约,但也决不能忽视行政公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把行政人员看成是纯粹的执行者的角色,这样的观点有着他的局限性:首先,公共行政不可能是一个完全价值中立的的领域,作为母体科学,政治学的基本箴言,如民主价值、多元政体、政治参与、社会正义、法治……依然影响甚至支配着公共政治;其次,对公共行政人员纯粹执行者的角色认定存在着严重的道德缺失,继而产生其自身无法克服的伦理困境。人的需要、目标和组织的需要、目标有时候是会对立,因而在官僚制中,纯粹执行者的角色实际上意味着公共行政人员只是一种物化的工具,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和意义;再者,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中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这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责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现代的公共行政所面临的事务多元性、复杂性,一般的概括的法律制度不可能完备的规定出行政活动的每一个方面,也不可能准确地预见到所有的可能变化,因此,行政人员必然会面临一些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人员的道德责任就显得很重要了。总之,对行政人员的“绝对执行者”这一角色定位已难以适应现代公共行政要求,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要与其道德自主性相联系。
二、责任冲突:行政行为选择的伦理困境
如前所述,在行政行为选择中,伦理问题或者说道德问题占据核心位置,因为伴随行政行为的必然是行政责任。而行政责任有其复杂的表现形式和多样化的层次结构。从表现形式看,行政责任可分为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等等,在行政责任的不同表现形式中,道德性紧密体现并贯穿其中。行政行为的发生需要许多因素,比如行政主体,行政环境,行政客体等,而每一个因素又有很多可变性。因此,一般而肓,任何一个行政行为都面临选择问题,不同的是,有的行政行为面对的可选择性其同质性大于差异性,而有的行政行为面对的可选择性之间的冲突性,矛盾性却非常明显无疑,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行为选择时总会面临一定的选择处境,面临道德冲突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现象,道德冲突是人们不时可能遇到的一种特殊的道德行为选择处境。人们的道德生活是复杂的,在道德生活中总会存在和出现一些新的。不确定的因素。人们虽有一定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可供遵循,但这些原则和规范并不能完全给人在任何特殊的、从未预想到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选择提供现成答案,它们给人的只能是建设性的指导,严格意义上的行为选择,正是在社会没有为人们提供现成行为模式的时候发生的。当人们面临道德准则或道德价值之问的冲突,即为了执行某一道德准则而破坏另一道德准则,为了实现某一道德价值而牺牲另一道德价值的选择处境时,就是面临着行为选择的道德冲突。在行政人员的行政活动中,常会遇到相互冲突的各种行政伦理价值,而又要求行为者在对立的伦理价值中必须选择一种,面临冲突性的伦理价值或者说面对冲突性的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在行政道德行为选择中经常遇到的伦理困境,行政伦理困境就是由冲突性的行政伦理价值和行政责任产生的。当处于两种或多种冲突性的行政责任之间的选择时,行政人员通常会觉得很烦恼:“做了你要下地狱,不做你也要下地狱”,就表达了人们身处不相容的,相互冲突性的行政行为选择之问的感受。
1 道德规范模糊不清时的行政伦理困境。
因为行政伦理只是给人一般性的指导,所以在行政人员面临一些具体的公共行政事务的时候,就会有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如公务员应不应该接受礼品馈赠或宴请招待?如果接受是否有一个限额?正常的社会交往和礼尚往来与收受贿赂的区别?公务员的私生活空间有多大?包括其财产在内的所有事项是否都予以公开?
2 权力冲突时的行政伦理困境。
公务员会存在很多权力影响:如公务员所处的社会的法律法规的影响,公务员上级权力的影响,以及公众的权力影响等,当公务员面临法律法规的权力和上级的权力发生冲突,上级权力和上级的上级的权力发生冲突,或者上级的权利和公众的权力发生冲突等等,这个时候公务员就就面临着权力冲突时的伦理困境。
3 角色冲突时的行政伦理困境。
公务员的角色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公务员既是社会的公仆,同时公务员又是其所在的组织中的成员,当组织中有一些行为是对公众有害的时候、这时公务员就会陷入行政伦理困境:是公开其组织的决定的危害还是为了组织的名誉而不向社会公开呢?再有,公务员一方面是公仆,也即是公共人,另一方面公务员又是普通公民,其身份会是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等,当他们的这两种身份发生冲突的时候,公务员本身也会陷入行政伦理困境。
4 利益冲突的行政伦理困境。
这里的利益冲突主要是说当公务员行政过程当中,其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比如说,当国家拨一笔款用来帮助社会中的糖尿病人,可选的方案有两个:一是把这笔钱拿来为公众检查是否有糖尿病,好让那些患有此病而不知道的社会成员早日治疗;二是把这笔钱拿来帮助已经检查出有这种病的社会公众。所以在这个时候行政人员就陷入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行政伦理冲突。
三、克服行政伦理困境的途径
行政人员从事不道德行为是其身处行政伦理困境中行政行为选择的失败,行政人员为什么会从事不道德的行为?古今中外,官员的不道德行为往往给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现在,官员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那么,行政行为选择应如何面对行政伦理冲突呢?应如何在行政伦理困境中进行最佳的行政行为选择呢?
1 强化行政伦理意识,保持行政人员的道德自主性。
在行政人员的工作过程中,应当把给行政人员加强行政伦理意识学习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但是也应当注意,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否定行政人员的道德自主性,行政人员服从上级、服从法律法规是对的,但是,当上级的命令和法律法规想抵触。或者上级的命令和公众的利益相违背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人员要有道德自主性,要知道服从不等于盲从,而应该是智从。
2 加强行政伦理分析,建立行政伦理价值的等级次序。
公务员的核心价值无疑是服务于公众的利益。但是在执行这种核心价值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行政伦理价值的冲突,此时,就要求行政人员进行伦理价值分析,所以,加强公务员的行政伦理价值分析是很有必要的。比如,某公务员发现一水域内有对人体有害的毒菌,认为应该采取措施禁止公众接近此水域,他把这个情况报告给上级,上级以会破坏政府形象为由拒绝告之公众,于是,他又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上级的上级,如果上级的上级也拒绝了,他把这个情况汇报给市长,他此时破坏了对部门等级制度的尊重,如果市长也拒绝了他的建议,他把这个信息向媒体公布,此时他就违背了对政府的忠诚,但是他维护了公众的利益。在这里,就体现了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的等级次序。
3 慎用行政伦理困境中行政行为选择的伦理妥协。
所谓行政行为选择中的伦理妥协,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行政行为选择中,有时不得不放弃甚至牺牲某些行政伦理价值以维护更高的行政伦理价值和社会利益准则。比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行政人员就可以选择伦理妥协。如当消防人员在救火的时候,为了保护更多的财产不受损失,可能会牺牲火灾周围的建筑,使之形成隔离带。需要强调指出,行政伦理妥协是行政行为选择中最复杂最微妙的行为。这就是说,妥协性的行政伦理选择,必须是选择所谓迫不得已的手段,即非如此就不能解决利益冲突和伦理冲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