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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太是一名退休工人,老伴去世后,行动不便的她雇请保姆赵阿姨照顾她的生活。吴老太一生没有生育,收养一男为养子。养子爱赌,吴老太的20万元积蓄放在养子那里她有些不放心,于是吴老太和赵阿姨协商,由赵阿姨做她的监护人,监督那20万元的使用,并与赵阿姨签订了遗赠协议,自己去世后,把自己财产的一半赠与赵阿姨。请问吴老太可以选定赵阿姨做监护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