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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管理有没有边界?回答是肯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者应该有行政管理的边界意识。所谓“档案行政管理边界意识”,就是要清楚档案行政管理应该管什么,管的范围多大。然而,多数档案行政管理者并没有管理边界意识。
请看:档案行政管理从管机关、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到民营企业、社区、农村的建档,甚至到家庭建档。任何形成档案的地方都想管,任何形成档案的地方都有档案行政管理者的身影,似乎这样,才能彰显开拓“创新”精神。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一些专业档案馆以及许多单位的业务档案工作,还有大部分保存非国有档案的机构和个人,都游离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之外。
没有边界意识,档案行政管理想到哪里就管到哪里,从而经常“越位”。这种“越位”,在依法行政环境中就是违法。
没有边界意识,档案行政管理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从而形成“缺位”。这种“缺位”,在依法行政环境中亦是违法。
在依法行政的环境中,档案行政管理管的边界应该到哪里?范围有多大?《档案法》法定的档案范围就是档案行政管理的边界。
《档案法》法定的调节范围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那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就是一切产生和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与之相关的档案事务。既是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范围,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范围,就是档案行政管理的边界。超出这个范围而行使的档案行政行为,就是“越位”,有违法之嫌;在这个范围之内,没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或没有行使好行政管理职能,就是“缺位”,同样,有违法之嫌。
对于为什么没有边界意识,可以找出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档案行政管理者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没有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到整个档案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之中。
边界意识,就是法制意识。边界意识,就是规范意识。那种“拍脑袋”任意扩大或缩小档案行政管理范围的做法,都不会给档案事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带来益处。只有依法行政,依规行政,才是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长久之策。
请看:档案行政管理从管机关、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到民营企业、社区、农村的建档,甚至到家庭建档。任何形成档案的地方都想管,任何形成档案的地方都有档案行政管理者的身影,似乎这样,才能彰显开拓“创新”精神。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一些专业档案馆以及许多单位的业务档案工作,还有大部分保存非国有档案的机构和个人,都游离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之外。
没有边界意识,档案行政管理想到哪里就管到哪里,从而经常“越位”。这种“越位”,在依法行政环境中就是违法。
没有边界意识,档案行政管理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从而形成“缺位”。这种“缺位”,在依法行政环境中亦是违法。
在依法行政的环境中,档案行政管理管的边界应该到哪里?范围有多大?《档案法》法定的档案范围就是档案行政管理的边界。
《档案法》法定的调节范围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那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就是一切产生和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与之相关的档案事务。既是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范围,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范围,就是档案行政管理的边界。超出这个范围而行使的档案行政行为,就是“越位”,有违法之嫌;在这个范围之内,没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或没有行使好行政管理职能,就是“缺位”,同样,有违法之嫌。
对于为什么没有边界意识,可以找出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档案行政管理者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没有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到整个档案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之中。
边界意识,就是法制意识。边界意识,就是规范意识。那种“拍脑袋”任意扩大或缩小档案行政管理范围的做法,都不会给档案事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带来益处。只有依法行政,依规行政,才是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长久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