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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主要是围绕企业中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在对问题产生原因分析的情况下,将相关的解决的方式方法提出来,以便于将企业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工作的质量提高。
关键词:企业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问题和对策
一、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评价内容较为宽泛。根据2014年中央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3)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4)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5)重大经济决策情况;(6)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合效益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7)国有资本保值和收益上缴情况;(8)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9)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10)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11)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11方面的内容,审计内容包含了企業管理中的各个重大方面,但均较为宏观。对于具体企业而言,不同的单位,由于企业的性质、单位在集团中的层级及业务运作方式的不同,审计的内容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哪些应该审,哪些要重点审,需要审计人员具有相当的经验,以使审计评价达到公正、科学和客观的要求。
2.缺乏经济责任交接的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交接机制会使经济责任的划分工作受到影响。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部分历史形成的资产管理、债务以及合同履行等方面的问题,由于缺乏经济责任交接的管理机制,难以将最终的经济责任明确到人头上,问题极容易被搁置,使得问题解决一拖再拖,形成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3.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自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颁布以来,国家审计署、国资委、内审协会相继发布了一些有业务实施规范及指南,针对于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审核的责任内容专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的范畴。由于没有统一的一个指标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机制存在,使得审计工作者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更多地是从定性描述方面进行评价,而很少有定量指标的内容涉及到。
4.审计评价方式缺乏合理性。笔者在日常的观察中发现,现阶段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式是缺乏易操作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在实际的审计实务中,审计工作者主要是在审计财务收支的背景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如:对受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法化、真实性,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健全性以及相关财经法规的履行程度等进行评价;但很少涉及到单位决策和投资效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违纪违规金额等工作分析、定量和对比评价。因而难以在多种审计评价方式的利用下实现单位财务收支的效益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另外,在缺乏坚实基础的情况下,审计评价的工作是难以使公正性、科学性以及客观性得到确保的。
二、相关的对策和改进措施
1.相关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需要在相关法律文件的遵循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立,以便于向审计评价工作提供有效地内部经济审计责任的依据。在单位中需要将各级经济责任的制度建立起来,落实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将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提高,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产生。需要将以义务和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作为经济责任制度建立的核心,在各项经济活动组织的过程中,需要在相关权利行驶的基础上,将各项经济责任履行。
2.将领导干部针对于经济责任交接的制度建立完善。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交接制度建立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是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管理工作中纳入前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交接范畴,这样做能够有效地将前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清晰的划分。在审计评价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安排专门的审计部门来负责该项内容,在“经济责任交接表”填写完成后,就需要进行相关经济交接管理清单的签订,最后以书面形式存档。
3.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的科学化划分。所谓的直接责任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违反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原则,私自决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失职的行为等。所需要承担的主管责任主要是指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或者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集体决策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疏于监管,致使所管辖地区、分管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对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等事项一般承担领导责任。
4.科学化审计评价方法的运用。一是定量分析:需要在相关具体的审计查证数据的支撑下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的评价工作。可以采取同业对比,指标数据的预算与实际完成情况分析等方式,除此外,该种方法适宜运用在领导干部对企业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情况,通过量化分析,找出企业在同业中的定位,评价经营效果等,提升审计评价的客观、有效性。二是定性评价:在审计调查的应用下得到了事实数据,我们将需要将待评价的内容划分为几个部分来进行评价经济活动的定性,当需要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进行分析时较为适宜该种方式。三是分析性评价:有一些经济行为的存在是不具备可比性的,因而需要综合的对方法进行分析,以便将合理的一个标准确定出来,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对经济行为实际的优劣情况进行评价分析。该种方式在对一些专项的资金在使用后所形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某些经济决策在实施后所形成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时适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在评价体系科学化建立的基础上,才能够将准确的评价内容、适当的评价方式以及全面的评价范围等确定出来,从而公正、科学以及客观的对企业中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实际履行的情况进行反映。
参考文献:
[1]罗艳芬.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西南大学,2012.
[2]李思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及其评价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5.
[3]施理楠. 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4.
关键词:企业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问题和对策
一、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评价内容较为宽泛。根据2014年中央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3)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4)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5)重大经济决策情况;(6)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合效益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7)国有资本保值和收益上缴情况;(8)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9)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10)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11)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11方面的内容,审计内容包含了企業管理中的各个重大方面,但均较为宏观。对于具体企业而言,不同的单位,由于企业的性质、单位在集团中的层级及业务运作方式的不同,审计的内容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哪些应该审,哪些要重点审,需要审计人员具有相当的经验,以使审计评价达到公正、科学和客观的要求。
2.缺乏经济责任交接的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交接机制会使经济责任的划分工作受到影响。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部分历史形成的资产管理、债务以及合同履行等方面的问题,由于缺乏经济责任交接的管理机制,难以将最终的经济责任明确到人头上,问题极容易被搁置,使得问题解决一拖再拖,形成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3.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自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颁布以来,国家审计署、国资委、内审协会相继发布了一些有业务实施规范及指南,针对于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审核的责任内容专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的范畴。由于没有统一的一个指标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机制存在,使得审计工作者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更多地是从定性描述方面进行评价,而很少有定量指标的内容涉及到。
4.审计评价方式缺乏合理性。笔者在日常的观察中发现,现阶段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式是缺乏易操作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在实际的审计实务中,审计工作者主要是在审计财务收支的背景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如:对受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法化、真实性,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健全性以及相关财经法规的履行程度等进行评价;但很少涉及到单位决策和投资效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违纪违规金额等工作分析、定量和对比评价。因而难以在多种审计评价方式的利用下实现单位财务收支的效益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另外,在缺乏坚实基础的情况下,审计评价的工作是难以使公正性、科学性以及客观性得到确保的。
二、相关的对策和改进措施
1.相关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需要在相关法律文件的遵循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立,以便于向审计评价工作提供有效地内部经济审计责任的依据。在单位中需要将各级经济责任的制度建立起来,落实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将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提高,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产生。需要将以义务和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作为经济责任制度建立的核心,在各项经济活动组织的过程中,需要在相关权利行驶的基础上,将各项经济责任履行。
2.将领导干部针对于经济责任交接的制度建立完善。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交接制度建立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是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管理工作中纳入前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交接范畴,这样做能够有效地将前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清晰的划分。在审计评价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安排专门的审计部门来负责该项内容,在“经济责任交接表”填写完成后,就需要进行相关经济交接管理清单的签订,最后以书面形式存档。
3.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的科学化划分。所谓的直接责任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违反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原则,私自决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失职的行为等。所需要承担的主管责任主要是指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或者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集体决策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疏于监管,致使所管辖地区、分管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对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等事项一般承担领导责任。
4.科学化审计评价方法的运用。一是定量分析:需要在相关具体的审计查证数据的支撑下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的评价工作。可以采取同业对比,指标数据的预算与实际完成情况分析等方式,除此外,该种方法适宜运用在领导干部对企业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情况,通过量化分析,找出企业在同业中的定位,评价经营效果等,提升审计评价的客观、有效性。二是定性评价:在审计调查的应用下得到了事实数据,我们将需要将待评价的内容划分为几个部分来进行评价经济活动的定性,当需要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进行分析时较为适宜该种方式。三是分析性评价:有一些经济行为的存在是不具备可比性的,因而需要综合的对方法进行分析,以便将合理的一个标准确定出来,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对经济行为实际的优劣情况进行评价分析。该种方式在对一些专项的资金在使用后所形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某些经济决策在实施后所形成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时适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在评价体系科学化建立的基础上,才能够将准确的评价内容、适当的评价方式以及全面的评价范围等确定出来,从而公正、科学以及客观的对企业中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实际履行的情况进行反映。
参考文献:
[1]罗艳芬.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西南大学,2012.
[2]李思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及其评价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5.
[3]施理楠. 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