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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在新形势下,密切干群关系必须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以下几个实际问题:
一、树立科学的群众工作理念,强化公仆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谐干群关系的认知水平
干群关系的和谐,在于领导干部要有马克思主义的干群关系理念,始终坚守干部公仆意识、服务宗旨。首先,确立“代表不代替”的理念,这是干群关系和谐之本。要像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正因如此,共产党干部的根本任务是帮助群众认识利益所在,实现利益所在,正确反映、整合好群众要求,代表群众利益。其次,坚持共建共享理念,这是干群关系和谐的基本原则。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社会发展与变革的真正动力是群众,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始终是主体。因此,作为主体的群众,在社会变革与发展中,既能够享有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同时也拥有风险与责任。处在干部地位的公仆,其任务是把群众的责任激发到最大限度,把群众的风险降到最小限度,以此去赢得群众信赖,密切干群关系,保证执政党引领群众的地位不改变,从而使干群关系建立在科学的理念基础上。
二、坚持科学的群众工作方法,提高领导干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转变行为方式,提升用民主方法处理干群关系的能力。民主说到底是大多数人的权利问题,大多数人的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阶层群众对物质文化增长的需求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民怨情绪需要及时疏导。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简单命令,更不可强制,根本在于用民主的办法去解决。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提升疏导与管理情绪的能力,一方面,“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深入实际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关心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另一方面,必须注意从生产问题和分配问题上处理好各种矛盾。提高科学发展的思维能力,做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让群众感受公平。提高正确把握发展趋势的能力,坚持民主发展价值取向的有序性,坚持经济发展价值取向的惠民性,坚持文化发展的繁荣多样性,坚持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性,让群众得到实惠。提高科学谋划发展蓝图的能力,提供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确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让群众的愿景变成现实。提高创新发展模式的能力,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在激励群众创造财富的同时,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社会观、价值观。在激励干部创新的同时,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使干群关系建立在正确的行为方式导向上。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为和谐干群关系提供保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科学的制度机制是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本路径,而要建立这样一个制度机制,必然会涉及一系列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制度安排与创新。
一是建立健全防止干群利益冲突的制度机制,以保证干群在利益关系上的和谐。党的性质与宗旨决定了要处理好这种特殊的利益关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建立防止干部的个人利益与群众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约束机制,以保证领导干部能服从服务于公众利益。建立干群防止利益冲突的规范体系,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诉求的制度机制,解决群众合理利益需求与不合理利益需求的规范问题,对于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都要有严格明确的法律规范加以保护,形成干群关系正确的利益导向。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权益的保护机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是完善干部责任追究的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机制。众所周知,民主政治说到底是一种责任政治,这种责任政治往往是通过权责的统一实现的,所以有权力就必须有责任,就必须对权力负责。任何一个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一种责任,要畅通群众批评渠道,畅通群众监督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渠道,给群众以问责的权利,这是消解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路径。而这个渠道的畅通,不仅仅是座谈会上的提意见、设举报信箱、开通领导者的手机,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长效的问责机制。在这个机制中,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追究的客体、责任追究的内容、责任追究后的处理办法等,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完善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通过提高党内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约束的机制。这一机制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环节。首先是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切实有效,其次是领导班子内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这是保证领导者决策不失误或少失误,减少群众不满的一道关键性屏障。领导决策关乎群众的利益,一旦决策失误,群众利益就会受损,就会引起群众不满,所以要通过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需、尊重民意,以保证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地位不改变,有效解决实践中某些干部“代民致富、替民决策”带来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取信于民。
四是建立健全基層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保证群众的主人地位不改变。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干群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的必要社会条件。在这个机制的建立过程中,特别要坚持群众自治制度建设过程的有序性,坚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探索群众自治的新方式、新途径,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制上。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能够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真正将基层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交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通过这一机制的建立,使社会管理者——干部慎言慎行,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目标;使社会的主人——群众,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进而在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完善与创新干群矛盾化解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群众工作督查落实机制、群众工作考评机制,最终达到干群关系的真正和谐。
作者: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编/于亚博)
一、树立科学的群众工作理念,强化公仆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谐干群关系的认知水平
干群关系的和谐,在于领导干部要有马克思主义的干群关系理念,始终坚守干部公仆意识、服务宗旨。首先,确立“代表不代替”的理念,这是干群关系和谐之本。要像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正因如此,共产党干部的根本任务是帮助群众认识利益所在,实现利益所在,正确反映、整合好群众要求,代表群众利益。其次,坚持共建共享理念,这是干群关系和谐的基本原则。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社会发展与变革的真正动力是群众,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始终是主体。因此,作为主体的群众,在社会变革与发展中,既能够享有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同时也拥有风险与责任。处在干部地位的公仆,其任务是把群众的责任激发到最大限度,把群众的风险降到最小限度,以此去赢得群众信赖,密切干群关系,保证执政党引领群众的地位不改变,从而使干群关系建立在科学的理念基础上。
二、坚持科学的群众工作方法,提高领导干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转变行为方式,提升用民主方法处理干群关系的能力。民主说到底是大多数人的权利问题,大多数人的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阶层群众对物质文化增长的需求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民怨情绪需要及时疏导。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简单命令,更不可强制,根本在于用民主的办法去解决。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提升疏导与管理情绪的能力,一方面,“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深入实际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关心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另一方面,必须注意从生产问题和分配问题上处理好各种矛盾。提高科学发展的思维能力,做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让群众感受公平。提高正确把握发展趋势的能力,坚持民主发展价值取向的有序性,坚持经济发展价值取向的惠民性,坚持文化发展的繁荣多样性,坚持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性,让群众得到实惠。提高科学谋划发展蓝图的能力,提供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确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让群众的愿景变成现实。提高创新发展模式的能力,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在激励群众创造财富的同时,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社会观、价值观。在激励干部创新的同时,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使干群关系建立在正确的行为方式导向上。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为和谐干群关系提供保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科学的制度机制是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本路径,而要建立这样一个制度机制,必然会涉及一系列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制度安排与创新。
一是建立健全防止干群利益冲突的制度机制,以保证干群在利益关系上的和谐。党的性质与宗旨决定了要处理好这种特殊的利益关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建立防止干部的个人利益与群众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约束机制,以保证领导干部能服从服务于公众利益。建立干群防止利益冲突的规范体系,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诉求的制度机制,解决群众合理利益需求与不合理利益需求的规范问题,对于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都要有严格明确的法律规范加以保护,形成干群关系正确的利益导向。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权益的保护机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是完善干部责任追究的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机制。众所周知,民主政治说到底是一种责任政治,这种责任政治往往是通过权责的统一实现的,所以有权力就必须有责任,就必须对权力负责。任何一个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一种责任,要畅通群众批评渠道,畅通群众监督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渠道,给群众以问责的权利,这是消解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路径。而这个渠道的畅通,不仅仅是座谈会上的提意见、设举报信箱、开通领导者的手机,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长效的问责机制。在这个机制中,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追究的客体、责任追究的内容、责任追究后的处理办法等,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完善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通过提高党内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约束的机制。这一机制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环节。首先是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切实有效,其次是领导班子内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这是保证领导者决策不失误或少失误,减少群众不满的一道关键性屏障。领导决策关乎群众的利益,一旦决策失误,群众利益就会受损,就会引起群众不满,所以要通过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需、尊重民意,以保证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地位不改变,有效解决实践中某些干部“代民致富、替民决策”带来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取信于民。
四是建立健全基層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保证群众的主人地位不改变。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干群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的必要社会条件。在这个机制的建立过程中,特别要坚持群众自治制度建设过程的有序性,坚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探索群众自治的新方式、新途径,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制上。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能够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真正将基层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交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通过这一机制的建立,使社会管理者——干部慎言慎行,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目标;使社会的主人——群众,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进而在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完善与创新干群矛盾化解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群众工作督查落实机制、群众工作考评机制,最终达到干群关系的真正和谐。
作者: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