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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期间看到一则新闻,吓了一大跳:一项调查显示,二成小学生承认自己早恋,11岁都已经“恋爱3年”了。小学生“早恋”不是什么新话题,但多至“二成”的小学生自承“早恋”,乍看之下仍不免心惊。再通读这所谓的调查报道,才明白这或许只是一次“炒作”而已。我甚至怀疑,小学生“早恋”已有成为猎奇题材的嫌疑。
这所谓的调查报道,“随机采访”的不过是武汉三镇的80名学生,地域狭窄自不必说,样本更小得可怜,则“二成”云云,实难称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但作者根据这极小规模的调查,还总结出小学生所谓“恋爱准则”,比如外貌第一、性格第二、成绩第三。这仿佛是说,小学生“早恋”俨然是既成事实,且有“恋爱原则”为“指导”。然而,调查到的小学生“早恋”的基本情形,与前几年并无不同,可以说了无新意。自然,这并不说是这样的调查毫无价值,我所反感的是它完全从成年人的眼光出发,以及把小学生“早恋”当成事实的态度。
对小学生“早恋”这一说法,我一向表示怀疑,新近也看到社会学专家认为“早恋”是个伪命题。把小学生之间的一些情感表现认定为“早恋”,本身就是一种成人视角,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成人专制的表现。我甚至认为,早恋这一“术语”,是史上最可怕的恶谥之一。难道仅仅因为他们传递过纸条,或是爱在一起玩,就是早恋了吗?难道仅仅因为男生间或女生间有些亲昵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他们是同性恋了吗?把“早恋”用在小学生身上,不是一种有科学依据的明智之举,相反,动辄扣上“早恋”的帽子,会使小孩间的正常交往发生异动,并可能导致家长、老师与孩子之间关系紧张。异性之间发生好感,乃是最普通也最普遍不过的人性。现在的小孩在身体上都比较早熟,又受种种催熟文化的影响,那么他们对异性的好感提前也就不难理解。
喜欢一个异性同学或被一个异性同学喜欢,是很自然也很美好的事。不承认这一点,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就没法和孩子交流,更不可能对他们进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情感观念。而现今,于未成年“早恋”之事,学校或家长却每趋于两个极端,要么太不当一回事,要么又太当一回事。
太不当一回事的,大约是信奉无为而治,顺其自然,于是有小学生“情书满天飞”而教师却不闻不问,于是有11岁的小学生已“恋爱3年”的奇闻,甚至有家长施以援手,以“增进”孩子与异性同学之间的感情。
太当一回事的,则把小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当作成年之间的恋爱举动,不免草木皆兵,必严加禁止才能心安。广西合浦县曾有一位男家长,听到老师反映上中学的女儿“与男生接触过多”,便认定“早恋”无疑,导致女儿以跳楼自杀来自证清白。还有的学校为限制“早恋”,规定男女生之间要保持44厘米以上距离,据说这还是所谓专家的研究心得。依我看,44厘米还不够,要彻底,最好地开历史的倒车,走男女分校的老路。但即使实行最彻底的“坚壁清野主义”,就能消灭异性间的倾慕与交往吗?
我认为,对孩子进行情感教育,和孩子交流对爱情乃至婚姻的看法,从小学开始并不算早。但对孩子的情感需求和情感教育,学校与家庭往往不关心,而一旦发生了所谓早恋,却又不知所措。有的学校开设以爱的教育为主题的课程,对未成年的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不是有家长还认为这是“不务正业”,表示强烈反对吗?有人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容易发生早恋,因为家庭的不完整,使孩子的情感世界残缺。但即使是双亲家庭,孩子的情感需求也经常被忽视。亲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能完全替代异性同学之间的情感交流(否则我们大可不必恋爱结婚,只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就可以了),但后者却可能趁虚来填补前者的空白。至少在逻辑上,前者的缺失会对后者起相当重要的激发作用。
孩子之间的感情是纯洁无暇的,但他们之间的交往却不能没有节制。但所谓节制,不是等到孩子非频频约会不能自安,家长则要么把孩子禁锢在家里(他们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要么孩子一出门便去盯梢(他们会感觉成了家长的囚徒而更加逆反)。从小学开始,对孩子在校园之外的活动有严格要求是必须的,比如几点上学,放学几点必须到家。当然可以有特殊情况,但特殊情况必须说明,总有特殊情况就需要引起重视。这种约束必须从小开始,良好的习惯正是一点一滴养成。孩子很早就起床,却不是直奔校园而是去约会;放学了很晚不回家,却不是为了学习而是去约会。老实说,这样过于自由的空间,不是孩子创造的,而是家长提供的。
这所谓的调查报道,“随机采访”的不过是武汉三镇的80名学生,地域狭窄自不必说,样本更小得可怜,则“二成”云云,实难称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但作者根据这极小规模的调查,还总结出小学生所谓“恋爱准则”,比如外貌第一、性格第二、成绩第三。这仿佛是说,小学生“早恋”俨然是既成事实,且有“恋爱原则”为“指导”。然而,调查到的小学生“早恋”的基本情形,与前几年并无不同,可以说了无新意。自然,这并不说是这样的调查毫无价值,我所反感的是它完全从成年人的眼光出发,以及把小学生“早恋”当成事实的态度。
对小学生“早恋”这一说法,我一向表示怀疑,新近也看到社会学专家认为“早恋”是个伪命题。把小学生之间的一些情感表现认定为“早恋”,本身就是一种成人视角,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成人专制的表现。我甚至认为,早恋这一“术语”,是史上最可怕的恶谥之一。难道仅仅因为他们传递过纸条,或是爱在一起玩,就是早恋了吗?难道仅仅因为男生间或女生间有些亲昵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他们是同性恋了吗?把“早恋”用在小学生身上,不是一种有科学依据的明智之举,相反,动辄扣上“早恋”的帽子,会使小孩间的正常交往发生异动,并可能导致家长、老师与孩子之间关系紧张。异性之间发生好感,乃是最普通也最普遍不过的人性。现在的小孩在身体上都比较早熟,又受种种催熟文化的影响,那么他们对异性的好感提前也就不难理解。
喜欢一个异性同学或被一个异性同学喜欢,是很自然也很美好的事。不承认这一点,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就没法和孩子交流,更不可能对他们进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情感观念。而现今,于未成年“早恋”之事,学校或家长却每趋于两个极端,要么太不当一回事,要么又太当一回事。
太不当一回事的,大约是信奉无为而治,顺其自然,于是有小学生“情书满天飞”而教师却不闻不问,于是有11岁的小学生已“恋爱3年”的奇闻,甚至有家长施以援手,以“增进”孩子与异性同学之间的感情。
太当一回事的,则把小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当作成年之间的恋爱举动,不免草木皆兵,必严加禁止才能心安。广西合浦县曾有一位男家长,听到老师反映上中学的女儿“与男生接触过多”,便认定“早恋”无疑,导致女儿以跳楼自杀来自证清白。还有的学校为限制“早恋”,规定男女生之间要保持44厘米以上距离,据说这还是所谓专家的研究心得。依我看,44厘米还不够,要彻底,最好地开历史的倒车,走男女分校的老路。但即使实行最彻底的“坚壁清野主义”,就能消灭异性间的倾慕与交往吗?
我认为,对孩子进行情感教育,和孩子交流对爱情乃至婚姻的看法,从小学开始并不算早。但对孩子的情感需求和情感教育,学校与家庭往往不关心,而一旦发生了所谓早恋,却又不知所措。有的学校开设以爱的教育为主题的课程,对未成年的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不是有家长还认为这是“不务正业”,表示强烈反对吗?有人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容易发生早恋,因为家庭的不完整,使孩子的情感世界残缺。但即使是双亲家庭,孩子的情感需求也经常被忽视。亲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能完全替代异性同学之间的情感交流(否则我们大可不必恋爱结婚,只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就可以了),但后者却可能趁虚来填补前者的空白。至少在逻辑上,前者的缺失会对后者起相当重要的激发作用。
孩子之间的感情是纯洁无暇的,但他们之间的交往却不能没有节制。但所谓节制,不是等到孩子非频频约会不能自安,家长则要么把孩子禁锢在家里(他们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要么孩子一出门便去盯梢(他们会感觉成了家长的囚徒而更加逆反)。从小学开始,对孩子在校园之外的活动有严格要求是必须的,比如几点上学,放学几点必须到家。当然可以有特殊情况,但特殊情况必须说明,总有特殊情况就需要引起重视。这种约束必须从小开始,良好的习惯正是一点一滴养成。孩子很早就起床,却不是直奔校园而是去约会;放学了很晚不回家,却不是为了学习而是去约会。老实说,这样过于自由的空间,不是孩子创造的,而是家长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