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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期CCTV. 2的《经济与法》节目,好久以来不能释怀。
一个名叫小强的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子,点燃了一位70多岁老奶奶的房子,所幸老奶奶当时不在家,没有造成生命危险。栏目组对此事进行了跟踪调查,让我如骨鲠在喉的是主持人这样的一句话:“本来并不严重的一件事,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
话说小强随手把村里一位70多岁老奶奶的房子点上了,70多岁的老人虽然保住了命,却丢掉了栖身之所,她找到了学校。班主任找到小强,进行了教育。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强自杀了!
《经济与法》栏目组就此进行了跟踪调查报道。
跟踪一:老师怎样教育的?老师说了些什么?
调查老师本人,老师说,只是进行了常规的教育;调查小强的好朋友们,他们透露,老师曾对小强说,处理不好就要交给派出所处理。这样的言外之意谁都能听得出来,老师的威胁与小强的自杀密切相关!被矛头所指的老师赶紧爆出,小强的妈妈经常打小强,小强很怕妈妈。那么,好了……
跟踪二:妈妈对小强的关怀教育怎么样?给他爱了吗?
调查结果是,从前,妈妈对小强很娇惯,后来,小强越来越不听话,及至现在,小强几乎天天惹事,老师经常找家长,妈妈因此对小强失去了耐心,经常打小强,并且打得很狠。因为白天打小强会跑走,通常等到了晚上,妈妈再打小强。此事发生后,妈妈又像平常一样,对小强说,到晚上再说。结果,没有等到晚上,小强再也不回来了……
闻讯赶回来的爸爸也很生气地证实妈妈是一个对孩子极不温柔的母亲,言辞间颇多不满。又被拉来接受调查的好朋友又证实,小强每次被妈妈打后都会留下很重的伤,他们经常看到小强被妈妈打后的伤疤。
跟踪三:妈妈为什么对孩子这样粗暴?
调查结果: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妈妈独自一人支撑着家,性格越来越急躁,因而对小强没有了耐心,有拿小强撒气的成分。
事情的大体过程、调查的结果读者应该差不多有了一个大致了解,不知道读者们会有什么样的想法?没有人不对这一悲剧痛心遗憾。
主持人最后总结说:“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情,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这是原话,后边的大体意思是,人们应该好好想一想大人们对此事的责任。言辞间颇让人感到小强多么的无辜,家长、老师们,尤其是小强的妈妈这样的家长们,对小强们的夭折应大大地负责任。
“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情,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这句话让我一直郁闷到今天……
“本来不大的事情”,大概是指小强烧毁老奶奶房子这件事;“严重的后果”,大概是指小强自杀了。
小强自杀是一个严重后果,而且是很严重的后果,然而,小强烧毁老奶奶的房子,真的是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吗?
虽然身处在一个“一切为了孩子”的社会大潮中,我依然想冒天下之大不韪说:“小强做的事情很严重!”
“孩子,你是唯一”的理念才是导致小强死亡的根源!
现在,一切为了孩子,孩子就是一切,孩子中心论一浪高过一浪,大家好像在比赛,看谁能把孩子捧得更高。有没有人理智下来,客观讨论一下,社会怎样布局才合理?现在,人类深刻认识到了人类本身在整个地球上的独裁是错误的,人类和其他生存于地球上的动物一样是地球的主人,要以平等的理念对待所有生命,然而人们又忽略了人类内部不也同样需要平等吗?孩子中心论本身就是不平等的表现。“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却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这种言论是多么赤裸裸的不平等!小强的生命受到威胁是“很严重的事”,而老奶奶的生命受到威胁就是“并不严重的事”!生命是不平等的,孩子是特权阶级!
孩子是幼芽,他的成長确实需要成人世界的扶持。他们不可避免地要犯错误,他们需要成人世界的宽容,但,我们想过没有,他们需要的是扶持和宽容,而不是任意而为,更不是纵容。然而,现实却偏偏有背人意,人们本来要用呵护为孩子们创建无比美好的世界的初衷,却因为过犹不及的做法,把孩子置于特权阶层,扭曲了孩子,也扭曲了整个社会,这不能不算一个遗憾。人们不能无视这样一个社会问题,社会的犯罪年龄越来越年轻化,青少年犯罪现象越来越普遍,犯罪的起因有太多是因为一己之念不被满足。看到有些案件,想想发展趋势,令人忧心忡忡!
我想起了一则伊索寓言《小偷和他的母亲》:一个孩子第一次在学校里偷了别人的书,回家后他妈妈很高兴;孩子第二次就偷了别人的衣服,妈妈夸奖了他……最后,孩子因为偷窃贵重物品而被押赴刑场。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小强为什么在后来那样难管、屡教不改?是养不教!这种教导不是从现在开始,而是从他生下来那天起。从他咿呀学语、初涉人事起,你就应该给他灌输做人的道理、处世的原则,对他不正确的做法一一纠正,随着他慢慢地长大,他做人的道德也慢慢成熟完善起来,就不会发生后来的火烧房子的事,自然也不会有后来的自杀。退一步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小强就算一时糊涂犯了错,他也不会一死了之,他会想法弥补自己的错误,而不是想方设法甚至不惜以死为代价逃避责任。小强之死,罪魁祸首在哪儿?
救救孩子!
也救救所有的人。
一个名叫小强的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子,点燃了一位70多岁老奶奶的房子,所幸老奶奶当时不在家,没有造成生命危险。栏目组对此事进行了跟踪调查,让我如骨鲠在喉的是主持人这样的一句话:“本来并不严重的一件事,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
话说小强随手把村里一位70多岁老奶奶的房子点上了,70多岁的老人虽然保住了命,却丢掉了栖身之所,她找到了学校。班主任找到小强,进行了教育。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强自杀了!
《经济与法》栏目组就此进行了跟踪调查报道。
跟踪一:老师怎样教育的?老师说了些什么?
调查老师本人,老师说,只是进行了常规的教育;调查小强的好朋友们,他们透露,老师曾对小强说,处理不好就要交给派出所处理。这样的言外之意谁都能听得出来,老师的威胁与小强的自杀密切相关!被矛头所指的老师赶紧爆出,小强的妈妈经常打小强,小强很怕妈妈。那么,好了……
跟踪二:妈妈对小强的关怀教育怎么样?给他爱了吗?
调查结果是,从前,妈妈对小强很娇惯,后来,小强越来越不听话,及至现在,小强几乎天天惹事,老师经常找家长,妈妈因此对小强失去了耐心,经常打小强,并且打得很狠。因为白天打小强会跑走,通常等到了晚上,妈妈再打小强。此事发生后,妈妈又像平常一样,对小强说,到晚上再说。结果,没有等到晚上,小强再也不回来了……
闻讯赶回来的爸爸也很生气地证实妈妈是一个对孩子极不温柔的母亲,言辞间颇多不满。又被拉来接受调查的好朋友又证实,小强每次被妈妈打后都会留下很重的伤,他们经常看到小强被妈妈打后的伤疤。
跟踪三:妈妈为什么对孩子这样粗暴?
调查结果: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妈妈独自一人支撑着家,性格越来越急躁,因而对小强没有了耐心,有拿小强撒气的成分。
事情的大体过程、调查的结果读者应该差不多有了一个大致了解,不知道读者们会有什么样的想法?没有人不对这一悲剧痛心遗憾。
主持人最后总结说:“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情,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这是原话,后边的大体意思是,人们应该好好想一想大人们对此事的责任。言辞间颇让人感到小强多么的无辜,家长、老师们,尤其是小强的妈妈这样的家长们,对小强们的夭折应大大地负责任。
“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情,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这句话让我一直郁闷到今天……
“本来不大的事情”,大概是指小强烧毁老奶奶房子这件事;“严重的后果”,大概是指小强自杀了。
小强自杀是一个严重后果,而且是很严重的后果,然而,小强烧毁老奶奶的房子,真的是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吗?
虽然身处在一个“一切为了孩子”的社会大潮中,我依然想冒天下之大不韪说:“小强做的事情很严重!”
“孩子,你是唯一”的理念才是导致小强死亡的根源!
现在,一切为了孩子,孩子就是一切,孩子中心论一浪高过一浪,大家好像在比赛,看谁能把孩子捧得更高。有没有人理智下来,客观讨论一下,社会怎样布局才合理?现在,人类深刻认识到了人类本身在整个地球上的独裁是错误的,人类和其他生存于地球上的动物一样是地球的主人,要以平等的理念对待所有生命,然而人们又忽略了人类内部不也同样需要平等吗?孩子中心论本身就是不平等的表现。“一件本来并不大的事”,“却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这种言论是多么赤裸裸的不平等!小强的生命受到威胁是“很严重的事”,而老奶奶的生命受到威胁就是“并不严重的事”!生命是不平等的,孩子是特权阶级!
孩子是幼芽,他的成長确实需要成人世界的扶持。他们不可避免地要犯错误,他们需要成人世界的宽容,但,我们想过没有,他们需要的是扶持和宽容,而不是任意而为,更不是纵容。然而,现实却偏偏有背人意,人们本来要用呵护为孩子们创建无比美好的世界的初衷,却因为过犹不及的做法,把孩子置于特权阶层,扭曲了孩子,也扭曲了整个社会,这不能不算一个遗憾。人们不能无视这样一个社会问题,社会的犯罪年龄越来越年轻化,青少年犯罪现象越来越普遍,犯罪的起因有太多是因为一己之念不被满足。看到有些案件,想想发展趋势,令人忧心忡忡!
我想起了一则伊索寓言《小偷和他的母亲》:一个孩子第一次在学校里偷了别人的书,回家后他妈妈很高兴;孩子第二次就偷了别人的衣服,妈妈夸奖了他……最后,孩子因为偷窃贵重物品而被押赴刑场。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小强为什么在后来那样难管、屡教不改?是养不教!这种教导不是从现在开始,而是从他生下来那天起。从他咿呀学语、初涉人事起,你就应该给他灌输做人的道理、处世的原则,对他不正确的做法一一纠正,随着他慢慢地长大,他做人的道德也慢慢成熟完善起来,就不会发生后来的火烧房子的事,自然也不会有后来的自杀。退一步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小强就算一时糊涂犯了错,他也不会一死了之,他会想法弥补自己的错误,而不是想方设法甚至不惜以死为代价逃避责任。小强之死,罪魁祸首在哪儿?
救救孩子!
也救救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