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残疾人就業,在《残疾人就业条例》中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残疾人就业意味着他们的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因此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人走向社会的根本途径。就业指导过程中,应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关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方向等信息,并针对残疾人出现的就业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助措施。我作为街道残联职业指导师,现结合所在街道残疾人就业现状,对残疾人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关于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 就业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8-0393-01
就业是民生之本,治国之策,是促进心理健康和社会融合的重要力量,没有任何一种社会活动能比工作更能体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地位。关注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更是国家关注民生的重要映射,实现就业是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关键所在,关系着国计民生。自从残疾人保障法公布施行以来,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就业率有明显提升,就业面也逐步扩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同时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特点,残疾人就业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多,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就业率不高等。如何正确指导并促进更多残疾人就业是目前的一大难题,需要残疾人及其家属、政府、职业指导师、社会工作者及社会民众一起去关注和努力实现。
一、街道残疾人就业现状
目前,葵涌街道共有注册户籍残疾人268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的123人,27人达到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每年未就业人数数量都在递增,当前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残疾人就业形式,以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问题。
二、街道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完善
深圳市先后出台了《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办法》,初步形成了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系统,但是还不够完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够合理。福利企业的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兴办福利企业投资主体和经营范围限制较多,影响残疾人集中就业发展。
(2)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容易导致部分残疾人隐性失业。现有按比例分散就业政策导致了所谓的“挂靠”就业现象,很多残疾人不愿意实际在岗就业,而是想依靠企业挂靠领取最低工资,这样按比例就业成了按比例“救济”;然而有些企业宁愿交残保金也不接受残疾人就业。
(3)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限制性因素较多。政策规定只有中重度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才能申请辅助性就业,导致很多残疾人无法实现辅助性就业。
(二)残疾人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作为沿海一线城市,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才集聚的场所,劳动力市场出现了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力供不应求,低素质、低技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象,而残疾人恰恰是“文化水平低,技能水平低”,双低人员,因而就业相对困难。
(三)残疾人就业受隐形歧视
根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5%,达不到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此同时,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有一定的税费返还,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奖励。但是,这些措施往往并不能实现保障残疾人就业的目的,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依然对招用残疾人存在一定的偏见。
(四)残疾人就业信息不畅
受残疾人歧视的影响,残疾人招聘信息很少见,也没有专业的残疾人劳动力市场,除了每年一次的深圳市残疾人专场招聘大会,人才市场和网络很难看到残疾人招聘方面的信息,企业和残疾人之间没有沟通渠道,这对于残疾人融入社会和发展自我是相当不利的。
(五)残疾人维权意识薄弱
受自身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残疾人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相对薄弱,不注重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和平等权利。有些企业雇佣残疾人,却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此外,残疾人因为自身技能不能胜任所在岗位要求,随时随地被解雇的比率较高。
三、促进街道残疾人就业的对策建议
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就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改善街道残疾人就业现状,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就业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
政府应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一是认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通过开发适宜残疾人就业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平等就业。二是完善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对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和扶持;三是是加大对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二)加大就业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充分发挥残联网站作用,比如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网,主要使用对象是残疾人、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设置了服务动态、就业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职场咨询、简历模板、面试技巧共8个板块。其他残疾人就业网站还有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等。残疾人职业指导人员应利用好这些资源,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大力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实施流程并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在深圳,残疾人教育已从普及教育发展到人性化阶段,更加注重残疾人综合素质的培养。但是出于种种客观原因或者自身原因,有些残疾人未能如愿参加学习。因此,应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残疾人教育培训权利,鼓励残疾人自行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进行更丰厚的奖励,努力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
(四)加强法制教育,畅通残疾人维权通道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对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区残联特邀请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走进辖区各街道职康中心,开展了“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残疾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的教育宣讲活动。使广大残疾人了解有关国家的法律政策,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提升其社会地位。
总之,街道残联工作一直以“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以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工作为重点,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全面发展。我作为残疾人职业指导人员,应坚持“把心放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上,把残疾人就业工作放在心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积极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愿望。努力利用各种契机,把党和国家最新的关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宣传到辖区内所有残疾人朋友,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他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信心。
参考文献
[1] 廉串德,《特殊群体人力资源开发--残疾人精细化就业服务》,华夏出版社,2014年,北京第1版;
[2] 田光哲、谈宇德、娄权超、《创新职业指导——新理念》,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6年,第2版;
[3] 《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出版,2012年1月18日;
[4] 李先锋,《深圳康复服务》,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出版,2015年,第十八期;
[5] 《深圳市就业条例》,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残疾人 就业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8-0393-01
就业是民生之本,治国之策,是促进心理健康和社会融合的重要力量,没有任何一种社会活动能比工作更能体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地位。关注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更是国家关注民生的重要映射,实现就业是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关键所在,关系着国计民生。自从残疾人保障法公布施行以来,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就业率有明显提升,就业面也逐步扩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同时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特点,残疾人就业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多,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就业率不高等。如何正确指导并促进更多残疾人就业是目前的一大难题,需要残疾人及其家属、政府、职业指导师、社会工作者及社会民众一起去关注和努力实现。
一、街道残疾人就业现状
目前,葵涌街道共有注册户籍残疾人268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的123人,27人达到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每年未就业人数数量都在递增,当前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残疾人就业形式,以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问题。
二、街道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完善
深圳市先后出台了《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办法》,初步形成了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系统,但是还不够完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够合理。福利企业的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兴办福利企业投资主体和经营范围限制较多,影响残疾人集中就业发展。
(2)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容易导致部分残疾人隐性失业。现有按比例分散就业政策导致了所谓的“挂靠”就业现象,很多残疾人不愿意实际在岗就业,而是想依靠企业挂靠领取最低工资,这样按比例就业成了按比例“救济”;然而有些企业宁愿交残保金也不接受残疾人就业。
(3)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限制性因素较多。政策规定只有中重度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才能申请辅助性就业,导致很多残疾人无法实现辅助性就业。
(二)残疾人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作为沿海一线城市,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才集聚的场所,劳动力市场出现了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力供不应求,低素质、低技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象,而残疾人恰恰是“文化水平低,技能水平低”,双低人员,因而就业相对困难。
(三)残疾人就业受隐形歧视
根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5%,达不到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此同时,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有一定的税费返还,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奖励。但是,这些措施往往并不能实现保障残疾人就业的目的,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依然对招用残疾人存在一定的偏见。
(四)残疾人就业信息不畅
受残疾人歧视的影响,残疾人招聘信息很少见,也没有专业的残疾人劳动力市场,除了每年一次的深圳市残疾人专场招聘大会,人才市场和网络很难看到残疾人招聘方面的信息,企业和残疾人之间没有沟通渠道,这对于残疾人融入社会和发展自我是相当不利的。
(五)残疾人维权意识薄弱
受自身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残疾人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相对薄弱,不注重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和平等权利。有些企业雇佣残疾人,却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此外,残疾人因为自身技能不能胜任所在岗位要求,随时随地被解雇的比率较高。
三、促进街道残疾人就业的对策建议
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就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改善街道残疾人就业现状,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就业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
政府应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一是认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通过开发适宜残疾人就业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平等就业。二是完善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对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和扶持;三是是加大对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二)加大就业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充分发挥残联网站作用,比如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网,主要使用对象是残疾人、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设置了服务动态、就业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职场咨询、简历模板、面试技巧共8个板块。其他残疾人就业网站还有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等。残疾人职业指导人员应利用好这些资源,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大力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实施流程并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在深圳,残疾人教育已从普及教育发展到人性化阶段,更加注重残疾人综合素质的培养。但是出于种种客观原因或者自身原因,有些残疾人未能如愿参加学习。因此,应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残疾人教育培训权利,鼓励残疾人自行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进行更丰厚的奖励,努力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
(四)加强法制教育,畅通残疾人维权通道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对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区残联特邀请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走进辖区各街道职康中心,开展了“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残疾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的教育宣讲活动。使广大残疾人了解有关国家的法律政策,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提升其社会地位。
总之,街道残联工作一直以“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以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工作为重点,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全面发展。我作为残疾人职业指导人员,应坚持“把心放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上,把残疾人就业工作放在心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积极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愿望。努力利用各种契机,把党和国家最新的关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宣传到辖区内所有残疾人朋友,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他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信心。
参考文献
[1] 廉串德,《特殊群体人力资源开发--残疾人精细化就业服务》,华夏出版社,2014年,北京第1版;
[2] 田光哲、谈宇德、娄权超、《创新职业指导——新理念》,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6年,第2版;
[3] 《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出版,2012年1月18日;
[4] 李先锋,《深圳康复服务》,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出版,2015年,第十八期;
[5] 《深圳市就业条例》,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