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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每个公民身份的象征,是经国家立法给公民的、长期有效并具法律效力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制式证件。它的重要性毋庸多言,一句话,没了它寸步难行。身份证并非现今才有,古已有之。
据考证,我国最早的身份证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发明的照身帖。照身帖由官府发放,帖身是一块打磨光滑细密的竹板,上面刻有持有人的头像和籍贯信息,国人必须持有,如若没有就会被认为是黑户或者外籍非法逗留人士。而且商鞅还规定,外出远行者及夜宿旅店者必须出示此凭证,否则关口不可放行,旅店不得留客,违者严惩。隋唐时期,朝廷发给官员一种类似身份的“鱼符”,与商鞅所发明的照身帖不同,“鱼符”是用木头或金属精制而成,分为左右两片,上面开凿有用于系带的小孔,因形状像鱼而得名。“鱼符”的上面刻有官员姓名、任职衙门、官位品阶等,是具有官方性质的代表官员个人信息和身份象征的凭证,常用于出入宫门时所用,功能类似于今天企业的员工证。这种“鱼符”在当时仅限于官员佩戴,而且鱼符的材质随官位品阶高低而不同。当时,凡亲王和三品以上官员所用“鱼符”均用黄金铸制,以显示其身份品味之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官员的“鱼符”为银质,六品及以下官员的“鱼符”则为铜质。为了方便官员们出门办事携带方便,朝廷专门为官员们做了一种装鱼符的“鱼袋”,官员们朝见皇帝、会见同僚、外出办事,都得先亮“鱼符”,来“验明正身”,然后才能为对方承认和接纳。史载:“附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后来武则天当政时,“鱼符”一度改为形状像龟的“龟符”,虽然形状样式改变了,但是作为身份证的功能并没有改变,用途与“鱼符”仍然相同。宋代时,“鱼符”被废除,腰牌成为官吏们系在腰间,出入宫廷备查的通行证。明朝时,官员们用“牙牌”,方便于携带。牙牌像笏板一样细长,是用象牙、兽骨、木材、金属等制成的版片,上面刻有持牌人的姓名、职务、履历以及所在的衙门,其详细程度类似于今天的名片。据明人陆容《菽园杂记》载:牙牌不但官员们悬之,“凡在内府出入者,无论贵贱皆悬牌,以避嫌疑”。由此可知,明代身份证的用处已不仅局限于官员们,开始向中下阶层发展了。清代时,身份证制度又发生了一次大的变革,从腰间提到了头顶——官员除了“腰牌”作为“身份证”以外,还发明了另一种“身份证”——顶子也即帽珠。这当然和清代的服饰有关系。顶子的材质根据阶级的不同而不同,分为宝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属等。如果是乡村秀才,可佩铜制顶子;若是一品大员,则佩大红顶子;一般百姓无品无极,只能用绸缎在脑袋上打个帽结。所以,人们在街上遇到了,一见对方头上的顶子,就知道其“身份”了。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一些富商会用数目可观的银钱“捐”个顶子,由此出现了“红顶商人”“红顶乡绅”的一些称谓。民国时期,修正公布后的《户籍法》明确提出“已办户籍登记之地方,得制发国民身分证,或经内政部核准以户籍誊本代之。”行政院颁布了《户籍法施行细则》,对国民身份证的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1947年5月,民国政府开始制作双页折叠式白色第一代身份证,发给18岁以上国民。洛阳民俗博物馆就馆藏有这个时期的身份证。馆藏的李王氏身份证虽然年代久远纸质泛黄,但除少数几个字变模糊外,大部分字迹比较清晰。与现行身份证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民国时期的身份证共分两面四折页,在粗麻纸上用黑色油墨画出框格,除出生年月日和住址外,还列有本籍、寄籍、教育程度、职业、公职候选人资格、公民资格、家属、役厉、保甲番号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正面首页上印有“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和“河南省洛阳县”字样,持证人姓名李王氏,女,出生年份不清楚,日期是四月十三日,身份证号码是02613号,发证日期只能清楚地看到年份: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颁给。在注意事项一栏特别强调,本证为持证人身份证明之件,不得损坏和转让;如果伪造身份证者,以伪造文书论罪;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及警察保安机关得遇必要时,命持证人交付本证查验,但不得扣留和没收等等。从制作上看,受当时物质条件限制,民国身份证只能以硬质纸铅印而成,纸质粗糙,防伪水平也不高,无法与现行精美耐用的身份证相媲美、相比较,但是它登记内容非常详尽,具有多项社会属性信息,兼有如今户口簿的功能。虽然当时已有摄影,但不是所有人都有经济能力照个人的身份证照片,自然也就没有“身份证标准照”,更没有什么拍摄证件照片的定点照相馆了。当时身份证上还特别设有指纹符号一栏,旁边标注着“无照片及未实施指纹区域暂填箕斗”。由于标有特定指纹,即左右手箕、斗分布,这样不仅可以起到防伪作用,还可以随时检查身份证和持有人是否相符,达到防止他人冒用的目的。这与如今推行的“指纹识别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张小小的身份证,基本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全貌。它的发现有助于了解当时户籍制度变迁、人员构成、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等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公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居民身份证,证明自己身份時用的是户口簿和单位介绍信。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4年又开始换发内藏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身份证的历史变迁,我们不仅看到了历史、科技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提升,为研究我国身份证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了宝贵资料。
据考证,我国最早的身份证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发明的照身帖。照身帖由官府发放,帖身是一块打磨光滑细密的竹板,上面刻有持有人的头像和籍贯信息,国人必须持有,如若没有就会被认为是黑户或者外籍非法逗留人士。而且商鞅还规定,外出远行者及夜宿旅店者必须出示此凭证,否则关口不可放行,旅店不得留客,违者严惩。隋唐时期,朝廷发给官员一种类似身份的“鱼符”,与商鞅所发明的照身帖不同,“鱼符”是用木头或金属精制而成,分为左右两片,上面开凿有用于系带的小孔,因形状像鱼而得名。“鱼符”的上面刻有官员姓名、任职衙门、官位品阶等,是具有官方性质的代表官员个人信息和身份象征的凭证,常用于出入宫门时所用,功能类似于今天企业的员工证。这种“鱼符”在当时仅限于官员佩戴,而且鱼符的材质随官位品阶高低而不同。当时,凡亲王和三品以上官员所用“鱼符”均用黄金铸制,以显示其身份品味之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官员的“鱼符”为银质,六品及以下官员的“鱼符”则为铜质。为了方便官员们出门办事携带方便,朝廷专门为官员们做了一种装鱼符的“鱼袋”,官员们朝见皇帝、会见同僚、外出办事,都得先亮“鱼符”,来“验明正身”,然后才能为对方承认和接纳。史载:“附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后来武则天当政时,“鱼符”一度改为形状像龟的“龟符”,虽然形状样式改变了,但是作为身份证的功能并没有改变,用途与“鱼符”仍然相同。宋代时,“鱼符”被废除,腰牌成为官吏们系在腰间,出入宫廷备查的通行证。明朝时,官员们用“牙牌”,方便于携带。牙牌像笏板一样细长,是用象牙、兽骨、木材、金属等制成的版片,上面刻有持牌人的姓名、职务、履历以及所在的衙门,其详细程度类似于今天的名片。据明人陆容《菽园杂记》载:牙牌不但官员们悬之,“凡在内府出入者,无论贵贱皆悬牌,以避嫌疑”。由此可知,明代身份证的用处已不仅局限于官员们,开始向中下阶层发展了。清代时,身份证制度又发生了一次大的变革,从腰间提到了头顶——官员除了“腰牌”作为“身份证”以外,还发明了另一种“身份证”——顶子也即帽珠。这当然和清代的服饰有关系。顶子的材质根据阶级的不同而不同,分为宝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属等。如果是乡村秀才,可佩铜制顶子;若是一品大员,则佩大红顶子;一般百姓无品无极,只能用绸缎在脑袋上打个帽结。所以,人们在街上遇到了,一见对方头上的顶子,就知道其“身份”了。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一些富商会用数目可观的银钱“捐”个顶子,由此出现了“红顶商人”“红顶乡绅”的一些称谓。民国时期,修正公布后的《户籍法》明确提出“已办户籍登记之地方,得制发国民身分证,或经内政部核准以户籍誊本代之。”行政院颁布了《户籍法施行细则》,对国民身份证的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1947年5月,民国政府开始制作双页折叠式白色第一代身份证,发给18岁以上国民。洛阳民俗博物馆就馆藏有这个时期的身份证。馆藏的李王氏身份证虽然年代久远纸质泛黄,但除少数几个字变模糊外,大部分字迹比较清晰。与现行身份证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民国时期的身份证共分两面四折页,在粗麻纸上用黑色油墨画出框格,除出生年月日和住址外,还列有本籍、寄籍、教育程度、职业、公职候选人资格、公民资格、家属、役厉、保甲番号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正面首页上印有“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和“河南省洛阳县”字样,持证人姓名李王氏,女,出生年份不清楚,日期是四月十三日,身份证号码是02613号,发证日期只能清楚地看到年份: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颁给。在注意事项一栏特别强调,本证为持证人身份证明之件,不得损坏和转让;如果伪造身份证者,以伪造文书论罪;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及警察保安机关得遇必要时,命持证人交付本证查验,但不得扣留和没收等等。从制作上看,受当时物质条件限制,民国身份证只能以硬质纸铅印而成,纸质粗糙,防伪水平也不高,无法与现行精美耐用的身份证相媲美、相比较,但是它登记内容非常详尽,具有多项社会属性信息,兼有如今户口簿的功能。虽然当时已有摄影,但不是所有人都有经济能力照个人的身份证照片,自然也就没有“身份证标准照”,更没有什么拍摄证件照片的定点照相馆了。当时身份证上还特别设有指纹符号一栏,旁边标注着“无照片及未实施指纹区域暂填箕斗”。由于标有特定指纹,即左右手箕、斗分布,这样不仅可以起到防伪作用,还可以随时检查身份证和持有人是否相符,达到防止他人冒用的目的。这与如今推行的“指纹识别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张小小的身份证,基本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全貌。它的发现有助于了解当时户籍制度变迁、人员构成、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等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公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居民身份证,证明自己身份時用的是户口簿和单位介绍信。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4年又开始换发内藏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身份证的历史变迁,我们不仅看到了历史、科技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提升,为研究我国身份证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了宝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