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二次世界大战(下简称“二战”)结束后,伴随着国际地位的提高,美国积极干预世界事务并开始介入印度支那地区。在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下积极协助法国撤离越南难民是美国介入这一地区事务的典型表现。继法国之后,美国在印度支那地区发动了长达二十年的战争,史称第二次印度支那战争,南越大量农村人口卷入战争成为难民,第一次越南难民潮由此形成,但是美国官方并没有大规模接纳越南境内的难民。
1975年4月随着南越政权的崩溃,大量南越难民外逃一直持续到1977年,第二次越南难民潮逐渐形成。福特政府制定了难民撤离计划,但该计划只关注撤离美国人、与美国关系密切的雇员及其亲属和少数有“危险”的越南人。在第二次越南难民潮下,撤离的难民并没有直接踏进美国本土,而是抵达美国的两个海外军事基地──克拉克与关岛,并使之成为美国中转难民的临时避难所,从而让美国实现了从暴力制造者到越南难民救助者身份的转变。经过筛选的难民由美国行政部门假释后入境,同时美国国会颁布的一系列临时性的具体法案也为越南难民进入美国提供了法律依据。
越南统一之后,在南部推行社会主义模式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越南政府对大批越南人尤其对越南“华裔”实施了严厉的政策限制,这些越南人开始逃离从而形成了第三次越南难民潮。大量越南难民的到来给美国政府与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卡特政府以假释与宣扬人权理论的方式大力接纳越南难民入境的行为引起了美国国会的不满与反对,在第三次越南难民潮和要求限制行政当局“无限权力”──假释权的压力下,1980年《难民法》应运而生,这让美国的越南难民接纳政策走向法制化。
美国对越南难民的接纳政策因不同阶段的越南难民潮而做出调整。在第一次越南难民潮下,难民主要存在于越南境内,美国官方主要以“间接救助”政策寻求国际社会的援助;在第二次越南难民潮下,大量南越难民外逃,在克拉克、关岛经过筛选的越南难民由美国行政当局假释入境,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为越南难民入美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第三次越南难民潮与要求限制假释权的压力下,1980年《难民法》获得通过,依法进入美国的越南难民日益增多。因此,美国对越南难民的接纳策呈现出由“间接救助”到行政假释再到法制化不断演变的特点。
1975年4月随着南越政权的崩溃,大量南越难民外逃一直持续到1977年,第二次越南难民潮逐渐形成。福特政府制定了难民撤离计划,但该计划只关注撤离美国人、与美国关系密切的雇员及其亲属和少数有“危险”的越南人。在第二次越南难民潮下,撤离的难民并没有直接踏进美国本土,而是抵达美国的两个海外军事基地──克拉克与关岛,并使之成为美国中转难民的临时避难所,从而让美国实现了从暴力制造者到越南难民救助者身份的转变。经过筛选的难民由美国行政部门假释后入境,同时美国国会颁布的一系列临时性的具体法案也为越南难民进入美国提供了法律依据。
越南统一之后,在南部推行社会主义模式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越南政府对大批越南人尤其对越南“华裔”实施了严厉的政策限制,这些越南人开始逃离从而形成了第三次越南难民潮。大量越南难民的到来给美国政府与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卡特政府以假释与宣扬人权理论的方式大力接纳越南难民入境的行为引起了美国国会的不满与反对,在第三次越南难民潮和要求限制行政当局“无限权力”──假释权的压力下,1980年《难民法》应运而生,这让美国的越南难民接纳政策走向法制化。
美国对越南难民的接纳政策因不同阶段的越南难民潮而做出调整。在第一次越南难民潮下,难民主要存在于越南境内,美国官方主要以“间接救助”政策寻求国际社会的援助;在第二次越南难民潮下,大量南越难民外逃,在克拉克、关岛经过筛选的越南难民由美国行政当局假释入境,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为越南难民入美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第三次越南难民潮与要求限制假释权的压力下,1980年《难民法》获得通过,依法进入美国的越南难民日益增多。因此,美国对越南难民的接纳策呈现出由“间接救助”到行政假释再到法制化不断演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