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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当局均把强化宏观审慎监管作为推动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内容。本文的研究以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和各国的金融改革为背景,以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关系研究为切入点,论述了二者协调监管的必要性,分析了二者协调监管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二者的协调机制模型。论文运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金融监管的历史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并对微观审慎监管的缺陷进行了分析。论文借鉴当前宏观审慎监管及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的研究成果,在对金融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关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的最终目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了研究,建立了金融稳定宏观预警模型和金融网络模型,利用河北省的经济金融指标数据和支付结算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论文还对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和区域组织的金融监管协调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各国国际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进行了跟踪研究,比照分析了中国金融监管协调的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中国需要借鉴的国际经验。论文的主要结论和成果有:(1)鉴于微观审慎监管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宏观审慎监管依赖于有效的微观审慎监管,亦有其局限性,二者必须进行有效协调,建立起一个宏观与微观层次分明,功能各异,有效协调的金融监管体系;(2)金融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从利用好一些行之有效的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并从监管目标、监管主体、系统重要性机构、国际金融审慎监管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协调。(3)以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的内容和目标为核心,建立起二者的协调机制模型。主要包括:在风险监测评估阶段,各金融监管主体要注重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在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及基础设施的管理过程中,要建立能够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自动稳定器机制建设,央行牵头监管协调权机制建设,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建设,金融机构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在风险救助的阶段,应建立紧急磋商救助机制;在风险处置的过程中,应建立金融安全网机制,以防止局部的金融危机演化成全面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