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创造的产值占国内GDP的60%,上缴了近56%的国家税收,提供了77%的城镇就业岗位。可以说,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们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极大阻碍了小微企业的稳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突出表现为“难、慢、贵、乱”。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取的信贷比例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仅有28.6%的贷款余额投向了小微企业。而且,由于大部分金融机构的审批放款流程还比较传统,小微企业每申请一笔贷款时都需要提交复杂的材料并且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这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短、小、频、急”特点产生了极大矛盾,增加了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并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现实中,小微企业还常常选择以高利贷的方式向民间金融组织、亲朋好友或者企业职工借款,往往会涉及非法集资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2、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位和深层次的,既有小微企业自身的因素,也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政策制度等外在因素,具体归纳起来有:
2.1、小微企业“实力弱、抵押少、制度差”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其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能力。
2.2、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上更倾向于支持大型企业而非小微企业,加上自身的金融产品、审批流程等创新不足,造成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2.3、政府配套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薄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力度不够,使得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无法得到系统解决。
2.4、资本市场的发育存有缺陷,造成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
3、“三位一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如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帮助小微企业走出经营困境的重要抓手,但如何规划和落实具体的政策措施系统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仍然是政府部门和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为此,本文提出“政府搭台、银行服务、企业唱戏”共同结合的思路,“三位一体”地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3.1、“政府搭台”,就是指通过政府的放权让利和制度建设,构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平台,激励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促进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共同发展:
3.1.1、建立政府性存款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量、存量贷款业绩相挂钩的制度,财税部门每年将根据商业银行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情况分配商业银行获得的政府性存款比例。同时,对当年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在有条件时给予税费减免。
3.1.2、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建设包括小微企业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与小微企业信用奖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通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客观评级和动态监督,可以有效掌握并实时发布小微企业的评级信息,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该信息替代原有的信贷审批手续,迅速制定具体企业的融资方案。最后,通过信用奖惩制度惩罚失信企业,使其“一处失信,出处受制”,确保整个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转。
3.1.3、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搭建互联网融资超市加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并实现金融机构产品供给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无缝对接。在互联网融资超市内,政府部门可以公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最新政策,金融机构可以展示各类融资产品供小微企业选择,小微企业也可以提出差异化的融资需求供金融机构考虑。
3.2、“银行服务”,就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政府搭台”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各项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3.2.1、有针对性地设计小微企业融资产品,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潮流。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法则向小微企业放贷时更多地应该考虑宏观经济风险、行业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为此,商业银行应该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合理安排不同行业内小微企业的授信方案并设计产品。
3.2.2、合理制定贷款利率,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负担实现共赢。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贷款流程的改革,争取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从线下到线上的转换,推出一定数量的互联网融资产品,减少小微贷款的成本,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
3.3、“企业唱戏”,就是指小微企业积极创新地拓展自身的融资渠道和完善自身的融资条件,有效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产品,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3.3.1、加强自身的信息披露,确保第三方评级机构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科学有效地开展评级工作,实现评级的公正、合理、可信,促使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有效运作。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保证评级信息在各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通行通用,降低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信息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激励小微企业通过改善自身的财务制度与公司治理获取更高的评级,改善自身的融资条件,促进小微企业的规范发展。
3.3.2、在行业商会、地域商会的引导下,成立小微企业的联保体,提高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与融资谈判中的地位。小微企业的个体力量虽然薄弱,但是数量众多,行业分布范围较广,抱团合作的潜力很大。因此,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商会的集群优势,与同一商会内信誉度较高、实力较强的企业合作成立联保体,对内在贷款金额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缓解个体的融资困难,对外在融资合同、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一致行动形成实力强大的联合体。
“三位一体”方案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关键在于如何协调好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合作。方案的资金投入不高,需要的是制度层面的投入与网络平台的搭建,但实施得当后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参考文献:
[1]赵亚明,卫红江.突破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探讨[J].经济纵横,2012(11).
[2]米咏梅.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公共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16).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创造的产值占国内GDP的60%,上缴了近56%的国家税收,提供了77%的城镇就业岗位。可以说,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们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极大阻碍了小微企业的稳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突出表现为“难、慢、贵、乱”。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取的信贷比例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仅有28.6%的贷款余额投向了小微企业。而且,由于大部分金融机构的审批放款流程还比较传统,小微企业每申请一笔贷款时都需要提交复杂的材料并且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这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短、小、频、急”特点产生了极大矛盾,增加了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并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现实中,小微企业还常常选择以高利贷的方式向民间金融组织、亲朋好友或者企业职工借款,往往会涉及非法集资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2、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位和深层次的,既有小微企业自身的因素,也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政策制度等外在因素,具体归纳起来有:
2.1、小微企业“实力弱、抵押少、制度差”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其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能力。
2.2、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上更倾向于支持大型企业而非小微企业,加上自身的金融产品、审批流程等创新不足,造成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2.3、政府配套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薄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力度不够,使得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无法得到系统解决。
2.4、资本市场的发育存有缺陷,造成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
3、“三位一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如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帮助小微企业走出经营困境的重要抓手,但如何规划和落实具体的政策措施系统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仍然是政府部门和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为此,本文提出“政府搭台、银行服务、企业唱戏”共同结合的思路,“三位一体”地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3.1、“政府搭台”,就是指通过政府的放权让利和制度建设,构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平台,激励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促进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共同发展:
3.1.1、建立政府性存款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量、存量贷款业绩相挂钩的制度,财税部门每年将根据商业银行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情况分配商业银行获得的政府性存款比例。同时,对当年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在有条件时给予税费减免。
3.1.2、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建设包括小微企业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与小微企业信用奖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通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客观评级和动态监督,可以有效掌握并实时发布小微企业的评级信息,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该信息替代原有的信贷审批手续,迅速制定具体企业的融资方案。最后,通过信用奖惩制度惩罚失信企业,使其“一处失信,出处受制”,确保整个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转。
3.1.3、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搭建互联网融资超市加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并实现金融机构产品供给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无缝对接。在互联网融资超市内,政府部门可以公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最新政策,金融机构可以展示各类融资产品供小微企业选择,小微企业也可以提出差异化的融资需求供金融机构考虑。
3.2、“银行服务”,就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政府搭台”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各项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3.2.1、有针对性地设计小微企业融资产品,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潮流。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法则向小微企业放贷时更多地应该考虑宏观经济风险、行业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为此,商业银行应该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合理安排不同行业内小微企业的授信方案并设计产品。
3.2.2、合理制定贷款利率,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负担实现共赢。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贷款流程的改革,争取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从线下到线上的转换,推出一定数量的互联网融资产品,减少小微贷款的成本,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
3.3、“企业唱戏”,就是指小微企业积极创新地拓展自身的融资渠道和完善自身的融资条件,有效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产品,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3.3.1、加强自身的信息披露,确保第三方评级机构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科学有效地开展评级工作,实现评级的公正、合理、可信,促使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有效运作。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保证评级信息在各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通行通用,降低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信息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激励小微企业通过改善自身的财务制度与公司治理获取更高的评级,改善自身的融资条件,促进小微企业的规范发展。
3.3.2、在行业商会、地域商会的引导下,成立小微企业的联保体,提高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与融资谈判中的地位。小微企业的个体力量虽然薄弱,但是数量众多,行业分布范围较广,抱团合作的潜力很大。因此,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商会的集群优势,与同一商会内信誉度较高、实力较强的企业合作成立联保体,对内在贷款金额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缓解个体的融资困难,对外在融资合同、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一致行动形成实力强大的联合体。
“三位一体”方案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关键在于如何协调好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合作。方案的资金投入不高,需要的是制度层面的投入与网络平台的搭建,但实施得当后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参考文献:
[1]赵亚明,卫红江.突破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探讨[J].经济纵横,2012(11).
[2]米咏梅.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公共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