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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里明确规定,要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去。为此,高中语文学科当仁不让,主动承担起渗透法制教育的重任。语文学科不仅在教材中渗透多种法律知识点,而且,语文教学通过运用讲授新课、作文课、实践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将法制教育的渗透落到实处。
关键词:高中语文;法制教育;渗透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战略又上升到了另一个高度。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7条也明确规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应当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语文学科的人文性让语文成为实施法制教育的主力军,更应该承担起渗透法制教育的重任。作为语文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语文知识教育的过程中,更应该有意识的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在提高人文素养的同时提高法律素养。
一、高中语文教材所渗透的法律知识点
高中人教版语文教材中所渗透的法制教育涉及婚姻法、刑法、宪法等众多法律。以人教版必修教材为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婚姻
必修一第三课《大堰河——我的保姆》中,关于大堰河的身份即童养媳、保姆、乳母这一信息,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此条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必修二第六课《孔雀东南飞(并序)》这一课,焦母对儿子婚姻的干涉,刘兄对刘兰芝婚姻的干涉的内容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该条规定:“国家保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二)爱国及国家主权
必修一第四课《烛之武退秦师》中,烛之武为了国家安全,孤身涉险的精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必修一第十课《短新闻两篇 》中的《别了,“不列颠尼亚”》与《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有关。
(三)保护环境
必修一第八课《小狗包弟》中,将小狗送向解剖台等相关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有关,此法第七条规定:“开展动物保护、管理等活动的组织,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众的情感和动物的感知,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动物。禁止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必修三第八课《寡人之于国也》、必修五第十三课《宇宙的未来》、必修五第十二课《作为生物的社会》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第十九条有关,此条款规定:“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四)保护未成年人
必修一第十一课《包身工》一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禁止使用童工”有关,此法第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或招用童工。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五)关于集会游行示威
必修一第七课《记念刘和珍君》中第四、五节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条有关:“ 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六)个人利益
必修四第一课《窦娥冤》中,窦娥被屈打成招一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还有必修五第二课《装在套子里的人》中所发生的漫画事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该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如何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那么,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充分利用语文教学新课堂,渗透法律教育
高一高二时,语文教学主要以讲授新课为主。因此,要充分利用讲授新课的时间,适时适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课堂上将语文知识与法制教育同时进行,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兴趣,而且还能加深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
(二)充分利用作文课堂,渗透法制教育
通过新课堂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后,很多学生对法制教育还停留在简单的认知层面上。因而,教师则要充分利用好作文课,通过写作文的方式加强法制教育的渗透。比如在学习《寡人之于国也》之后,我就以新课上所探讨的“如何保护环境”作为作文题主题,让他们写下对保护环境方面的意识,使学生对环境保护法的认识从感性认识升到理性认识。
(三)充分利用实践活动,渗透法制教育
在语文课堂上,我们还可以改变课堂形式,开展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诗歌朗诵等活动。如在国际禁毒来临之前,组织一个“远离毒品,关爱健康”的演讲比赛,并引导学生从法制这方面为切入点进行演讲。通过丰富有趣的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中学习法制教育,在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里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
参考文献:
[1]田庆国著.人格教育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8]中華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9]王懿.怎样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新视角,2012(03)
关键词:高中语文;法制教育;渗透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战略又上升到了另一个高度。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7条也明确规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应当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语文学科的人文性让语文成为实施法制教育的主力军,更应该承担起渗透法制教育的重任。作为语文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语文知识教育的过程中,更应该有意识的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在提高人文素养的同时提高法律素养。
一、高中语文教材所渗透的法律知识点
高中人教版语文教材中所渗透的法制教育涉及婚姻法、刑法、宪法等众多法律。以人教版必修教材为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婚姻
必修一第三课《大堰河——我的保姆》中,关于大堰河的身份即童养媳、保姆、乳母这一信息,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此条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必修二第六课《孔雀东南飞(并序)》这一课,焦母对儿子婚姻的干涉,刘兄对刘兰芝婚姻的干涉的内容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该条规定:“国家保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二)爱国及国家主权
必修一第四课《烛之武退秦师》中,烛之武为了国家安全,孤身涉险的精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必修一第十课《短新闻两篇 》中的《别了,“不列颠尼亚”》与《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有关。
(三)保护环境
必修一第八课《小狗包弟》中,将小狗送向解剖台等相关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有关,此法第七条规定:“开展动物保护、管理等活动的组织,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众的情感和动物的感知,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动物。禁止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必修三第八课《寡人之于国也》、必修五第十三课《宇宙的未来》、必修五第十二课《作为生物的社会》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第十九条有关,此条款规定:“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四)保护未成年人
必修一第十一课《包身工》一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禁止使用童工”有关,此法第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或招用童工。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五)关于集会游行示威
必修一第七课《记念刘和珍君》中第四、五节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条有关:“ 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六)个人利益
必修四第一课《窦娥冤》中,窦娥被屈打成招一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还有必修五第二课《装在套子里的人》中所发生的漫画事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该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如何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那么,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充分利用语文教学新课堂,渗透法律教育
高一高二时,语文教学主要以讲授新课为主。因此,要充分利用讲授新课的时间,适时适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课堂上将语文知识与法制教育同时进行,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兴趣,而且还能加深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
(二)充分利用作文课堂,渗透法制教育
通过新课堂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后,很多学生对法制教育还停留在简单的认知层面上。因而,教师则要充分利用好作文课,通过写作文的方式加强法制教育的渗透。比如在学习《寡人之于国也》之后,我就以新课上所探讨的“如何保护环境”作为作文题主题,让他们写下对保护环境方面的意识,使学生对环境保护法的认识从感性认识升到理性认识。
(三)充分利用实践活动,渗透法制教育
在语文课堂上,我们还可以改变课堂形式,开展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诗歌朗诵等活动。如在国际禁毒来临之前,组织一个“远离毒品,关爱健康”的演讲比赛,并引导学生从法制这方面为切入点进行演讲。通过丰富有趣的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中学习法制教育,在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里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
参考文献:
[1]田庆国著.人格教育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8]中華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9]王懿.怎样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新视角,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