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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实力旗鼓相当的文坛夫妻多,父子却不多。一来若是父亲太显赫,儿女总有生活在阴影下的壓力,不敢提笔,提笔了也立刻会被好事之徒拿来跟父亲比较;二来作家也不喜欢鼓励子女以写字为生,因为知道这里面运气因素太多,弄不好就要喝西北风;三来万一子女真的写得太好,父亲心里也不一定会欢喜,多少会有被后浪推走的失落感。总之,这里边关系复杂得很,处理好不容易。金斯利·艾米斯和马丁·艾米斯大概是英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特例了,堪比法国的大小仲马。父子二人都是各自时代的顶尖小说家,有丰富的私生活能让媒体兴奋地嚼舌根,也颇有树敌的能力。
比起伊夫林-沃那遮遮掩掩的回忆录,马丁·艾米斯的《经历》实在太够意思了。他没有回避父亲金斯利的私生活(多半因为没法回避),写自己童年被性侵也一样掏心掏肺,他还写了被连环杀手绑架虐待至死的表妹(英国轰动一时的大案),写中年时与已经成年的亲生女儿相认,写自己的一口烂牙带来的种种困扰……这不是一本能在知识付费平台上用十几二十分钟总结出任何有用的知识点的书,更无法缓解白领的知识焦虑,因为它的核心不是知识,而是经历。
出身中下阶层的艾米斯父子都是贵人迷,虽然嘴上爱说自己是进步人士。金斯利会做关于女王的梦,仅止于亲吻,如果梦见撒切尔夫人,“通常会更深入一点”。他封爵是一九九0年,已经六十八岁了,到去世为止只享受了五年的爵士称号。马丁从小就上私校,能够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富家子弟,他花了不少力气想要养成一番贵族仪态,可是被一口烂牙弄得功亏一篑。穿着仪态、口音谈吐都可以培养熏陶,但是天生的烂牙,让人一望即知你的底细。艾米斯父子的牙口都不好,马丁的尤其差,于是他学会了一辈子拍照尽量不露出牙齿。马丁成名后,他的牙科手术也能成为报纸头条的调侃对象。《经历》用了大段篇幅讲述烂牙的自卑(烂牙还往往与性能力有关),辑出来就是一本烂牙者自嘲手册。马丁还乐于与同样有“极坏的牙齿和极好的文章”的文豪相比较,比如纳博科夫和乔伊斯,如果艺术成就和生活经历都无法比,那就比一比谁的牙烂得更厉害。
马丁交往的女朋友也不乏名流,比如丘吉尔的外孙女爱玛·索姆斯(翻译有误,译成了孙女),社交名媛玛丽·费尼斯、后来的沃尔德格雷夫伯爵夫人(翻译有误,译成了女伯爵),还有蒂娜·布朗——“蒂娜还是个本科生时,就已经是个名人了(而那是一个无人能出名的年代):实验戏剧的剧作人、新闻人、美人、奇才。要走进她在学院里的房间,我得跨过候着的电视台的人、来采访的人、写人物侧写的人。”蒂娜-布朗从英格兰发展到美利坚,历任《闲谈者》《名利场》《纽约客》《清谈》、“每日野兽”网站的主编,是连接英美文化圈的社交女王。马丁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是美国哲学家安东尼娅·菲利普斯,婚内与她的好朋友伊莎贝尔·丰塞卡偷情,之后与安东尼娅离婚,与伊莎贝尔结婚。《经历》一书即题献给现妻。据马丁的好友(也是他二婚的伴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说,追求丰塞卡的人可多了,萨尔曼·拉什迪也是其一,不过情场老手马丁很快就在长长的队伍中蹿到了最前头。
马丁·艾米斯一生树敌无数,最有名的大概就是与朱利安·巴恩斯夫妇翻脸。马丁离开了共事二十三年的英国经纪人帕特·卡瓦纳,也就是巴恩斯夫人,转投了妻子丰塞卡的美国经纪人安德鲁·怀利,据说可以得到更高的预付版税。巴恩斯给马丁·艾米斯写了愤怒的绝交信,一众文人在媒体上口诛笔伐,痛斥艾米斯见钱眼开、薄情寡义。A.S.拜厄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讥讽艾米斯大概离婚和看牙都需要钱。《经历》里轻描淡写地提到这事,说金斯利中断帕特的代理时并没有失去友谊,怎么到了他就闹得这么不可收拾。马丁没法引巴恩斯的信(“这张纸是属于我的物品,但版权归朱利安所有。我不会从信中摘抄,只想说信中最后一个短语是人所周知的某个口头语。那个短语由两个词组成。总共七个字母。其中三个是‘f’”),只能引用自己给巴恩斯写的回信(“那封信是属于他的物品,但版权归我所有”),为了表明自己不是主动绝交的那个人。
生长在文学之家的好处自不必言,父亲有名,儿子也能沾光,“没错,所以说整件事心照不宣地靠点关系。任何一家伦敦的出版社都会出于庸俗的好奇心出版我的处女作”——所谓庸俗的好奇心,无非就是想看看父子在文学上较劲儿。金斯利·艾米斯和诗人菲利普-拉金是好朋友,马丁则是另一代人,他和克里斯托弗·希钦斯、克莱夫·詹姆斯打成一片,他自己认的文学上的父亲导师是索尔·贝娄。金斯利是反现代主义者,而马丁是后现代。
《经历》中这样描述金斯利对马丁小说的看法:
金斯利声称喜欢我的第一部小说,却说“看不下去”第二部,当即我就感觉到了被拧了一把的疼痛。但事实是如此:任何的文学问题,他都没法模棱两可或闪烁其词,这一点我是了解的。而且,说这句话时,他的眼睛里有着几乎是恳求的神色……(他也不喜欢纳博科夫,其实除了安东尼·鲍威尔,他谁都不喜欢。)……我父亲从来不鼓励我写作,从来不邀请我追求那遥不可及的事。他表扬我的次数要比公开批评我的次数少,但效果不错。
对我自己的孩子,我打算更多一些赞美。虽然我要比金斯利更喜欢作家的生活——每一天过的日子,我不会鼓励他们。不会。绝对不会。
在《金斯利·艾米斯书信集》(扎卡里·里德编)中,金斯利给好友菲利普·拉金写信说:“现在当然马丁比我更有名。”“马丁要去国外待一年,为了避税……这个臭小子。他才二十九岁。臭小子。”菲利普·拉金去世后,他的书信集出版,因其中表现出的落后观念和色情倾向被媒体大加鞭笞。马丁当时在写此书的书评,他跟父亲有过这样一次对话:
马丁:我猜你的信大概还要糟糕吧,如果从政治正确的角度看。
金斯利:恐怕媒体要比现在对拉金还闹腾。但等到那时我反正已经死了。
马丁:我还没死呢。
金斯利:对,你得活受罪了。马丁在写作《经历》的同时,阅读了扎卡里·里德编辑的金斯利书信集校样。令他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是,金斯利的信没有他担心的那么过分,无非是对同辈作家(有些还是他的朋友)的作品评价略过刻薄而已。应该一提的是,金斯利是抱着死后要出版的心态写下这些信件的(一九五六年他给拉金的信里说:“等咱俩都死了,咱俩的通信出版时,那些小子们可等到一顿大餐了”)。也许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比起伊夫林-沃那遮遮掩掩的回忆录,马丁·艾米斯的《经历》实在太够意思了。他没有回避父亲金斯利的私生活(多半因为没法回避),写自己童年被性侵也一样掏心掏肺,他还写了被连环杀手绑架虐待至死的表妹(英国轰动一时的大案),写中年时与已经成年的亲生女儿相认,写自己的一口烂牙带来的种种困扰……这不是一本能在知识付费平台上用十几二十分钟总结出任何有用的知识点的书,更无法缓解白领的知识焦虑,因为它的核心不是知识,而是经历。
出身中下阶层的艾米斯父子都是贵人迷,虽然嘴上爱说自己是进步人士。金斯利会做关于女王的梦,仅止于亲吻,如果梦见撒切尔夫人,“通常会更深入一点”。他封爵是一九九0年,已经六十八岁了,到去世为止只享受了五年的爵士称号。马丁从小就上私校,能够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富家子弟,他花了不少力气想要养成一番贵族仪态,可是被一口烂牙弄得功亏一篑。穿着仪态、口音谈吐都可以培养熏陶,但是天生的烂牙,让人一望即知你的底细。艾米斯父子的牙口都不好,马丁的尤其差,于是他学会了一辈子拍照尽量不露出牙齿。马丁成名后,他的牙科手术也能成为报纸头条的调侃对象。《经历》用了大段篇幅讲述烂牙的自卑(烂牙还往往与性能力有关),辑出来就是一本烂牙者自嘲手册。马丁还乐于与同样有“极坏的牙齿和极好的文章”的文豪相比较,比如纳博科夫和乔伊斯,如果艺术成就和生活经历都无法比,那就比一比谁的牙烂得更厉害。
马丁交往的女朋友也不乏名流,比如丘吉尔的外孙女爱玛·索姆斯(翻译有误,译成了孙女),社交名媛玛丽·费尼斯、后来的沃尔德格雷夫伯爵夫人(翻译有误,译成了女伯爵),还有蒂娜·布朗——“蒂娜还是个本科生时,就已经是个名人了(而那是一个无人能出名的年代):实验戏剧的剧作人、新闻人、美人、奇才。要走进她在学院里的房间,我得跨过候着的电视台的人、来采访的人、写人物侧写的人。”蒂娜-布朗从英格兰发展到美利坚,历任《闲谈者》《名利场》《纽约客》《清谈》、“每日野兽”网站的主编,是连接英美文化圈的社交女王。马丁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是美国哲学家安东尼娅·菲利普斯,婚内与她的好朋友伊莎贝尔·丰塞卡偷情,之后与安东尼娅离婚,与伊莎贝尔结婚。《经历》一书即题献给现妻。据马丁的好友(也是他二婚的伴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说,追求丰塞卡的人可多了,萨尔曼·拉什迪也是其一,不过情场老手马丁很快就在长长的队伍中蹿到了最前头。
马丁·艾米斯一生树敌无数,最有名的大概就是与朱利安·巴恩斯夫妇翻脸。马丁离开了共事二十三年的英国经纪人帕特·卡瓦纳,也就是巴恩斯夫人,转投了妻子丰塞卡的美国经纪人安德鲁·怀利,据说可以得到更高的预付版税。巴恩斯给马丁·艾米斯写了愤怒的绝交信,一众文人在媒体上口诛笔伐,痛斥艾米斯见钱眼开、薄情寡义。A.S.拜厄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讥讽艾米斯大概离婚和看牙都需要钱。《经历》里轻描淡写地提到这事,说金斯利中断帕特的代理时并没有失去友谊,怎么到了他就闹得这么不可收拾。马丁没法引巴恩斯的信(“这张纸是属于我的物品,但版权归朱利安所有。我不会从信中摘抄,只想说信中最后一个短语是人所周知的某个口头语。那个短语由两个词组成。总共七个字母。其中三个是‘f’”),只能引用自己给巴恩斯写的回信(“那封信是属于他的物品,但版权归我所有”),为了表明自己不是主动绝交的那个人。
生长在文学之家的好处自不必言,父亲有名,儿子也能沾光,“没错,所以说整件事心照不宣地靠点关系。任何一家伦敦的出版社都会出于庸俗的好奇心出版我的处女作”——所谓庸俗的好奇心,无非就是想看看父子在文学上较劲儿。金斯利·艾米斯和诗人菲利普-拉金是好朋友,马丁则是另一代人,他和克里斯托弗·希钦斯、克莱夫·詹姆斯打成一片,他自己认的文学上的父亲导师是索尔·贝娄。金斯利是反现代主义者,而马丁是后现代。
《经历》中这样描述金斯利对马丁小说的看法:
金斯利声称喜欢我的第一部小说,却说“看不下去”第二部,当即我就感觉到了被拧了一把的疼痛。但事实是如此:任何的文学问题,他都没法模棱两可或闪烁其词,这一点我是了解的。而且,说这句话时,他的眼睛里有着几乎是恳求的神色……(他也不喜欢纳博科夫,其实除了安东尼·鲍威尔,他谁都不喜欢。)……我父亲从来不鼓励我写作,从来不邀请我追求那遥不可及的事。他表扬我的次数要比公开批评我的次数少,但效果不错。
对我自己的孩子,我打算更多一些赞美。虽然我要比金斯利更喜欢作家的生活——每一天过的日子,我不会鼓励他们。不会。绝对不会。
在《金斯利·艾米斯书信集》(扎卡里·里德编)中,金斯利给好友菲利普·拉金写信说:“现在当然马丁比我更有名。”“马丁要去国外待一年,为了避税……这个臭小子。他才二十九岁。臭小子。”菲利普·拉金去世后,他的书信集出版,因其中表现出的落后观念和色情倾向被媒体大加鞭笞。马丁当时在写此书的书评,他跟父亲有过这样一次对话:
马丁:我猜你的信大概还要糟糕吧,如果从政治正确的角度看。
金斯利:恐怕媒体要比现在对拉金还闹腾。但等到那时我反正已经死了。
马丁:我还没死呢。
金斯利:对,你得活受罪了。马丁在写作《经历》的同时,阅读了扎卡里·里德编辑的金斯利书信集校样。令他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是,金斯利的信没有他担心的那么过分,无非是对同辈作家(有些还是他的朋友)的作品评价略过刻薄而已。应该一提的是,金斯利是抱着死后要出版的心态写下这些信件的(一九五六年他给拉金的信里说:“等咱俩都死了,咱俩的通信出版时,那些小子们可等到一顿大餐了”)。也许这就是他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