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域下网络虚假宣传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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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伴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消费方式,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必然有利有弊,网络虚假宣传行为便是其中的弊端之一。各商家为了在网络中得到更多的收益,抢夺市场,凭借网络的一些独有的特征来进行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说通过传播虚假广告、刷单等行为来增加商品的知名度和店铺的人气,以达到吸引更多消费者进来消费的目的。这种存在在网络上的虚假宣传行为完全是受到利益驱使的,其中包含各种违法行为,侵犯网络上其他商家的权益,扰乱网络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因此我们应当严格对其进行规范和管制,以此来保证网络秩序的公平公正性,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各类相关法律条文对于解决这类问题还存在缺陷,目前这些法律法规都还没有办法有效地制止网络虚假宣传的行为,相关法律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虚假宣传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但当前但是以目前情况来看对于这种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的惩罚还存在缺陷。本文主要从六个方面对网络虚假宣传进行阐述。首先,总结了国内外的研究资料对网络虚假宣传的相关定义和对背景进行陈述,并表明其理论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说明网络虚假宣传的范围以及相关法律,对我国颁布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则主要描述了目前网络虚假宣传的情况,其主要有电商平台网络虚假、直播平台网络虚假、社交平台网络虚假,基于此提出,对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管制可以达到维护网络销售的公平性、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保持一个良好的网络竞争环境,保持我国经济健康并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对近几年来层出不穷的典型相关案件进行一个深入系统的分析,由此点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的缺点。第四部分从对网络虚假宣传进行法律规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切入点,包括构成要件规定不明确,行为竞合时责任承担不具体,损害赔偿标准不清晰、被侵害方诉讼管辖有困境、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第五部分的主要内容是讲述国外相关法律,并且通过对这些国外的法律进行相关分析后总结出我们可以借鉴的点,总结出其中的优势,为我国完善相关法律提出有效的建议。第六部分则针对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议,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一些方面:首先立法要明确,立法时就应该明确界定违规行为的范围,细化网络虚假宣传行为构成要件;其次明确网络虚假宣传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得对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时有法可依;再次应统一损害赔偿标准,使得被侵害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次,提出应完善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管辖权的建议;最后,构建多元监管制度,从监管层面规制网络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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