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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国务院批准出台《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云南省、广西自治区的沿边15个州市实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两年来,作为国家级试验区的瑞丽市依托区位优势,以跨境金融业务创新为主线,在推动中缅跨境金融合作、探索人民币“走出去”路径、开启双边银行会晤机制等方面大胆先行先试,取得了多项重要突破和成效。本文通过对沿边金融综合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瑞丽沿边金改取得的成效
(一)沿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加快
一是金融机构逐步健全。2013年末,瑞丽市共有金融服务机构42家,居全州各县市之首。其中:银行9家(营业网点43个)、小额贷款公司14家、保险公司11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2家、典当企业2家、证券机构1家。二是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13年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5亿元,贷款余额105亿元,存贷比63%,实现净利润5亿元。保险业务范围涵盖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全年保费规模突破5亿元。
(二)中缅跨境金融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了双边银行间结算合作关系。辖内工行、农行、建行与缅甸经济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立跨境单边结算账户,创新推出了“银关通”、“网银支付”、“不可背书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实现中缅银行间贸易项下人民币划转结算,年结算量最高时曾达到21亿元。二是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成功,人民币在周边影响力明显增强。2014年1至9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达102亿元,同比增长34.10%,业务量占全省的20%,居全省县市第一。三是非现金支付工具跨境使用试点成功。2014年4月,在缅甸木姐市成功设立首家非现金跨境结算服务点,为中缅企业、商人、居民、游客提供POS转账、ATM小额取现及信用卡还款、预交话费、查询等跨境结算服务。截止9月末,共办理业务259笔488万元。四是初步尝试开展人民币现钞中缅跨境调运业务。与缅方银行合作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截止9月末,从缅甸木姐调运人民币现金到瑞丽城区突破1亿元。
(三)中缅边境货币兑换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成为中国首家挂牌交易缅币兑换的城市。2011年瑞丽市大通和台丽公司成为云南省首先获得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权的企业;2014年9月19日,云南亚盟货币兑换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分公司获批开展特许业务、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瑞丽分公司也已通过筹备期正在申请开展特许业务,填补了人民币与缅币直兑的空白。二是开启了经常项目项下小币种兑换业务的新纪元。2014年1月29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瑞丽市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全部经常项目项下缅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的试点地区,获得放宽客户范围、业务范围和兑换额度限制等三个“放宽”政策。截止2014年8月末,特许机构共办理兑换业务67笔,折合人民币6634.38万元。三是正式启动建设中缅货币兑换中心。2014年4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瑞丽姐告中缅货币兑换协会开始吸纳会员,标志着瑞丽市中缅货币兑换中心建设正式启动。
(四)初步形成双边银行定期会晤机制
2014年3月5日,首次在瑞丽举办了“中国瑞丽——缅甸木姐”银行机构交流座谈会,双边就深化金融交流与合作形成共识,初步达成了定期会晤机制,并先后于2014年2月26日和3月5日,两次对瑞丽大通公司缅方工作人员和缅甸木姐地区银行机构负责人开展了第五套人民币及缅币的反假知识培训。2014年10月19日,“中国德宏州——缅甸木姐州”更高规格、更高级别的双边银行行长交流座谈会在芒市举行,来自缅甸木姐经济银行、全球珠宝银行、KBZ银行、合作银行、佑玛银行、亚洲绿色开发银行、伊洛瓦底银行、联合阿玛拉银行、缅甸公民银行、中小工业发展银行等13家银行的行长、副行长(24人)以及德宏州各银行行长、副行长(30人)共50余人出席了会议。双方就跨境结算、人民币跨境调运、外汇业务拓展、资金汇兑、账户开立及管理、缅甸金融市场政策及外国机构进入缅甸市场的政策条件等7个方面的20多个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双方将共同搭建交流平台,定期不定期开展反假币、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交流培训;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进一步拓宽双边银行机构合作面和业务合作范围。
(五)沿边金融服务创新成效明显
一是成立了瑞丽试验区投融资公司,贵金属交易中心已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开展了金融支持德宏暨试验区战略合作系列活动,共签订融资协议7650万元,达成意向性融资12.6亿元;三是成立珠宝典当担保公司,实现金融资本和珠宝行业的融通共赢;四是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基础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顺利实施。
二、瑞丽沿边金改面临的问题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集聚与发展的速度缓慢
一是金融机构聚集度和层次较低。瑞丽市金融分支机构多但法人机构少,分支机构实力弱的特征使之不具备为区域内大型项目融资的能力,现有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有限;区域外和国外金融机构尚未在瑞丽设立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的国际化水平不高、外汇业务总量较小、金融业开放度不够。二是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缓慢。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同业存款利率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成,利率标准化统计试点工作尚未启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尽完善,金融创新明显不足。在金融市场中,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均处于空白状态,区域性金融业市场化进程严重滞后。三是各类融资机构集聚不足。现有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太小,无基金公司、创投公司等机构。四是新型业态缺失。金融业主体多元化、专业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第三方支付机构、P2P、互联网基金等新兴机构尚未涉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强。
(二)现有金融服务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一是对支持对外贸易的金融服务不足。瑞丽市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占90%左右,货币兑换市场空间巨大,但现有跨境人民币结算专户难以完全满足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和境外市场扩大的资金结算需求。中缅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对跨境金融合作、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本外币兑换、清算支付手段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对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不足。瑞丽试验区实体企业在创业或扩展业务以及跨境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向境外市场的拓展对金融服务需求强烈,但金融服务创新不足。三是“三农”金融需求难以满足。瑞丽试验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特色农业发展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转城和农民增收及“三权三证”融资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源和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撑,市场需求巨大。四是对城市建设金融需求供给不足。瑞丽试验区城市建设资金缺口非常大,但金融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错配的问题同时并存,金融市场需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大总量、盘活存量。 (三)中缅跨境合作存在诸多障碍和瓶颈
一是中缅两国高层尚未建立金融合作关系影响双边金融合作。主要影响了两国跨境结算、人民币“走出去”、现金回流以及两国金融业的深度合作与发展。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由政府推动已与缅甸建立金融高层合作关系,并大量推进合作业务,因此,加快中缅金融高层合作已刻不容缓。二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境外推广使用政策受限。目前在缅甸木姐设立的非现金跨境结算服务点虽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业务仍处于先行先试阶段,尚未获得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正式同意,而且业务额度较低,与市场实际需求相距较大,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三是人民币特许业务发展遭遇瓶颈。当前,特许兑换业务范围、便利程度、汇率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仍然较多,导致特许机构业务量与民间兑换市场相比存在巨大悬殊。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多数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兑换业务多倾向民间兑换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特许业务的拓展,也给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四是人民币跨境调运业务尚未形成常态化。由于受边防、海关等有关政策限制,跨境调运工作目前仍停留在特事特办的阶段,要实现跨境调运常态化仍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
(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瑞丽市保险业整体规模小,覆盖面低,理赔追偿效率还有待改善,保险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保险公估机构和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等也都亟待发展和完善。目前,试验区内企业在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及风险投资基金业务方面仍为空白。证券业整体上还停留在传统股票经纪业务领域,没有发挥证券业的投资银行功能优势,没有对当地经济形成推动力,没有对企业的投资、融资、并购、重组、咨询等提供全程伴随式服务。
三、推进瑞丽金改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支持各类中外金融保险机构和投资服务机构到瑞丽试验区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二是通过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发展壮大证券市场、拓展期货业投资领域、扶持中小微金融机构发展、规范信用中介服务等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完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结算、建立以人民币为中心的外币交易市场、发展跨境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信贷市场融资模式整合创新、积极发展保险市场、探索发展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等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四是通过搭建信用服务平台、构建信息支持系统、完善金融监管环境等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五是通过加快建设瑞丽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立政府引导投资基金、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构建商品要素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外汇交易中心、加强金融交流合作等进一步创新金融发展途径。六是加快要素市场培育,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通过建立“三权三证”等产权抵押流转服务中心,引入中介评估机构,促进金融与“三农”深度整合,盘活农村和农业资源;加快建立木材、珠宝、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产品交易所,通过规范管理、集中交易、盘活存量资源,提供金融配套服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快建立中缅多层次的金融合作机制
一是加快国家层面协商、合作,积极促进中缅央行尽快签订支付与结算协议,畅通双边结算渠道;推动建立中缅双方银行合作地方政府对话交流机制,重点加强在汇率、缅甸税收、人民币投资、金融市场开放等方面合作。二是推进与邻国的金融合作。进一步探索与缅方其他银行的结算等合作机制;加快推动我方银行到缅方开立账户,实现由“单边”向“双边”的跨越;促进辖内银行与其他东盟国家的银行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商业银行上级行已建立的分支机构和代理行关系,不断扩大、延伸银行合作空间,建立起跨国界、跨银行、跨地区清算体系。三是出台互惠政策,允许两国金融机构在拟建立的“中国瑞丽—缅甸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设立银行分支机构;争取在跨境经济合作区内实现人民币和缅币货币自由合法跨境流动,不断扩大、延伸人民币流动地域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中缅货币兑换体系
一是充分利用瑞丽市现有的大通、台丽、亚盟、渤海通汇等四家公司的本外币特许经营权,通过行业协会运作方式整合民间货币兑换市场,并将民间兑换交易纳入监管范围,即在一个固定区域内按照“交易方便、公正公平、风险可控、运作规范”的原则开展货币兑换交易,条件成熟的挂靠特许机构成为代兑点或升为特许机构,逐渐形成独立的、初具影响力的人民币对缅币汇率,在定价逐步成熟后制定询报价机制,突破缅币汇率瓶颈制约,促使瑞丽货币兑换中心真正成为汇率“风向标”。二是进一步巩固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成果,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畅通周边国家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人民币跨境投资渠道,增强周边国家非居民对人民币的持有意愿。
(四)大力推动沿边金改区保险市场的发展
一是建立瑞丽保险资金拟投资项目库,为保险资金入瑞提供项目对接服务。二是着力培育一批信誉良好的保险中介机构,充分运用云南省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瑞丽交通、通讯、能源、资源和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加快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积极配合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加强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扩大出口贸易范围;加大对瑞丽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和出口信用基金的增补。四是制定适宜边贸发展的保险品种,降低保险费率,减轻外贸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其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完善保险与瑞丽经济建设互融互进、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工具和产品的投资交易。
作者简介:罗本祥,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书记,行长。
一、瑞丽沿边金改取得的成效
(一)沿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加快
一是金融机构逐步健全。2013年末,瑞丽市共有金融服务机构42家,居全州各县市之首。其中:银行9家(营业网点43个)、小额贷款公司14家、保险公司11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2家、典当企业2家、证券机构1家。二是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13年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5亿元,贷款余额105亿元,存贷比63%,实现净利润5亿元。保险业务范围涵盖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全年保费规模突破5亿元。
(二)中缅跨境金融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了双边银行间结算合作关系。辖内工行、农行、建行与缅甸经济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立跨境单边结算账户,创新推出了“银关通”、“网银支付”、“不可背书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实现中缅银行间贸易项下人民币划转结算,年结算量最高时曾达到21亿元。二是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成功,人民币在周边影响力明显增强。2014年1至9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达102亿元,同比增长34.10%,业务量占全省的20%,居全省县市第一。三是非现金支付工具跨境使用试点成功。2014年4月,在缅甸木姐市成功设立首家非现金跨境结算服务点,为中缅企业、商人、居民、游客提供POS转账、ATM小额取现及信用卡还款、预交话费、查询等跨境结算服务。截止9月末,共办理业务259笔488万元。四是初步尝试开展人民币现钞中缅跨境调运业务。与缅方银行合作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截止9月末,从缅甸木姐调运人民币现金到瑞丽城区突破1亿元。
(三)中缅边境货币兑换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成为中国首家挂牌交易缅币兑换的城市。2011年瑞丽市大通和台丽公司成为云南省首先获得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权的企业;2014年9月19日,云南亚盟货币兑换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分公司获批开展特许业务、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瑞丽分公司也已通过筹备期正在申请开展特许业务,填补了人民币与缅币直兑的空白。二是开启了经常项目项下小币种兑换业务的新纪元。2014年1月29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瑞丽市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全部经常项目项下缅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的试点地区,获得放宽客户范围、业务范围和兑换额度限制等三个“放宽”政策。截止2014年8月末,特许机构共办理兑换业务67笔,折合人民币6634.38万元。三是正式启动建设中缅货币兑换中心。2014年4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瑞丽姐告中缅货币兑换协会开始吸纳会员,标志着瑞丽市中缅货币兑换中心建设正式启动。
(四)初步形成双边银行定期会晤机制
2014年3月5日,首次在瑞丽举办了“中国瑞丽——缅甸木姐”银行机构交流座谈会,双边就深化金融交流与合作形成共识,初步达成了定期会晤机制,并先后于2014年2月26日和3月5日,两次对瑞丽大通公司缅方工作人员和缅甸木姐地区银行机构负责人开展了第五套人民币及缅币的反假知识培训。2014年10月19日,“中国德宏州——缅甸木姐州”更高规格、更高级别的双边银行行长交流座谈会在芒市举行,来自缅甸木姐经济银行、全球珠宝银行、KBZ银行、合作银行、佑玛银行、亚洲绿色开发银行、伊洛瓦底银行、联合阿玛拉银行、缅甸公民银行、中小工业发展银行等13家银行的行长、副行长(24人)以及德宏州各银行行长、副行长(30人)共50余人出席了会议。双方就跨境结算、人民币跨境调运、外汇业务拓展、资金汇兑、账户开立及管理、缅甸金融市场政策及外国机构进入缅甸市场的政策条件等7个方面的20多个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双方将共同搭建交流平台,定期不定期开展反假币、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交流培训;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进一步拓宽双边银行机构合作面和业务合作范围。
(五)沿边金融服务创新成效明显
一是成立了瑞丽试验区投融资公司,贵金属交易中心已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开展了金融支持德宏暨试验区战略合作系列活动,共签订融资协议7650万元,达成意向性融资12.6亿元;三是成立珠宝典当担保公司,实现金融资本和珠宝行业的融通共赢;四是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基础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顺利实施。
二、瑞丽沿边金改面临的问题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集聚与发展的速度缓慢
一是金融机构聚集度和层次较低。瑞丽市金融分支机构多但法人机构少,分支机构实力弱的特征使之不具备为区域内大型项目融资的能力,现有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有限;区域外和国外金融机构尚未在瑞丽设立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的国际化水平不高、外汇业务总量较小、金融业开放度不够。二是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缓慢。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同业存款利率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成,利率标准化统计试点工作尚未启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尽完善,金融创新明显不足。在金融市场中,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均处于空白状态,区域性金融业市场化进程严重滞后。三是各类融资机构集聚不足。现有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太小,无基金公司、创投公司等机构。四是新型业态缺失。金融业主体多元化、专业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第三方支付机构、P2P、互联网基金等新兴机构尚未涉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强。
(二)现有金融服务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一是对支持对外贸易的金融服务不足。瑞丽市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占90%左右,货币兑换市场空间巨大,但现有跨境人民币结算专户难以完全满足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和境外市场扩大的资金结算需求。中缅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对跨境金融合作、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本外币兑换、清算支付手段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对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不足。瑞丽试验区实体企业在创业或扩展业务以及跨境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向境外市场的拓展对金融服务需求强烈,但金融服务创新不足。三是“三农”金融需求难以满足。瑞丽试验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特色农业发展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转城和农民增收及“三权三证”融资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源和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撑,市场需求巨大。四是对城市建设金融需求供给不足。瑞丽试验区城市建设资金缺口非常大,但金融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错配的问题同时并存,金融市场需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大总量、盘活存量。 (三)中缅跨境合作存在诸多障碍和瓶颈
一是中缅两国高层尚未建立金融合作关系影响双边金融合作。主要影响了两国跨境结算、人民币“走出去”、现金回流以及两国金融业的深度合作与发展。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由政府推动已与缅甸建立金融高层合作关系,并大量推进合作业务,因此,加快中缅金融高层合作已刻不容缓。二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境外推广使用政策受限。目前在缅甸木姐设立的非现金跨境结算服务点虽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业务仍处于先行先试阶段,尚未获得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正式同意,而且业务额度较低,与市场实际需求相距较大,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三是人民币特许业务发展遭遇瓶颈。当前,特许兑换业务范围、便利程度、汇率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仍然较多,导致特许机构业务量与民间兑换市场相比存在巨大悬殊。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多数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兑换业务多倾向民间兑换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特许业务的拓展,也给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四是人民币跨境调运业务尚未形成常态化。由于受边防、海关等有关政策限制,跨境调运工作目前仍停留在特事特办的阶段,要实现跨境调运常态化仍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
(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瑞丽市保险业整体规模小,覆盖面低,理赔追偿效率还有待改善,保险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保险公估机构和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等也都亟待发展和完善。目前,试验区内企业在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及风险投资基金业务方面仍为空白。证券业整体上还停留在传统股票经纪业务领域,没有发挥证券业的投资银行功能优势,没有对当地经济形成推动力,没有对企业的投资、融资、并购、重组、咨询等提供全程伴随式服务。
三、推进瑞丽金改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支持各类中外金融保险机构和投资服务机构到瑞丽试验区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二是通过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发展壮大证券市场、拓展期货业投资领域、扶持中小微金融机构发展、规范信用中介服务等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完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结算、建立以人民币为中心的外币交易市场、发展跨境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信贷市场融资模式整合创新、积极发展保险市场、探索发展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等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四是通过搭建信用服务平台、构建信息支持系统、完善金融监管环境等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五是通过加快建设瑞丽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立政府引导投资基金、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构建商品要素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外汇交易中心、加强金融交流合作等进一步创新金融发展途径。六是加快要素市场培育,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通过建立“三权三证”等产权抵押流转服务中心,引入中介评估机构,促进金融与“三农”深度整合,盘活农村和农业资源;加快建立木材、珠宝、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产品交易所,通过规范管理、集中交易、盘活存量资源,提供金融配套服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快建立中缅多层次的金融合作机制
一是加快国家层面协商、合作,积极促进中缅央行尽快签订支付与结算协议,畅通双边结算渠道;推动建立中缅双方银行合作地方政府对话交流机制,重点加强在汇率、缅甸税收、人民币投资、金融市场开放等方面合作。二是推进与邻国的金融合作。进一步探索与缅方其他银行的结算等合作机制;加快推动我方银行到缅方开立账户,实现由“单边”向“双边”的跨越;促进辖内银行与其他东盟国家的银行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商业银行上级行已建立的分支机构和代理行关系,不断扩大、延伸银行合作空间,建立起跨国界、跨银行、跨地区清算体系。三是出台互惠政策,允许两国金融机构在拟建立的“中国瑞丽—缅甸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设立银行分支机构;争取在跨境经济合作区内实现人民币和缅币货币自由合法跨境流动,不断扩大、延伸人民币流动地域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中缅货币兑换体系
一是充分利用瑞丽市现有的大通、台丽、亚盟、渤海通汇等四家公司的本外币特许经营权,通过行业协会运作方式整合民间货币兑换市场,并将民间兑换交易纳入监管范围,即在一个固定区域内按照“交易方便、公正公平、风险可控、运作规范”的原则开展货币兑换交易,条件成熟的挂靠特许机构成为代兑点或升为特许机构,逐渐形成独立的、初具影响力的人民币对缅币汇率,在定价逐步成熟后制定询报价机制,突破缅币汇率瓶颈制约,促使瑞丽货币兑换中心真正成为汇率“风向标”。二是进一步巩固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成果,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畅通周边国家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人民币跨境投资渠道,增强周边国家非居民对人民币的持有意愿。
(四)大力推动沿边金改区保险市场的发展
一是建立瑞丽保险资金拟投资项目库,为保险资金入瑞提供项目对接服务。二是着力培育一批信誉良好的保险中介机构,充分运用云南省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瑞丽交通、通讯、能源、资源和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加快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积极配合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加强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扩大出口贸易范围;加大对瑞丽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和出口信用基金的增补。四是制定适宜边贸发展的保险品种,降低保险费率,减轻外贸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其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完善保险与瑞丽经济建设互融互进、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工具和产品的投资交易。
作者简介:罗本祥,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书记,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