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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人格是指教师在其生理素质的基础上,在履行其教师角色的责任和义务中自觉形成的相应的和相对稳定的心里特征的总和,是存在于教师个体内的动力组织。它是由诸如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价值观、世界观、能力、气质和性格等多种成分组成。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认为的机关,无论设想的多么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的人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