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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共存的国家,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法律的保护,宗教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愈加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宗教事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处于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另一方面,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和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相互交织等影响,我国宗教领域也呈现出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复杂局面。我们有必要立足国内实际,结合国际环境,就如何加强宗教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
关键词:宗教;中国;精神文明;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0-00-01
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
一是信仰宗教的原因出现变化。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物质文明极大丰富和发展,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相匹配的问题却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人们思想观念也在逐渐多样化。但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一些道德和价值规范开始失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还不到位,以至于有些人产生了信仰、信念、信任危机:对市场经济中千变万化的社会现象感到束手无策;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因市场竞争的失败而产挫折感、无依感;等等。有些人本能地将这一切都归结于所谓“命运的安排”,渴望得到超自然力量的帮助和慰藉。他们不再单纯因为对生老病死无能为力而产生对宗教的依赖,更多是因为由经济社会发生迅速且巨大的变化产生无奈侥幸及宿命思想而祈求于宗教,希望宗教能够帮助自己克服心中的负面情绪。
二是从众心理对宗教热的催化作用更加明显。很大一部分信教群众是在对宗教知之甚少的情况下,经别人的引导、介绍、鼓动方加人宗教团体的,入教只是他们随波逐流的一种行为。宗教的不断世俗化也使人们较以前更易接受。作为一种流行的文化现象,人们从心理愿意接受和传播它;宗教场所庄严肃穆的氛围能冲淡人们烦燥和优虑;那些信仰笃实的人把自己的主观宗教体验得神乎其神。在这些从众意识的推动下很多原本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开始对宗教产生浓厚兴趣甚至加入了宗教组织。
三是宗教问题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由于个别地方和少数人制作的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不尊重或不了解某些宗教信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宗教感情,进而引发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
四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最近发生的昆明火车站“3·1”暴力恐怖事件及近几年发生的“3·14”“7·5”等暴力恐怖事件,都是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策划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如何开展宗教工作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现实条件下开展宗教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优良踏实的作风推进宗教工作,夯实基础,破解难题,凝聚共识,行稳致远,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以“中国梦”为核心,团结和凝聚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中国梦”教育宣传活动,使“齐心共筑中国梦”成为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共识,充分激活宗教界的正能量和积极性,把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力量汇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征程中。
二是要坚持经常、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要使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充分认识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要前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引导他们一如既往的自觉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做坚决的斗争,确保國家安全稳定,社会长治久安。
三是要以改革的精神解决宗教领域中的难题。要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增进和谐,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为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宗教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发扬改革的精神,不回避不发怵,敢于啃硬骨头,突破旧框框,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有效解决之道。要坚持宗教工作正确方向,当改则改,该坚持的毫不动摇地坚持,既不搞封闭僵化的一套,也不照搬外国的做法,坚定走中国特色宗教工作之路。
四是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宗教工作。要适应宗教工作实践发展要求,完善宗教方面的法规和制度,使宗教事务管理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凡是超越法律规定的事情坚决不做。对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问题的,要坚持先修改法律再实施新举措。
五是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正常顺利开展活动。要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和打击各种以宗教问题为幌子的非法活动。
关键词:宗教;中国;精神文明;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0-00-01
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
一是信仰宗教的原因出现变化。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物质文明极大丰富和发展,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相匹配的问题却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人们思想观念也在逐渐多样化。但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一些道德和价值规范开始失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还不到位,以至于有些人产生了信仰、信念、信任危机:对市场经济中千变万化的社会现象感到束手无策;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因市场竞争的失败而产挫折感、无依感;等等。有些人本能地将这一切都归结于所谓“命运的安排”,渴望得到超自然力量的帮助和慰藉。他们不再单纯因为对生老病死无能为力而产生对宗教的依赖,更多是因为由经济社会发生迅速且巨大的变化产生无奈侥幸及宿命思想而祈求于宗教,希望宗教能够帮助自己克服心中的负面情绪。
二是从众心理对宗教热的催化作用更加明显。很大一部分信教群众是在对宗教知之甚少的情况下,经别人的引导、介绍、鼓动方加人宗教团体的,入教只是他们随波逐流的一种行为。宗教的不断世俗化也使人们较以前更易接受。作为一种流行的文化现象,人们从心理愿意接受和传播它;宗教场所庄严肃穆的氛围能冲淡人们烦燥和优虑;那些信仰笃实的人把自己的主观宗教体验得神乎其神。在这些从众意识的推动下很多原本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开始对宗教产生浓厚兴趣甚至加入了宗教组织。
三是宗教问题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由于个别地方和少数人制作的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不尊重或不了解某些宗教信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宗教感情,进而引发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
四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最近发生的昆明火车站“3·1”暴力恐怖事件及近几年发生的“3·14”“7·5”等暴力恐怖事件,都是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策划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如何开展宗教工作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现实条件下开展宗教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优良踏实的作风推进宗教工作,夯实基础,破解难题,凝聚共识,行稳致远,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以“中国梦”为核心,团结和凝聚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中国梦”教育宣传活动,使“齐心共筑中国梦”成为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共识,充分激活宗教界的正能量和积极性,把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力量汇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征程中。
二是要坚持经常、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要使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充分认识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要前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引导他们一如既往的自觉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做坚决的斗争,确保國家安全稳定,社会长治久安。
三是要以改革的精神解决宗教领域中的难题。要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增进和谐,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为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宗教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发扬改革的精神,不回避不发怵,敢于啃硬骨头,突破旧框框,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有效解决之道。要坚持宗教工作正确方向,当改则改,该坚持的毫不动摇地坚持,既不搞封闭僵化的一套,也不照搬外国的做法,坚定走中国特色宗教工作之路。
四是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宗教工作。要适应宗教工作实践发展要求,完善宗教方面的法规和制度,使宗教事务管理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凡是超越法律规定的事情坚决不做。对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问题的,要坚持先修改法律再实施新举措。
五是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正常顺利开展活动。要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和打击各种以宗教问题为幌子的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