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山水画创作中所表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中国人观念中自我与自然界的关系。山水画艺术是中国画的重要门类,是中国文化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它所折射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最本质地表现出宇宙精神与人格精神的最高境界。山水画创作充分体现了中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尊重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自然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结构,也体现了中国人崇高的审美理想和价值取向。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 山水画创作 自然观 宇宙精神
中图分类号:J222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民族的先民们在长期创造文明的过程中,发现了自然美,并给予艺术的表现,于是便产生了山水画。自有人类以来,人与自然就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自然因人而获得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人因自然而得到生存与表现的可能。
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因此,人类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必定是艺术所关注的问题。艺术通过某种形式对这种关系反映,人的自然意识也必定为艺术所折射。作为中国艺术之代表的山水画,是中国文化独特的表现形式。山水画创作虽然以表现自然山川为主体,但它所折射的却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本质上说,折射的是中国人观念中自我与自然界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与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是自然界本身。”这是我们探讨山水画艺术创作自然观的基础。
一 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山水画创作的自然观
在中国文化中,自然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认识客体,而是与人有着水乳交融的有机整体。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早在我国先秦哲学产生的初期,各家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先秦儒家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寻求个人与社会的协调一致和反省人的社会本质,道家则力求在二者的关系中实现对人的自然本质的反省。儒家认为“明于天人之分” (《荀子·天论》),却也强调“礼有三本,天为第一。”道家则认为“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 (王弼《老子注》第五章)。《易传》中“弥论天地之道”,仍然是社会中人的秩序。由此可见,我们的先贤们对人的探索的热情,远远超过了他们对客观自然的探索。他们谈论自然的实质是为了人类自身的事,社会主张成了自然的神圣法则。人道本于天道,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后来又有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魏晋玄学中的“万物以自然为性”说,以及再后来的宋明理学中的“天理”与“人欲”的关系论等等。这些都是把自然看成人类意识活动中的有机成分。
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人是作为自然的有机成分而存在的。在中国文化意识中,其思想主流是道、佛、儒三家,虽然各有其流变,体系不同,但对人的认识却又根本一致。道家认为宇宙源于“道”,人可以通过“静观”与道冥合,观道成已。儒家认为“天之本为性”,应借人与自然的内“性”相通,来理解二者的有机相融。佛家则通过“悟禅”来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三家虽然观点各异,但将人看成宇宙自然的有机成分这一点却是一致的。儒家主张入世,强调伦理教化;道家主张出世,强调清净无为;佛家注重内悟,主张虚无超脱。三家均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人与自然的相容相生、有机合一的立体而深刻的关系。
中国山水画家受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其山水画创作蕴含着对宇宙自然独到的理解和深刻的感受。其艺术的思想精髓便是这种特殊的自然观。中国山水画家在表现大自然时,不是对客观自然山川简单地进行描摹,而是在自我与自然的契合点上寻求和谐、探索艺术的表现天地。他们在进行山水画创作时,在表现自然山水的同时,极力表现与自然精神化而为一的自我,表现自我与宇宙自然的永恒精神的冥合。因此,中国山水画中的自然形象总是表现出活力和灵气,表现出对人的理解和沟通,人的情感总是要化作自然的灵魂而后获得崭新的生命和诉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南梁刘勰)。又如清代大画家石涛所说:“我有一画能贯山水之形神,予五十前未脱胎于山川也,亦非糟粕山川而使山川自私也,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于大涤也”(《石涛画语录》),形象地表明了山水画家在创作山水画时,画家的心身与大自然已完全融为一体。正是作品是在表现生命、体会生命,以人的生命情感去感觉、去领悟宇宙万物的生命。自然山川在山水画家眼里,是赋有生命的知己挚友。郭熙在《林泉高致》中指出:“山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采,故山得水而活,得草木而华,得烟云而秀媚。水以山为面,以亭榭为眉目,以鱼钓为精神,故水得山而媚,得亭榭而明快,得鱼钓而旷落。”“山性即我性,山情即我情”(明 唐志契)。山水画家把自然山水拟人化,把自我与自然山川融为一体,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心灵相通,精神一致。因此,领悟宇宙万物之生命是中国山水画艺术精髓之所在,是山水画家对宇宙自然产生浓厚兴趣的根本动因。山水画中的山与水早已不是自然界中的山与水,而是山水画家精神上的山与水,是山水画家对大自然景物的审美升华,是山水画家的精神寄托与审美追求。
二 山水画创作中自然观的真正内涵
山水画艺术作为中国文化的独特表现形式,它折射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最本质地反映出宇宙精神与人格精神的最高境界。在中国文化的意识框架内,山水画家对自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抒发情怀与描绘自然,或者描绘自然与抒发情怀相一致,揭示出中国文化的宇宙精神。山水画家在创作山水画作品的时候,力图表现的是人和自然有机融合为一的一个世界,山水画家所描绘的自然山水,既是真正的自然,又是画家最高尚的人格世界。在中国古代画论中,其特有的宇宙内涵就表现得十分突出,如宗炳《画山水序》中:“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余复何为哉?畅神而已,神之所畅,孰有先焉?”正是,中国人特殊的宇宙自然观,决定了山水画创作的特殊自然观,决定了山水画在表现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特殊性。中国山水画家在创作山水画作品时将自我化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在宇宙的大背景下展示自己的情思,如《东坡集》卷九《庐州八境图》中:“却从尘外望尘中,无限楼台烟雨。山水照人迷向背,只寻孤塔认西东。”此图今天虽然看不见了,但从东坡诗中可知,画面浮空出没、烟雨迷蒙,缥缈空灵,有从世外看世界无限虚幻的感觉。正是由于登高远望,俯仰天地、极目悠悠的宇宙大背景,山水画家对空灵而纯洁的美好境界的欣赏,画家赞美和向往的情思才得以淋漓尽致地抒发。在山水画家看来,人的生命只有为深广的宇宙所接受,才能获得永恒。在山水画中,画家常常表现宇宙对人的容纳和拥抱,人是山川之子,山水画家在山水画中常常表现人的活动,如:山间小憩,湖畔垂钓,孤亭眺望等等。而相对于人而言,高耸入云的峰峦、广阔的原野、烟波浩淼的江河湖海,偌大的空间中,人渺小如沧海一粟。人与自然的比例如此悬殊,都十分鲜明地表现在山水画家的宇宙意识里。同时,人的情感只有通过对自然山川的描绘,才能得到充分的表现。
人的精神是宇宙精神,它与宇宙自然相通相连。因此,从本质上说人的精神是宇宙精神的关照。它源于宇宙,最终要回归宇宙。宇宙自然精神永恒,人的生命的永恒在与宇宙精神的交融获得。基于此,山水画家在通过自然山水表现情感时,总是着力追求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境界,画家的思想情感通过画面形象来揭示。如山水画家在画出峰谷云林时题曰:“屏间雪练空中落,天外云峰阙出明。时听朗吟林谷应,苍崖疑有卧游人”(陆治《云峰林谷图》)。又有:“雨后空林生白烟,山中处处有流泉,因寻陆羽幽栖去,独有钟声思惘然”(倪瓒《设色雨后空林图》)。画中见景不见人,却处处透人意。画家的声音融入到大自然的声音之中,画家的情感化为大自然的灵魂。它们既是宇宙世界,又是人格世界;既是宇宙精神,又是人格精神。这就是浸透着宇宙精神的中国山水画的意境美。
三 意象造型、气韵生动是山水画创作自然观的具体表现
中国山水画艺术追求人与自然的同一,强调主客观的统一,中国山水画创作中要实现对自然物象的超越而达到一种主观情感的流露。这并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否定和漠视,而是更加深入地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顺应自然,它既超越了客观,又超越了自我。中国山水画贵在似与不似之间,贵在人与自然的和谐。这都是由于中国山水画创作特殊的自然观所决定的。中国山水画创作不以再现自然为目的,是借助客观物象而求“象外之象”。也就是山水画家常说的“意象”。在中国山水画家看来,山水画中的“似”或者“不似,”都不能完美地表达“意象”,而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某种契合,才能达到。画家的艺术创作活动是一种精神活动,他们力求通过自然物象抒发情感表达某种精神感受,但在表达精神感受的同时又不能否定自然形象的本质地位。从一般常识逻辑看来,“似”与“不似”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而山水画家必须在山水画创作中使之化而为一,从而在艺术创作中获得一种精神上的自由。
中国山水画创作主张“天人合一”、“物我为一”、“形神合一”。“一”是中国哲学的起点,无论是佛还是儒道,无不以为“万象森列,源于于一”。清代大画家石涛认为,绘画是一个完整世界的创造,他的“一画论”精辟地阐明了中国山水画的创作原理。他曾在一首题画诗中表达了他对“似与不似”的深刻感悟:“天地浑融一气,再分风雨四时,明暗高低远近,不似之似似之。”可见中国山水画的“似与不似”,正是山水画始终坚持的创作方法和创作原则。中国山水画创作是中国人空间意识与精神空间的一种表现形式,画家应通过对具有创造性的语言的应用和对生命形象的选择,而赋予画面奇妙而特殊的精神氛围。正如当代著名山水画家卢禹舜所说:“自然是被创造出来供世人临摹的范本。但是,当用心去亲近它时,就会有敏锐、澄锐的感受,自然被设计得尽可能的符合于你心中那个永恒的原本。这更能显现人类的理性力量,显现人类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理想。”因此,在具体的实践探索中,不局限于自然本身所固有的物理关系上,使物我之间形成一种超出客观的审美感受。写我心中之山、心中之象,求艺术精神之美。
山水画艺术,不离自然而言气韵。如果我们将“似与不似”作为山水画的表现形式与表现方法,那么“气韵”就是它的直接目的。早在1000多年前,南朝谢赫就提出了“气韵生动”这一重要的美学原则。这种“气”是宇宙生命,是一种包容大千而广远的宇宙世界,它将主客观的界限、人与自然的鸿沟完全化解了,从而表现出一种“天道”与“人道”完全合一的精神境界。在这种恢宏的思路下,人与外界的对立被取消了,因为一切对立面均已进入自我,一起消融在一种精神怀抱之中。由于中国山水画家把自然规律当做最高法则,结果其表现的自然山水也就人情化、人格化了。这种情绪的表达虽然很难用固定的客观标准来衡量,但它化实景为虚景,存物象以现心灵,无疑充满着自然生命的秩序与和谐。
总而言之,山水画艺术受着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影响,受着中国文化心理的制约,受到宇宙心理的关照,从而获得了宇宙学的意义。因此,山水画艺术创作充分体现了中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尊重的宇宙自然观,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结构,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崇高的审美理想和价值取向。
注:本文系2009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恩施人文自然景观——山水画创作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09y106。
参考文献:
[1] 李壮阁:《感觉中国画》,《国画家》,2000年第6期。
[2] 李锦胜:《中国山水画的自然观》,《国画家》,1998年第2期。
[3] 周积寅:《中国画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年版。
[4] 王宏建、袁宝林:《美术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作者简介:商守善,男,1962—,湖北恩施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画山水艺术,工作单位: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 山水画创作 自然观 宇宙精神
中图分类号:J222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民族的先民们在长期创造文明的过程中,发现了自然美,并给予艺术的表现,于是便产生了山水画。自有人类以来,人与自然就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自然因人而获得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人因自然而得到生存与表现的可能。
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因此,人类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必定是艺术所关注的问题。艺术通过某种形式对这种关系反映,人的自然意识也必定为艺术所折射。作为中国艺术之代表的山水画,是中国文化独特的表现形式。山水画创作虽然以表现自然山川为主体,但它所折射的却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本质上说,折射的是中国人观念中自我与自然界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与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是自然界本身。”这是我们探讨山水画艺术创作自然观的基础。
一 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山水画创作的自然观
在中国文化中,自然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认识客体,而是与人有着水乳交融的有机整体。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早在我国先秦哲学产生的初期,各家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先秦儒家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寻求个人与社会的协调一致和反省人的社会本质,道家则力求在二者的关系中实现对人的自然本质的反省。儒家认为“明于天人之分” (《荀子·天论》),却也强调“礼有三本,天为第一。”道家则认为“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 (王弼《老子注》第五章)。《易传》中“弥论天地之道”,仍然是社会中人的秩序。由此可见,我们的先贤们对人的探索的热情,远远超过了他们对客观自然的探索。他们谈论自然的实质是为了人类自身的事,社会主张成了自然的神圣法则。人道本于天道,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后来又有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魏晋玄学中的“万物以自然为性”说,以及再后来的宋明理学中的“天理”与“人欲”的关系论等等。这些都是把自然看成人类意识活动中的有机成分。
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人是作为自然的有机成分而存在的。在中国文化意识中,其思想主流是道、佛、儒三家,虽然各有其流变,体系不同,但对人的认识却又根本一致。道家认为宇宙源于“道”,人可以通过“静观”与道冥合,观道成已。儒家认为“天之本为性”,应借人与自然的内“性”相通,来理解二者的有机相融。佛家则通过“悟禅”来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三家虽然观点各异,但将人看成宇宙自然的有机成分这一点却是一致的。儒家主张入世,强调伦理教化;道家主张出世,强调清净无为;佛家注重内悟,主张虚无超脱。三家均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人与自然的相容相生、有机合一的立体而深刻的关系。
中国山水画家受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其山水画创作蕴含着对宇宙自然独到的理解和深刻的感受。其艺术的思想精髓便是这种特殊的自然观。中国山水画家在表现大自然时,不是对客观自然山川简单地进行描摹,而是在自我与自然的契合点上寻求和谐、探索艺术的表现天地。他们在进行山水画创作时,在表现自然山水的同时,极力表现与自然精神化而为一的自我,表现自我与宇宙自然的永恒精神的冥合。因此,中国山水画中的自然形象总是表现出活力和灵气,表现出对人的理解和沟通,人的情感总是要化作自然的灵魂而后获得崭新的生命和诉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南梁刘勰)。又如清代大画家石涛所说:“我有一画能贯山水之形神,予五十前未脱胎于山川也,亦非糟粕山川而使山川自私也,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于大涤也”(《石涛画语录》),形象地表明了山水画家在创作山水画时,画家的心身与大自然已完全融为一体。正是作品是在表现生命、体会生命,以人的生命情感去感觉、去领悟宇宙万物的生命。自然山川在山水画家眼里,是赋有生命的知己挚友。郭熙在《林泉高致》中指出:“山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采,故山得水而活,得草木而华,得烟云而秀媚。水以山为面,以亭榭为眉目,以鱼钓为精神,故水得山而媚,得亭榭而明快,得鱼钓而旷落。”“山性即我性,山情即我情”(明 唐志契)。山水画家把自然山水拟人化,把自我与自然山川融为一体,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心灵相通,精神一致。因此,领悟宇宙万物之生命是中国山水画艺术精髓之所在,是山水画家对宇宙自然产生浓厚兴趣的根本动因。山水画中的山与水早已不是自然界中的山与水,而是山水画家精神上的山与水,是山水画家对大自然景物的审美升华,是山水画家的精神寄托与审美追求。
二 山水画创作中自然观的真正内涵
山水画艺术作为中国文化的独特表现形式,它折射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最本质地反映出宇宙精神与人格精神的最高境界。在中国文化的意识框架内,山水画家对自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抒发情怀与描绘自然,或者描绘自然与抒发情怀相一致,揭示出中国文化的宇宙精神。山水画家在创作山水画作品的时候,力图表现的是人和自然有机融合为一的一个世界,山水画家所描绘的自然山水,既是真正的自然,又是画家最高尚的人格世界。在中国古代画论中,其特有的宇宙内涵就表现得十分突出,如宗炳《画山水序》中:“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余复何为哉?畅神而已,神之所畅,孰有先焉?”正是,中国人特殊的宇宙自然观,决定了山水画创作的特殊自然观,决定了山水画在表现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特殊性。中国山水画家在创作山水画作品时将自我化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在宇宙的大背景下展示自己的情思,如《东坡集》卷九《庐州八境图》中:“却从尘外望尘中,无限楼台烟雨。山水照人迷向背,只寻孤塔认西东。”此图今天虽然看不见了,但从东坡诗中可知,画面浮空出没、烟雨迷蒙,缥缈空灵,有从世外看世界无限虚幻的感觉。正是由于登高远望,俯仰天地、极目悠悠的宇宙大背景,山水画家对空灵而纯洁的美好境界的欣赏,画家赞美和向往的情思才得以淋漓尽致地抒发。在山水画家看来,人的生命只有为深广的宇宙所接受,才能获得永恒。在山水画中,画家常常表现宇宙对人的容纳和拥抱,人是山川之子,山水画家在山水画中常常表现人的活动,如:山间小憩,湖畔垂钓,孤亭眺望等等。而相对于人而言,高耸入云的峰峦、广阔的原野、烟波浩淼的江河湖海,偌大的空间中,人渺小如沧海一粟。人与自然的比例如此悬殊,都十分鲜明地表现在山水画家的宇宙意识里。同时,人的情感只有通过对自然山川的描绘,才能得到充分的表现。
人的精神是宇宙精神,它与宇宙自然相通相连。因此,从本质上说人的精神是宇宙精神的关照。它源于宇宙,最终要回归宇宙。宇宙自然精神永恒,人的生命的永恒在与宇宙精神的交融获得。基于此,山水画家在通过自然山水表现情感时,总是着力追求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境界,画家的思想情感通过画面形象来揭示。如山水画家在画出峰谷云林时题曰:“屏间雪练空中落,天外云峰阙出明。时听朗吟林谷应,苍崖疑有卧游人”(陆治《云峰林谷图》)。又有:“雨后空林生白烟,山中处处有流泉,因寻陆羽幽栖去,独有钟声思惘然”(倪瓒《设色雨后空林图》)。画中见景不见人,却处处透人意。画家的声音融入到大自然的声音之中,画家的情感化为大自然的灵魂。它们既是宇宙世界,又是人格世界;既是宇宙精神,又是人格精神。这就是浸透着宇宙精神的中国山水画的意境美。
三 意象造型、气韵生动是山水画创作自然观的具体表现
中国山水画艺术追求人与自然的同一,强调主客观的统一,中国山水画创作中要实现对自然物象的超越而达到一种主观情感的流露。这并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否定和漠视,而是更加深入地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顺应自然,它既超越了客观,又超越了自我。中国山水画贵在似与不似之间,贵在人与自然的和谐。这都是由于中国山水画创作特殊的自然观所决定的。中国山水画创作不以再现自然为目的,是借助客观物象而求“象外之象”。也就是山水画家常说的“意象”。在中国山水画家看来,山水画中的“似”或者“不似,”都不能完美地表达“意象”,而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某种契合,才能达到。画家的艺术创作活动是一种精神活动,他们力求通过自然物象抒发情感表达某种精神感受,但在表达精神感受的同时又不能否定自然形象的本质地位。从一般常识逻辑看来,“似”与“不似”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而山水画家必须在山水画创作中使之化而为一,从而在艺术创作中获得一种精神上的自由。
中国山水画创作主张“天人合一”、“物我为一”、“形神合一”。“一”是中国哲学的起点,无论是佛还是儒道,无不以为“万象森列,源于于一”。清代大画家石涛认为,绘画是一个完整世界的创造,他的“一画论”精辟地阐明了中国山水画的创作原理。他曾在一首题画诗中表达了他对“似与不似”的深刻感悟:“天地浑融一气,再分风雨四时,明暗高低远近,不似之似似之。”可见中国山水画的“似与不似”,正是山水画始终坚持的创作方法和创作原则。中国山水画创作是中国人空间意识与精神空间的一种表现形式,画家应通过对具有创造性的语言的应用和对生命形象的选择,而赋予画面奇妙而特殊的精神氛围。正如当代著名山水画家卢禹舜所说:“自然是被创造出来供世人临摹的范本。但是,当用心去亲近它时,就会有敏锐、澄锐的感受,自然被设计得尽可能的符合于你心中那个永恒的原本。这更能显现人类的理性力量,显现人类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理想。”因此,在具体的实践探索中,不局限于自然本身所固有的物理关系上,使物我之间形成一种超出客观的审美感受。写我心中之山、心中之象,求艺术精神之美。
山水画艺术,不离自然而言气韵。如果我们将“似与不似”作为山水画的表现形式与表现方法,那么“气韵”就是它的直接目的。早在1000多年前,南朝谢赫就提出了“气韵生动”这一重要的美学原则。这种“气”是宇宙生命,是一种包容大千而广远的宇宙世界,它将主客观的界限、人与自然的鸿沟完全化解了,从而表现出一种“天道”与“人道”完全合一的精神境界。在这种恢宏的思路下,人与外界的对立被取消了,因为一切对立面均已进入自我,一起消融在一种精神怀抱之中。由于中国山水画家把自然规律当做最高法则,结果其表现的自然山水也就人情化、人格化了。这种情绪的表达虽然很难用固定的客观标准来衡量,但它化实景为虚景,存物象以现心灵,无疑充满着自然生命的秩序与和谐。
总而言之,山水画艺术受着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影响,受着中国文化心理的制约,受到宇宙心理的关照,从而获得了宇宙学的意义。因此,山水画艺术创作充分体现了中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尊重的宇宙自然观,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结构,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崇高的审美理想和价值取向。
注:本文系2009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恩施人文自然景观——山水画创作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09y106。
参考文献:
[1] 李壮阁:《感觉中国画》,《国画家》,2000年第6期。
[2] 李锦胜:《中国山水画的自然观》,《国画家》,1998年第2期。
[3] 周积寅:《中国画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年版。
[4] 王宏建、袁宝林:《美术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作者简介:商守善,男,1962—,湖北恩施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画山水艺术,工作单位: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